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三 ——诸子百家的分合界定(下) 子居 《战国策》、《战国纵横家书》 由上二表可见,《战国策》中绝大多数主要观念皆为纵横家,仅《楚策四》、《齐策六》主要观念为史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齐策四》主要观念为史家,无二级观念;《战国纵横家书》中,第五、九、十四、十九篇主要观念为史家,二级观念有纵横家,第十篇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有纵横家,因此《战国策》与《战国纵横家书》各份文献皆可划归广义的纵横家,仅《齐策四》是例外。故事与游说之辞本就是很相似的内容,因此史家倾向与纵横家倾向密切相关自然可以想见。对比前文《左传》、《国语》相应表格可见,《国语》史家倾向最明显,纵横家倾向多为二级观念;至《左传》则纵横家倾向增至多半,史家观念则多转为二级观念;至《战国纵横家书》、《战国策》则纵横家倾向更为增加。因此可以由此认为,《国语》有着较原始的素材,其编成时间也整体上较《左传》略早一点,《左传》则是汇集的材料更多,时间范围更明确,但《左传》毕竟不符合战国后期、末期时的合纵连横境况,因此不敷时用,这时游说诸侯的各种记述、传闻、教本才会更为流行,这就是《战国纵横家书》、《战国策》的材料来源。所以,《战国纵横家书》、《战国策》中遗留有史家倾向是其发展由来的必然。 《韩非子》、《楚辞》 由上表可见,《韩非子》中属于狭义政法家观念的篇章有十六篇,属于狭义轻重家观念的有四篇,再加上二级观念,则属于法家观念的篇章有二十九篇,故《韩非子》书整体上是法家这一点无可置疑。除法家观念外,《韩非子》中若干篇还显示出墨家、名家、纵横家等诸家倾向。韩非可以肯定是学习过《墨子》十论等主要篇章的,如《韩非子》的《说林》、《六反》篇中的“古者有谚”,即模仿自《墨子》的《非攻中》、《尚同下》、《明鬼下》皆有的“古者有语”;《八经》的“明诽誉以劝沮”,即是模仿自《墨子·非命中》“明赏罚以劝沮”;《五蠹》的“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斲”句,据《初学记》卷九引《墨子》曰:“尧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斫。”《文选·左思〈魏都赋〉》:“匪朴匪斲,去泰去甚。”李善注:“墨子曰:尧之为君,采椽不斲。”可证,当是出自《墨子》佚篇。所以,《韩非子》中若干篇章显示出墨家特征是必然的。笔者前文《墨子》部分已提到“《经篇》有一个很特殊的说法'说在XX’,同样的转指用法又见于《韩非子》的《南面》、《内储说》、《外储说》,因此《墨子》的《经》和《经说》颇可能就是韩非所作。《非儒下》全篇都没有与墨子有关的文字,但'君子必服古言然后仁’、'君子若钟,击之则鸣,弗击不鸣’等内容又见于《公孟》篇公孟子与墨子的辩难,'孔某之齐见景公’内容又大致见于《晏子春秋》,'应之曰’之前不冠言者的情况又见于《荀子》、《韩非子》、《墨子·经说》,前文既已推测《经说》很可能是韩非所作,而韩非也确实有搜集故事的爱好,《非儒下》之后就是《经》、《经说》两篇,故《非儒下》很可能也同是韩非的作品。”因此韩非很可能曾是墨家后学,且在名辩方面颇有造诣,《难言》、《说难》、《南面》、《功名》等篇的名家倾向当即是这一情况的反映。《说林》、《内储说》、《外储说》等是为了辩说而准备的材料摘抄,《存韩》、《初见秦》是说服辞实例,《十过》的小故事模式接近于《左传》、《战国策》,因此这些篇的主要观念都体现为纵横家。《难一》至《难四》正体现出韩非思想以法家为主,又兼有纵横家倾向。《观行》纯然为宋道家倾向,《解老》篇以宋道家观念为主、兼有齐道家倾向,《安危》较《解老》多了政法家倾向,故此三篇正体现出韩非由道家而入法家的观念转变。《问田》称韩非为“韩子”,可见要么是韩非后学子弟,要么是很尊重韩非,而篇首又是“徐渠问田鸠”,前文已提到田鸠是齐人,且是墨家传承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故由此即又加强了墨家和韩非之间的关系,但篇中未称“田鸠”为“田鸠子”或“田俅子”,因此作者盖非墨家,篇中道高于法,故《问田》篇体现出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守道》篇的重点是“守国之道”,“立法”只是实现这一点的手段,齐道家相对于宋道家而言与政治的关系更密切,故《守道》也体现出主要观念为齐道家的情况。