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表兄妹结婚13年,育有三子女,安康一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九州好人 2022-04-27

夫妻生活13年,育有3名子女,最大的孩子已经19岁,最小的也已经10岁,法院竟然判决他们的婚姻无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文章图片1

这件事情发生在安康某地。

据当地人民法院官网消息,赵某女之父与吴某男之母系同胞亲兄妹关系,也就是赵某女和吴某男是表兄妹关系。

2002年5月,赵某与吴某在双方父母撮合下同居生活,当时并未进行婚姻登记。2003年、2005年陆续生育了一子一女,并于2009年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又生育一子。

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赵某于2018年农历正月二十二日与吴某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2022年4月20日,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宣告其与吴某的婚姻无效。

文章图片2

那么他们的婚姻到底是否有效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效的婚姻需要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形式要件:登记

男女双方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必须要领结婚证。

‬实质要件: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实质要件需要满足4个条件:

(1)自愿

男女双方必须要自愿结婚,如果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是被胁迫的,那么他们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无效。(注意:《民法典》中新增了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也是可撤销的。)

(2)达到法定婚龄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已满22周岁,女已满20周岁。如若有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3)一夫一妻

必须一夫一妻,重婚无效。

(4)非近亲结婚

禁止近亲结婚,这里所说的近亲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除此之外,可以结婚。也就是说如果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话,二人的婚姻无效。

注意:无效指的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很明显,上文提到的赵某和吴某二人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后来,当地法院作出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他们俩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但是他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对于这三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处理呢?

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写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下期再见啦

文章图片5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