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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创新,不可不知这些尽调措施 | 世界知识产权日

 飞虎兔 2022-04-26
编者按:

2022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旨在庆祝由青年主导的创新和创造。

当下的青年已是数字原住民,成长在一个万物互联、现实与虚拟深刻交织的世界里。这一方面有助于青年创新能力的激发和提升,同时也使得对于创新成果即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关键,其中不得不提到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措施。

本文即从合同起草与审查的角度,对商标、专利、著作权的“尽职调查”措施进行归纳,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商标专用权

查询渠道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网址:http://sbj.cnipa.gov.cn/sbcx/。

1.用户通过“商标近似查询”,可以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提供近似检索功能,检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用户通过“商标综合查询”,可以按商标号、申请人名称、商标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申请/注册号、申请日期、申请人名称及地址、是否共有商标、专用权期限、商标状态等。

3.用户通过“商标公告查询”,可以查询商标转让/移转公告、商标注册人/申请人名义及地址变更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商标质权登记公告、商标使用许可终止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变更公告等。

可查验内容

01  签署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1.查验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是否存在瑕疵。

(1)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实许可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即许可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否已核准公告。

(2)对于许可人继受取得的商标,即许可人通过商标转让程序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通过“商标转让/移转公告”查询商标局就转让申请是否已经核准公告。

(3)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实许可商标是否为共有商标,即商标专用权是否存在共有人。

2.对许可商标进行查询、核实。

(1)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实许可商标的基本情况,重点确认其是否处于撤销申请、无效宣告等不稳定状态。

(2)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查询许可商标是否已进行商标许可备案以及许可类型。

(3)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质权登记公告”,查询许可商标是否已被质押。

(4)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对商标局网站上披露的许可商标的外观(或《商标注册证》上披露的外观)与被许可人期望使用的商标的外观是否一致。

(5)通过“商标近似查询”检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免影响商标的商业价值利用。

02  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1.核实转让人的主体信息。

(1)根据“商标综合查询”的信息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转让人的信息,核实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是否完全一致。除此之外,应注意如果转让人的企业性质曾发生变化,则拟转让商标应先行转让至新性质企业后,才能由转让人转让至受让人,否则本次转让将无法实现。

(2)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实许可商标是否为共有商标,即商标专用权是否存在共有人。

2.受让人应符合对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的要求。

(1)若受让人为境内自然人,则应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中对申请人的特殊要求,否则将导致商标不能转让,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若受让人是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则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相关的事宜,否则将导致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受理。

(3)若拟转让商标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则受让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资格要求。

(4)对于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等商标,受让人应具备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生产证明。

3.对拟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审查。

(1)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实注册商标是否处于撤销申请、无效宣告等不稳定状态。

(2)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质权登记公告”,查询拟转让商标是否已被质押。

(3)查证拟转让商标注册是否满三年,在三年内是否实际使用。

(4)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核对商标局网站上披露的拟转让商标的外观(或《商标注册证》上披露的外观)与受让人期望使用的商标的外观是否一致。

(5)对于转让人继受取得的商标,即转让人通过商标转让程序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通过“商标转让/移转公告”查询商标局就转让申请是否已经核准公告。

(6)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拟转让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否临近合同签订日(距离商标专用期限届满一年以内)。

(7)通过“商标综合查询”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查询拟转让商标是否存在在先许可。

专利权

查询渠道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网址:http://www.cnipa.gov.cn/。

下面几个查询入口均可从知识产权局网址进入。

1.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址:http://cpquery./。

普通用户是指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输入申请号、发明名称、申请人等内容,对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已经公告的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可以查询到的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主分类号、案件状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申请人国籍、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姓名、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优先权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日、原受理机构名称、申请国际阶段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国际公布号、国际公布日;著录项目变更信息。