《大体》全文都倾向于以山水为喻,因此相对于法家,其地家倾向更为明显。韩非曾事于荀子,因此多少都会有受荀子影响的内容,《孤愤》、《三守》主要观念为礼家倾向,盖即对应于此。《楚辞》先秦篇章中由上表可见,绝大多数皆属于狭义诗家,《卜居》属广义诗家,《大招》则主要观念体现为史家,这当是“只”并未列入诗家二十词的缘故。 《吕氏春秋》 关于《吕氏春秋》各篇的学派归属,论述最详细的即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下文简称《校释》),故本文此节的学派归属分析,主要即与《校释》进行比较。对于十二月纪各篇,《校释》言:“余疑十二纪之首篇,系吕氏本之古农书并杂以阴阳家说增删而成。”现由上表可见,十二月纪的主要观念为阴阳家,二级观念为农家,因此《校释》之说颇为近实,只是农家与阴阳家当互换位置,是阴阳家篇章中兼有农家观念。 孟春纪四篇中,《本生》、《重己》两篇《校释》皆以为是阴阳家言养生之道,但笔者认为,若是阴阳家当是言养生之术而非泛论养生之道,故这两篇应是道家作品。由上表可见,《本生》篇主要观念为轻重家,二级观念有宋道家、儒家,故此篇可属于广义的宋道家。查前面的诸表,最接近《本生》篇观念构成的即《逸周书·五权》与《管子》的《四称》、《桓公问》,由此值得推测,《本生》篇的作者与管子学派关系较近。《重己》篇主要观念为齐道家,无二级观念,故属于狭义的齐道家。《贵公》篇《校释》认为是伊尹学派之言,但《贵公》篇引《洪范》,又言“老聃则至公矣”、“桓公行公去私恶,用管子而为五伯长”却完全不提伊尹,所以《校释》说实无确据。《去私》篇《校释》以为出自墨家者流之手,而篇中却言“墨者有钜子腹䵍”,这样的第三方角度明显说明作者并非墨家。分属十二纪的各篇论述往往每季内的篇章皆有相关性,据上表可见,《贵公》、《去私》与《本生》之间有着主要观念皆为轻重家的特点,而《贵公》与《去私》又同样显示出主要观念为轻重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的特征,这样的观念构成由前列各表可见,与《管子》的《权修》、《幼官》、《中匡》及《商君书·说民》和《韩非子》的《备内》、《难一》相近,而《贵公》又称及“管子”,所以这两篇当都是与管子学派关系非常接近者的作品。 仲春纪四篇中,《贵生》、《情欲》两篇《校释》认为是子华子学派的作品,《当染》篇《校释》认为是墨家作品,《功名》篇《校释》认为是儒家作品。由上表可见,《贵生》、《情欲》两篇主要观念皆为宋道家,与《校释》的学派归属相合。《当染》篇前半内容取自《墨子·所染》,但后文又称举“孔子”并历数“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皆所染者得当也。”所以作者明显并不排斥儒家,属于儒、墨兼取的中间派,上表中《当染》主要观念为史家,可与作者的中间派倾向对应。《功名》篇“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明显的受墨家影响特征,结句言“名固不可以相分,必由其理”可证还有名家倾向,由上表可见,《功名》篇主要观念为地家,二级观念则为名家和墨家,对比前文各表,则《功名》篇与《墨子·尚同中》和《韩非子·扬权》的观念构成最为接近,《校释》认为是儒家作品盖是由于篇中“仁人”等措辞,但“仁人”在《墨子》中同样频繁使用,因此《当染》、《功名》值得考虑同为一个作者,此作者对墨家较熟悉,但并非墨家。 季春纪的四篇中,《尽数》篇《校释》认为是方技家言,《先己》、《论人》两篇《校释》认为是道家伊尹学派,《圜道》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言。《尽数》各方面都与《内经》等医家学说相近,由篇中“凡食无彊厚,味无以烈味重酒,是以谓之疾首。食能以时,身必无灾。凡食之道,无飢无饱,是之谓五藏之葆。口必甘味,和精端容,将之以神气。百节虞欢,咸进受气。饮必小咽,端直无戾。”论述来看,作者很可能是持药食养生观念,但本文未分列医家、食家等方技家,故上表中《尽数》篇体现的观念倾向并不准确。《先己》篇上表显示为地家,《论人》篇上表显示为名家,而由内容来看《校释》认为是道家当是,故此二篇若据上表也会误判。《圜道》言“莫知其原,莫知其端,莫知其始,莫知其终,而万物以为宗。”非常明显的道家言论,故上表显示为广义的宋道家当是,而《校释》认为是阴阳家言当非。因此上,季春纪的四篇当皆是道家之说。 孟夏纪的四篇,《校释》认为皆是儒家者流之作,《劝学》开篇言“先王之教,莫荣于孝,莫显于忠。”