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设置,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实际上没有股长一说。 公务员职务分十个层次,分别为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事业单位管理岗实行的是职员管理制,分一到十个层级职员,分别对应正部到办事员。无论公务员职务还是事业单位职员,都没有股级的设置。换而言之,股级并不在规范的干部职务序列。细心的人可以发现,在地市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几乎听不到股级的讲法。 但在县区,股级非常普遍。之所以县区会出现股级,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为了区分干部层次需要。县区除了县领导是处级干部外,其余都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务的层次扁平化非常严重,已经没有太大的晋升空间。区分不出层次,对干部管理明显不利。因此,为了提高干部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也是便于分级管理,县区自定了股级,形成约定成俗的干部使用原则,比如副科原则上从股长中优先提拔。久而久之,就成了惯例,以至于很多人以为干部职务序列中本身就有股级。其实完全不是这回事。 第二是为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俗话说,参谋不带长,放屁都不响。说的就是干部管理职务的重要性。在县区机关的干部序列,原则上只有副科和正科,其余都是科员。可如果大家都是科员,就分不出高低大小,不利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出于这方面考虑县区设置了股级,给股级干部冠以股长、副股长之名,让干部有“当官”的感觉,从而形成竞争氛围。这是干部管理希望见到的局面。 说白了,股长主要存在于县区。它听着像官,实际上不是官,就是普通的科员而已,在干部级别上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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