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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受天监护的君权论

 新用户7538jrp7 2022-04-30 发布于辽宁
既然天授君主以命,以子相待,就要保护和支持君主行使权力,这无庸赘言。在君主顺行天意时,国应如此。倘使君主违反了天意又如何呢?又怎样使君主体察到他之所行是顺天,还是违天了呢?董仲舒对此做了解答,认为对君主之行是顺天还是违天,天都有所表示。“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汉书·董仲舒传》),天人是相感应的。君主行使权力顺天,天便示以正常之象。其如“太平之世,则风不鸣条,开甲散萌而已。雨不破块,润叶津茎而已。雷不惊人,号令启发而已。电不眩目,宣示光耀而已。雾不塞望,浸淫被洎而已。雪不封条,凌殄毒害而已。……此圣人在上,则阴阳和,风雨时也。”(《全汉文》卷二四《董仲舒》)“天下和平,则灾害不生。”(《郊祭》)如果君主违天行使权力,天便示以非常之象,有灾异出现。对灾异,他界定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乃先至而异乃随之。”(《必仁且知》)又说:“政多纰缪,则阴阳不调,风发屋,雨溢河,雪至牛目,雹杀驴马。此谓阴阳相荡而为寝诊之妖也。”(《全汉文》卷二四《董仲舒》)天现灾害,就是指示君主的施政出了毛病。他说:“今灾害生,见天下未和平也。天下所未和平者,天子之教化不行也。”(《郊祭》)天现灾异,实是天对君主之违天提出警告。“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而“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必仁且知》)。其本意是,“灾者,天之谴也;异也,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故畏之以威”(同上)。实行“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二端》)在此情况下,君主就该有以自省,正己之政,以副天意。否则,便有更糟的事情发生:“(天)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而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必仁且知》)董仲舒两次三番这么讲,无非是想借天之力使君主知所警惕,不敢滥用权力,以实现“太平之世”,“天下和平”。但其味即苦且辣,君权在握而傲慢的君主,是不容易接受的。有一次,辽东的高庙和长陵的高园便殿发生了火灾。借此机会,他建议汉武帝诛杀亲戚贵属在诸侯之远正最甚者和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并说:“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者重,燔简罪者轻”(《汉书·五行志》),以耸听闻,当即被汉武帝斥为虚妄,下吏当死,险些丧了性命。而其以天监督君权行使的意图,用心却是良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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