篇末举曾子之说与儒家人物故事,从这方面看《劝学》篇盖曾子后学作品,但篇中“古之圣王”、“王公大人”等措辞又有明显的墨家影响,因此该篇很可能是墨家学人转入儒门者所作。《尊师》篇与之类似,既言“子张,鲁之鄙家也;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段干木,晋国之大驵也,学于子夏。”又言“高何县子石,齐国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子墨子。索卢参,东方之巨狡也,学于禽滑黎。”兼及儒墨,且也使用到“王公大人”一词,可见《劝学》、《尊师》两篇很可能是同一作者。《尊师》篇主要观念为儒家,符合“墨家学人转入儒门者所作”这一特征。《劝学》主要观念为名家,盖是因篇中“凡说者,兑之也,非说之也。今世之说者,多弗能兑,而反说之。夫弗能兑而反说,是拯溺而硾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饮之以堇也”论述内容的影响。《诬徒》篇主要观念为儒家,与《校释》判断相合。《用众》篇中主张“辩议不可不为”,可证作者若非名辩家则即纵横家,上表中《用众》主要观念体现为纵横家,与此相合。《用众》首尾称“齐王”,又言及“田骈”,则作者很可能原为稷下学人,其与前三篇同归入孟夏纪,盖是主旨皆为劝人从学的缘故。 仲夏纪四篇、季夏纪四篇,《校释》皆以为“乃阴阳家治乐者即所谓乐家者流之言也。”不过《校释》中也提到“先秦诸家学说中,以儒家最重乐。”现由上表可见,仲夏纪四篇中,《侈乐》、《适音》两篇可归于狭义的儒家,《古乐》一篇可归于狭义的阴阳家,而《大乐》篇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儒家和阴阳家,因此仲夏纪四篇恰为儒家、阴阳家兼具的篇章。至季夏纪,《制乐》显示为主要观念为诗家,二级观念为齐道家,《制乐》非韵文,因此诗家可以排除,《制乐》当为道家学派之作。《明理》、《音律》在上表中皆显示为主要观念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故此二篇也当是道家作品。《音初》篇先列四方方音缘起故事,末段则与《乐记》文字多有雷同,如《音初》“凡音者,產乎人心者也。”与《乐记》“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音初》“故曰乐之为观也深矣。土弊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世浊则礼烦而乐淫。”与《乐记》:“故曰:乐观其深矣。土敝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气衰则生物不遂,世乱则礼慝而乐淫。”《音初》“郑卫之声,桑间之音,此乱国之所好,衰德之所说。”与《乐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音初》“流辟誂越慆滥之音出”与《乐记》“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但比较之下明显《音初》更早,且《音初》的“成于外”又见于《鹖冠子·泰录》,《音初》的“滔荡”又见于《文子·九守》、《淮南子·精神》,是《音初》有明显道家特征,当也是道家作品,上表中《音初》主要观念为农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应该是受四方方音缘起故事内容影响导致的判断偏误。 孟秋纪、仲秋纪、季秋纪十二篇,《校释》认为“盖出于《司马法》之学欤?”孟秋纪四篇,皆言“义兵”,仲秋纪则《论威》、《简选》两篇言“义兵”,季秋纪则四篇皆未言及“义兵”,所以《校释》将十二篇皆归为“《司马法》之学”并不适宜。《荡兵》开篇即言“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而战国末期持“偃兵”说者,据《吕氏春秋》的《审应》、《应言》即公孙龙,且《审应》明言“公孙龙对曰:偃兵之意,兼爱天下之心也。”由此可见公孙龙当是墨家后学别出为名家者,是孟秋纪、仲秋纪的“义兵”即为反对公孙龙的“偃兵”说而立。查先秦文献言“义兵”,除《吕氏春秋》外,又见于《吴子·图国》和《文子》的《道德》、《上义》两篇,这正与上表中《荡兵》主要观念为兵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相对应,因此《吕氏春秋》言“义兵”各篇,盖是吴起后学所作。