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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企业设职教岗、学徒岗纳入考核,培养中国特色学徒

 郑飞3bbr5o1bk2 2022-05-01 发布于北京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5月1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实施,教育部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哪些具体举措?日前,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回应称,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将企业设置专兼职职教岗位、设立学徒岗位、安排岗位接纳学生实习教师实践等纳入考核内容。

林宇强调,发挥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落实《职业教育法》,共同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共同扭转“职业教育是教育部门一家事情”和“企业办职业教育属于办社会”的观念。


此外,林宇表示,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重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强化校企合作研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在充分总结我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基础上,在行业急需领域,推行“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共同培养、工学结合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模式。

在激励措施方面,林宇称,支持职业学校将校企合作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支付教师、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作为绩效工资来源;鼓励企业将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和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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