(2)审查信息:案件信息(申请文件、中间文件、通知书文件)---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查阅申请文件和通知书文件的图形文档;对于已经公告的专利,还可以查阅中间文件的图形文档;发文信息(发文方式、发文日、收件人姓名、审查部门、挂号号码、发文序列号、类型代码);退信信息;专利证书发文信息。

(3)公布公告信息:发明公布/授权公告(公告/公布号、卷期号、公告/公布日);事务公告(事务公告类型、公告卷期号、公告日)。

2.专利检索及分析,网址:

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

该系统包括专利检索及专利分析,其中专利检索包括常规检索、高级检索、导航检索、药物检索等,通过此系统可查询著录项目、引文、法律状态等。

3.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网址:http://epub./index.action。

4.请求查阅专利申请文档。

(1)请求人办理专利文档的查阅复制,除通过事务服务窗口、邮寄方式提出请求外,还可通过电子方式使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cpservice.cnipa.gov.cn)提出请求。

(2)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已经授权公告的专利,请求人可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cpquery.cnipa.gov.cn)自行查阅。在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中可以查阅的文件,不再出具文件的复制件。

(3)对于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书”,公众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网站查阅,网址:http://reexam.cnipa.gov.cn/。

5.查询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02  专利之星检索平台

网址:http://www./frmLogin.aspx。

基于国内首个自主知识产权检索系统CPRS的检索引擎开发,囊括了全球105个主要国家/地区/组织的超1亿件专利数据,是集专利文献检索、统计分析、机器翻译、专利专题库、定制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专利检索服务平台。

03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http://search./。

除一般的字段检索外,还可以对检索结果做一些定量、定性分析,包括:总体态势分析、区域分析、申请人分析等。

04  国家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http://chinaip./。

对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等十大重点产业进行了分类导航。

05  SooPAT

网址:http://www./。

SooPAT 立足专利领域,致力于专利信息数据的深度挖掘,致力于专利信息获得的便捷化,努力创造最强大、最专业的专利搜索引擎。目前包括专利搜索和专利分析等功能。

可查验内容

01  专利权主体调查

1.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审查转让人或许可人是否是真正的专利权人。

2.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审查专利是否存在共有人。

3.如果转让方是中国内陆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或者受让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02  专利权本身调查

1.通过“专利检索及分析”,审查专利的法律状态,充分查询专利是否处于无效宣告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以及是否存在专利权属纠纷诉讼或仲裁。

2.审查专利的合法性。如果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要求权利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以证明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新颖性,降低专利被无效的风险。

03  专利权在先使用情况调查

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审查专利是否存在在先许可、专利是否存在质押等。

04  专利权保护期限调查

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审查专利权是否尚在保护期限内,对于保护期限即将届满的专利,应考察其是否具有市场价值。

著作权

查询渠道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址:http://www.ccopyright.com.cn/。

通过“登记公告”可查询软件著作权及作品著作权有关情况,主要包括:

01  软件公告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登记号、软件全称、著作权人、简称、版本号、权利取得方式、软件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权利范围。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公告:登记号、软件名称、转让人、受让人、转让权利、合同登记人。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登记公告:登记号、软件名称、许可方、被许可方、许可权利、合同登记人。

除此之外还可以查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公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登记公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撤销公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公告等。

02  作品公告

1.作品著作权登记公告: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著作权人、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

2.著作权合同备案公告: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转让(许可)方、受让(被许可)方、备案日期。

3.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公告:登记号、涉及作品名称、出质人、质权人、登记日期。

除此之外还可以查询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公告、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撤销登记公告、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公告、作品著作权和合同变更或补充登记公告、撤销作品著作权和合同登记公告、重印国外期刊合同登记公告等。

可查验内容

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时:

1.如作品经过著作权登记,则应要求转让人提供作品登记证书等文件,同时通过“作品著作权登记公告”进行查询对比。

2.通过“作品著作权登记公告”查询著作权是否存在共有人。

3.通过“著作权合同备案公告”查询著作权是否存在在先许可或转让。

4.通过“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公告”查询著作权是否已经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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