《振乱》主要观念体现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墨家、名家,也正是承自《荡兵》有宋道家观念,篇中兼为反对墨家后学名家公孙龙,故《振乱》很可能与与《荡兵》作者相同。《振乱》的三级观念即兵家,犹可见《振乱》篇只是内容上道家倾向较兵家更明显。《禁塞》言“凡救守者,太上以说,其次以兵。”可见作者认为“义兵”有其特殊性,文中又言“先王之法曰:为善者赏,为不善者罚”,而此“先王之法”,实是出自《墨子·公孟》:“子墨子有疾,跌鼻进而问曰:先生以鬼神为明,能为祸福,为善者赏之,为不善者罚之。今先生圣人也,何故有疾?”可见《禁塞》作者是把墨子之言拔高为了“先王之法”,因此作者盖是墨家后学,但作为后学作者将墨家的“非攻”改为“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则是其观念与《荡兵》、《振乱》相合,因此《禁塞》的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二级观念则体现为宋道家与兵家。《怀宠》开篇即言“凡君子之说也,非苟辨也;士之议也,非苟语也。必中理然后说,必当义然后议。”所以《怀宠》是继承自前面《振乱》二级观念中名辩家部分而继续展开论述,故其主要观念体现为名家,篇中内容也与前三篇基本相应,故四篇很能是出自同一人或同一个学派小团体的手笔。作者选择性地接受了墨子和吴起思想,持“义兵”说而反对公孙龙的“偃兵”说。与孟秋纪不同,由上表可见仲秋纪三篇是标准狭义的兵家,一篇是广义的兵家,并且即使有其它观念,也仅出现了纵横家观念,《论威》称“銛兵利械”,《简选》称“兵械銛利”,两篇又都承孟秋纪言“义兵”,所以两篇的作者或是一人,或是关系非常密切。《决胜》篇直接引用《孙子兵法》文字,且行文各方面都与之相近,故《决胜》篇盖孙武、孙膑一支的兵家后学。《爱士》篇所言“存亡死生”又见于《尉缭子》,故值得考虑作者或与尉缭关系密切。季秋纪四篇,没有一篇主要观念或二级观念体现为兵家,其与孟秋纪、中秋纪的区别非常明显,由此也可见《校释》将十二篇皆归为“《司马法》之学”不确。《顺民》篇持“取民之所说”而不固执于任何学派的观点,这与纵横家没有特定观念的特征相合,篇中以汤、文王、越王、齐庄子的历史故事为说,也与纵横家说辞类似,故《顺民》可归于广义的纵横家,上表中体现其主要观念为名家,则盖是篇中“说”通假为“悦”而统计表无从分别的缘故。《知士》篇内容与《战国策·齐策一·靖郭君善齐貌辨》近于全同,因此即便不参考上表,也不难判断该篇观念若非史家则即纵横家,上表也确实显示《知士》篇主要观念为史家,正与此相合。《审己》篇称举子路、子列子、柳下季,可见其非主一家之说,因此其与《知士》类似,当是史家或纵横家所作,上表中《审己》主要观念为史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也是相合的。《精通》篇内容神似《庄子·养生主》,甚至也提到了“庖丁解牛”,因此上表显示其主要观念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与《养生主》观念构成相同。 孟冬纪四篇中,《节丧》与《安死》篇,《校释》认为“系脱胎于《墨子》节葬之义,则此二篇乃墨家之言也。”《节丧》、《安死》二篇中,奸邪、盗贼、寇乱并称,而奸邪、盗贼并称又见于《管子·正世》、《管子·明法解》、《商君书·画策》、《荀子·君道》、《荀子·王制》、《荀子·富国》、《韩非子·难二》、《韩非子·六反》,因此奸邪、盗贼并称有法家特征,盗贼、寇乱并称源自《墨子》十论,故有墨家特征,是《节丧》、《安死》当为墨、法杂糅的作品。现由上表可见,《节丧》主要观念体现为轻重家,是《节丧》经济倾向更重一些,《安死》主要观念为墨家,则与《校释》判断相合。要之,《节丧》、《安死》两篇盖出一人之手,只是行文时两篇各有侧重而已。《异宝》篇《校释》认为是道家作品,《异用》篇《校释》认为是“儒家者流之作”且“其言贵射,盖即《礼》射礼之义,尤可为儒家言之证也。”但现由上表可见,《异宝》、《异用》皆显示为礼家,《异用》固然与《校释》说相合,《异宝》却并不相合。若分析用词特征,《异宝》中“不可得而闻”又见于上博简《民之父母》、《礼记·孔子闲居》、《论语·公冶长》,“不以利为利”又见于《礼记·大学》,四者皆明确的儒家文献,所以《异宝》也当是儒家礼类作品。 仲冬纪四篇中,《至忠》篇《校释》认为“盖阴阳家之言也。”但《至忠》的两篇故事都涉及妖异,并不能证明《至忠》篇的作者是阴阳家,篇中“至忠逆于耳倒于心,非贤主其孰能听之?”的主旨也与阴阳家“舍人事而任鬼神”绝不相合,实际上由《左传》、《汲冢琐语》多记妖异,《墨子》引百国春秋更是几乎无一不涉妖异,就可以看出《至忠》实际上当归史家,上表中《至忠》的主要观念正为史家,可以证此。