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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污水处理企业适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刘忠民SDBZBX 2022-04-20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执行,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之前,我们一起学习了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两个热点问题:

1.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2.企业销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你知道怎么选择计税方法吗?

你知道垃圾、污水处理企业适用什么政策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调整了哪些吗?下面跟着申税小微继续来学习吧~

财务小张

申税小微,我们是污水处理厂,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能适用什么政策呀?

申税小微小课堂

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选择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满足本公告“三”有关规定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目录》对优惠项目也进行了调整。一起来看下吧!

税务小贴士

新增部分

类别序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退税比例
二、废渣、废水(液)、废气 2.21 转炉煤气、高炉煤气等,化工尾气,生物质合成气、垃圾气化合成气等 变性燃料乙醇(纯度≥99.5%) 70%
三、再生资源 3.8 废农膜 再生塑料制品、再生塑料颗粒 100%
3.14 镉渣 金属镉 100%

调整部分

类别序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原退税比例现退税比例
二、废渣、 废水(液)、 废气 2.15 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 再生水 50% 70%
2.17 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 微生物蛋白、土壤调理剂、燃料、电力、热力 70% 90%
三、再生资源 3.1 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 金属及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锰酸锂、金属盐(碳酸锂、氯化锂、氟化锂、氯化钴、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氢氧化锂、磷酸铁锂 30% 50%
3.7 废塑料、废的塑料复合材料 改性再生塑料、再生塑料颗粒、再生瓶片、塑料粉碎料、再生塑料制品、废的塑料复合材料再生的产物、塑料化学再生的产物 50% 70%
3.10 废旧轮胎、废橡胶制品 橡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废旧轮胎/橡胶再生油、废旧轮胎/橡胶热裂解炭黑 50% 70%
3.11 废弃天然纤维及其制品、化学纤维及其制品、多种废弃纤维混合物及其制品 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浆粕、再生纤维、复合板材、生态修复材料 50% 70%
3.13 废玻璃 玻璃熟料 50% 90%
4.2 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 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炭、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醛、箱板纸 7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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