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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也自费出书

 格林书屋 2022-04-30 发布于广西

旧时,文化人除向报刊社投寄稿件外,写作者也有直接将书稿卖给书店、书铺、书局的。书店、书局的老板都有编辑眼光与学识,并兼具商人头脑;能获利,才肯收稿、印刷、发售。不过,在上世纪30年代,书店老板还必须有点“警觉”——当时大街上时不时就有“狗子”出现,他们甚至会到店里嗅一嗅;某些进步书籍,特别是“涉共”的“红书”,大多数书店老板是不敢沾边的。

《鲁迅书信集》第271页,有1931年2月24日,先生给曹靖华的信。信中道:“兄之《铁流》不知已译好否?此书仍必当设法印出。”可以肯定,鲁迅先生预感到此类书籍出版困难。果不其然,到了五一节前,曹靖华将苏联文学代表作之一,绥拉菲莫维奇的长篇小说《铁流》全部译完,上海却没有一个书店、书局敢于接手承印发行。因为当时街上有“稽查人员”在寻嗅,此类书是在禁之例的,书商们是不想找这个麻烦的。

朋友付辛苦之作不得出版,怎行?于是,鲁迅自掏腰包拿出一千大洋,用了个实际上不存在的“三闲书屋”的名义,找家印刷厂,就把书印刷出版了。然后,全拿到鲁迅的朋友、日本人开的内山书店,一本一本把1000册《铁流》全都售出。为了这事,鲁迅还特意写了风格独特的广告,介绍新书。他写道:“本书屋以一千现洋,三个有闲,虚心绍介诚实译作,重金礼聘校对老手,宁可折本关门,决不偷工减料,所以对于读者,虽无什么奖金,但也决不欺骗的。”此后,鲁迅又把版权卖给另一书店,让《铁流》在北京出版;由此,进步书籍流向更多读者手中。

“三闲”,据曹靖华回忆,这个“三闲书屋”是不存在的——实际上是鲁迅、瞿秋白、曹靖华三个患难兄弟搞了回“自费出书”,同时也表现了他们的纯洁友谊与无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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