《忠廉》篇《校释》认为“盖北宫黝、孟施舍、漆雕氏学派之言也。”而上表则《忠廉》主要观念体现为名家,二级观念体现为纵横家、史家、礼家,由篇中内容论,《忠廉》的结构与《至忠》全同,都是在首段对主旨进行论述后以两段小故事佐证其说,《忠廉》完全是在前文强调“忠”的基础上又延伸至“廉”,故《至忠》与《忠廉》很可能是同一作者,《忠廉》当认为是广义的史家作品,纵横家、礼家、名家皆为旁涉所及。《当务》篇《校释》认为“亦北宫、孟舍、漆雕学派之言也。”其说无任何确据,纯出于文科式的联想。由上表可见,《当务》的主要观念呈现为名家,篇中首句即“辨而不当论,信而不当理,勇而不当义,法而不当务”且之后的四个故事中以“辨若此不如无辨”的故事最长,所以上表显示为名家不为无故。《长见》篇《校释》认为“本篇与《观表》当出于一家,《观表》为《汉书·艺文志》术数六种中形法家之作,则此篇亦然矣。”但所谓“形法”,实际上就是相面、相牛马之类的相术,与《长见》的内容显然完全不同,《长见》的论述主旨是“审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后,古今前后一也。”是认为古今未来皆有其可认知性,其后的五个故事分别为知人、知音、知世、知国、知贤,因此《长见》在上表中体现为主要观念为纵横家、二级观念为史家。综合四篇来看,其实都是与《国语》颇相类似的内容,所以主要体现为史家、纵横家,仅《当务》因“辨”这部分的故事篇幅占得较多,才体现为名家而已。 季冬纪四篇,《校释》认为“亦北宫、孟舍、漆雕之学也。”《士节》篇中言“国君不得而友,天子不得而臣。”此句出自《庄子·让王》:“曾子居卫,縕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由前文《庄子》表已可见,《让王》有农家、轻重家、儒家、纵横家等观念,“曾子居卫”节毫无疑问是具有儒家倾向,因此《士节》中所说“故人主之欲大立功名者,不可不务求此人也。”所指当是曾子之类的人,再比较《礼记·儒行》:“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慎静而尚宽,强毅以与人,博学以知服;近文章砥厉廉隅;虽分国如锱铢,不臣不仕。其规为有如此者。”也与《士节》首段颇相对应,由此不难判断《士节》当观念接近儒家者的作品,但由其转而取《晏子春秋》的故事为论述佐证来看,作者又非纯然认同儒家,由前文《晏子春秋》表可见,北郭骚故事所属的《内篇杂上》其主要观念为名家,而这正与上表中《士节》主要观念为儒家,二级观念为名家相应。若进一步分析,《士节》所说“士之为人,当理不避其难,临患忘利,遗生行义,视死如归。”与《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中范雎所言:“是故君子以义死难,视死如归;生而辱不如死而荣。士固有杀身以成名,虽义之所在,虽死无所恨。”措辞立意皆非常相似,因此可以证明秦国在战国末期时确有这样的观念流行,这样的观念其重点在于廉不受辱、勇不畏死,而非在于是否属于儒家。《介立》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诗家,但《介立》非韵文,故由诗家下推,得到《介立》的主要观念为地家和纵横家,文中虽然讲了介子推和爰旌目的故事,但其主旨却实为首句的“以贵富有人易,以贫贱有人难。”是谴责“韩荆赵,此三国者之将帅贵人皆多骄矣,其士卒众庶皆多壮矣,因相暴以相杀。”所以该篇实际上是在说为君者当以廉、勇择士,这种站在为君主出谋划策立场上的篇章,自然可归为纵横家。《诚廉》篇延续之前《介立》的内容而举证说明什么样的人才是廉士,因此可如上表所示归于广义的纵横家。《不侵》同样是言“贤主必自知士”,上表中《不侵》主要观念体现为史家,史家与纵横家形式相近、关系密切,此点前文已言,所以综合来看,季冬纪四篇的作者当是纵横家且观念较驳杂,与曾为秦相的范雎观念相近。 《序意》篇是吕不韦的十二纪自序,由上表可见,《序意》体现为主要观念为名家倾向,二级观念为阴阳家倾向,所以吕不韦本人若按前列各家判断,其观念当属名辩家。 《有始览》七篇中,《有始》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言,但篇中列举“天有九野,地有九州,土有九山,山有九塞,泽有九薮,风有八等,水有六川。”明显地理家成分更重,上表中《有始》正是主要观念体现为地家,二级观念体现为阴阳家,与此相合。《应同》篇《校释》认为是兵阴阳家之言,《应同》篇篇末言“解在乎史墨来而辍不袭卫,赵简子可谓知动静矣。”毕沅《校正》指出事见《召类》篇,因此可知两篇盖出于同一个作者。由上表可见,《应同》、《召类》两篇主要观念皆体现为墨家,由篇中重视义利也可见其墨家倾向,《墨子·七患》:“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可证墨家并不纯然反对攻战,《应同》篇中言“商箴云:『天降灾布祥,并有其职』,以言祸福人或召之也。”也与《墨子·公孟》:“古圣王皆以鬼神为神明,而为祸福,执有祥不祥,是以政治而国安也;自桀纣以下,皆以鬼神为不神明,不能为祸福,执无祥不祥,是以政乱而国危也。”相合,因此《应同》、《召类》两篇归为墨家比归为兵家或阴阳家更合理。《去尤》篇《校释》认为与《去宥》为“料子、宋钘、尹文等流派之言也。”且同为“料子学之仅存者。”而马叙伦《庄子义证》言“料子无考,疑即宋子。”而《荀子·非十二子》中墨翟、宋钘并言,因此《去尤》、《去宥》当皆是宋钘学派的作品,因此《去尤》才排在墨家《应同》篇之后。《听言》篇《校释》认为“亦料子、宋钘、尹文流派之言也。”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则已提到:“《吕氏春秋·去宥》首称'墨者’,末言'别宥’,是宋銒学派的作品当确实非常可能。《淫辞》及与之相关的《听言》、《应言》、《不屈》篇主旨皆是反对名家之辩,应是墨辩一派的作品,说'料、宋、尹学派所作’较缺乏证据,但仍属墨家一支则可确定。宋钘学派的特点是墨家与法家、道家的合流,墨辩一派则是墨家与名家的互动结果。”[1]《听言》在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为名家,其观念构成与《墨子·修身》相似,篇中称“圣王之道”也是明显的墨家措辞,故归为由墨辩发展出的学派一支当无问题,但是否属于“料子、宋钘、尹文流派之言”则还需要更多证明。《谨听》篇《校释》认为“亦必是料子、宋钘、尹文流派之言也。”墨家、名家皆无礼士之说,《谨听》则一则言“以礼有道之士”,再则言“若夫有道之士,必礼必知”,三则言“能礼士矣”,而重礼是儒家特征,因此《谨听》的观念当是儒、墨杂糅,故上表中《谨听》体现为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儒家。《务本》篇《校释》认为是“季子学派之作也。”其依据即《务本》、《务大》两篇的“解在”部分对应内容在《谕大》篇,而《谕大》篇引用了季子的话。《庄子·则阳》:“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是季子有道家观念,《务本》强调名实、重视荣辱,是若果为季子学派则该学派还有名家倾向。现在由上表可见,《务本》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和名家,结合前面各篇皆有墨家倾向,则《务本》若确为季子学派作品,季子或是从墨家中分化出来的一支,其观念以道家为主,亦有名家倾向。《谕大》篇上表体现为主要观念是诗家,二级观念为墨家,《谕大》非韵文,故诗家可以排除,因此《谕大》当是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前文已言及《校释》分析《谕大》与《务本》的关系,且推测季子或是从墨家中分化出来的一支,这正与《谕大》主要观念为墨家相应。是有始览七篇,除《有始》篇外,其它六篇皆与墨家相关。 《孝行览》的八篇中,《孝行》篇《校释》认为“系儒家乐正子春学派之言。”其依据即篇中记录了乐正子春的故事,但篇中多数内容实杂取自《孝经》和《曾子》,如乐正子春的故事即又见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曾子曰身者”节同样见于《曾子大孝》,所以说作者是曾子后学则可,说一定是“乐正子春学派”则实难确定。由上表可见,《孝行》篇的主观观念为儒家,无二级观念,与由内容分析的该篇当为曾子后学作品相合。《本味》篇《校释》认为“出自小说家伊尹学派无疑。”本文并没有单列小说家,故上表中按《本味》占篇幅最多的内容各地美物,显示为地家。《首时》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的作品,但篇中实无任何论述阴、阳的内容,所说的“时”也是时机而非时节,篇中以“后稷之种必待春”来引出“人虽智而不遇时无功”,可见有农家倾向,所记伍子胥、田鸠等故事又有史家或纵横家特点,故上表中《首时》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二级观念为史家和纵横家。《义赏》篇《校释》认为“与《当赏》论点全同,行文亦相仿,实为姐妹篇,皆是阴阳家之作也。”但《义赏》情况与《首时》类似,也没有论述阴、阳的内容,全文主要是论述如何运用“赏罚之柄”中的“赏”以体现行政倾向,这是政法家的特征,上表中《义赏》显示主要观念为政法家,无二级观念,与内容相合。《长攻》篇《校释》认为“与《应同》、《首时》旨趣一致,则此篇亦阴阳家之言也。”《长攻》篇与《首时》篇旨趣确实相近,篇中以“譬之若良农,辩土地之宜,谨耕耨之事,未必收也;然而收者,必此人也始在于遇时雨,遇时雨,天地也,非良农所能为也。”来比喻行事需相应的时机,也是有明显的农家倾向,上表中《长攻》主要观念体现为纵横家,二级观念为农家、礼家、轻重家,与《首时》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二级观念为史家和纵横家相比,其农家、纵横家倾向的重合即体现了与《首时》篇旨趣这一点。《慎人》篇《校释》认为“与前《长攻》同一旨趣,则此篇亦阴阳家之作也。”由上表可见,对比《长攻》篇,《慎人》与之相合的观念有农家和纵横家观念,这就是《校释》以为“与前《长攻》同一旨趣”的原因,但因为篇中并无阴阳论述,因此也不是阴阳家。《遇合》篇和《必己》篇,《校释》同样指为阴阳家言。《遇合》中虽然是言“遇”,但篇中所言“凡能听说者,必达乎论议者也。……说之道亦有如此者也。……说亦有若此者。”即可见其名辩家倾向,上表中《遇合》主要观念体现为名家,二级观念体现为纵横家,与此对应。《必己》篇内容多出自《庄子》,甚至值得认为不见于今本《庄子》的部分很可能是《庄子》佚文,因此《必己》当属宋道家,上表中主要观念为农家、二级观念为地家,应为误判。 《慎大览》八篇中,《慎大》篇《校释》引《荀子·仲尼》文并言此篇“与《荀子》所说正合,则此篇乃儒家之言也。”但文中历数汤伐桀、武王伐纣、赵襄子攻翟,并将全篇内容归结为“善持胜者,以术彊弱。”非常明显不是儒家之说,现上表中《慎大》篇主要观念体现为诗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兵家,《慎大》篇非韵文,故诗家可以排除,可见《慎大》篇当是兵家作品。《权勋》篇《校释》言“此篇主要系袭用《韩非子·十过》文……则此篇属法家者流之言无疑。”但两相比较,文字差异较多,《权勋》自“中山之国”以下也显然不是取自《韩非子》,更兼《韩非子》时间晚于《吕氏春秋》,因此更可能是《韩非子》取自《吕氏春秋》。《权勋》在上表中体现为主要观念为兵家,二级观念为轻重家、儒家,篇中五则故事皆是言战事,兵家观念当即对应于此,而轻重家属于法家,是广义而言《权勋》也可以说是法家作品。《下贤》篇《校释》据其与《谨听》篇的关系而认为“二篇必出于同一人之手,则此篇亦料子、宋钘、尹文流派之言也。”前文已提到“墨家、名家皆无礼士之说,……重礼是儒家特征,因此《谨听》的观念当是儒、墨杂糅,故上表中《谨听》体现为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儒家。”而《下贤》的主要观念正体现为礼家,二级观念则为儒家,与《谨听》重礼且二级观念为儒家相应,因此断为“料子、宋钘、尹文流派之言”有必要存疑。《报更》篇《校释》认为与《下贤》“旨趣均同,是此篇亦料子、宋钘、尹文流派之作也。”然若核于原文,文中称“此张仪之力也”,是作者推崇的是纵横家张仪。文中“安国免身”可对应于《战国纵横家书》第一章“智能免国,未能免身。”《战国策·燕策二·乐毅报燕王书》:“夫免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迹者,臣之上计也。”可证这是纵横家措辞。文中“说之不听也,任不独在所说,亦在说者。”也可证作者若非名辩家,则是纵横家。上表中《报更》主要观念体现为纵横家,正与此相应。《顺说》篇《校释》认为“本篇主张偃兵,当是出于宋钘、尹文、公孙龙、惠施、惠盎等人之后学也。”宋钘、公孙龙、惠施皆是由墨家别出而有名家特征者,偃兵说与墨家的非攻也是关系密切,故上表中《顺说》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不广》篇《校释》认为“与《慎人》功名之成必遇时、又必谨于人事之旨正同,则此篇亦阴阳家之著作也。”但《慎人》篇非阴阳家言,此点前文已言。篇中结语称“知大礼,知大礼虽不知国可也。”可证作者对“礼”的推崇无以复加,故上表中《不广》显示主要观念为礼家。《贵因》篇《校释》认为“亦阴阳家之言也。”但篇中所强调的是“因”,而非阴阳,故此说当不确。篇中三称武王故事,却不言文王,且文中明显很推崇汤、武的功业,一则言“汤武以千乘制夏商”,再则言“汤武遭乱世,临苦民,扬其义,成其功”,故作者当是兵家。现上表中《贵因》主要观念体现为兵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史家。《察今》篇《校释》认为是法家之言,篇中称“口惛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即使反名辩的学人也不得不选择辩说,因此篇中亦有名辩家观念,上表中《察今》主要观念体现为名家,二级观念体现为政法家,与之相合。 《先识览》八篇中,自《先识》篇起,《校释》认为“本篇为阴阳家之言也。自此篇至下《乐成》六篇……盖出于同一流派之手也。”所言为《先识》、《观世》、《知接》、《悔过》、《乐成》、《察微》六篇。《先识》中的几个故事,都是人臣因为看出政权的灭亡征兆而转投别国,所以名为“先识”,由于灭亡征兆并未托以鬼神妖异,而是皆为政绩君德,所以《先识》非常明显并不是阴阳家。篇中首句即言“凡国之亡也,有道者必先去”,是作者以有道者自比,末段言“然则人主之务,在乎善听而已矣。”是作者意在游说诸侯,因此《先识》当是纵横家之说。上表中《先识》主要观念显示为纵横家,即是这一点的体现。《观世》篇引周公之言,又称“若夫有道之士,必礼必知”,然后记晏子礼待越石父故事,是作者有礼家观念。其后篇中记子列子故事,可见作者还有道家倾向。上表中《观世》主要观念为礼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与此可以对应。《知接》篇主要论述智所不能及的危害,篇中径引“管仲有疾”故事,故《知接》篇非常明显是法家学说,上表中《知接》主要观念显示为轻重家,无二级观念,与内容相合。《悔过》篇承上篇智不及而言“智亦有所不至。所不至,说者虽辩,为道虽精,不能见矣。……智不至则不信。”是其关注点转为因为智不能及导致的辩说、进言不被接受,除首句外,全篇都是秦穆公袭郑失败的故事,因此上表中显示《悔过》主要观念为史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乐成》篇因为记录的故事中有“子产始治郑,使田有封洫,都鄙有服。”和“邺有圣令,时为史公,决漳水,灌邺旁,终古斥卤,生之稻粱。”两段故事,导致上表中《乐成》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由于“孔子始用于鲁……用三年,男子行乎涂右,女子行乎涂左”故事,导致《乐成》二级观念体现为礼家,但由篇中整体内容来看,该篇主旨实是“民不可与虑化举始,而可以乐成功。”这句话可对比于《管子·法法》:“故民未尝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功。”和《商君书·更法》:“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因此该篇作者所持当是接近法家观念。篇中“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句取自《老子》,“皆壹于为,则无败事矣”也可比于《老子》的“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由此可见《乐成》作者观念驳杂,盖是纵横家,只希望说服君主改变现状,而不甚坚持任何学派之说,上表显示的结果当是误判。《察微》篇情况与《乐成》相似,但第一个故事与最后一个故事皆鲁国事,篇中又称举孔子,引用《孝经》,是其儒家倾向较明显,上表中《察微》篇主要观念显示为纵横家,二级观念显示为礼家,可与此相应。《去宥》篇前文已提及《校释》认为与《去尤》篇同为“料子、宋钘、尹文等流派之言也。”《去尤》篇主要观念为名家,《去宥》篇上表显示其主要观念也是名家,故是宋钘等人学派之说当是。《正名》篇《校释》认为“本篇称道尹文,盖即尹文后学之所作也。”笔者在《清华简八〈心是谓中〉解析》中则提到:“定《正名》为尹文学派作品,证据不足,篇中称'尹文’而不是称'尹文子’,可见并不特尊尹文,很可能与尹文没有学派师承关系,但《正名》篇中论刑名,尊太公、桓公、管仲,仍可见齐文化的深刻影响。”[2]《正名》篇虽然不能确定是尹文学派所作,但无论从篇名还是从内容来看,其属于名家作品则毫无疑问,上表中《正名》主要观念显示为名家,无二级观念,与内容完全符合。 《审分览》八篇,《校释》认为“皆法家之言。”《审分》篇的主旨是“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不审名分,是恶壅而愈塞也。”篇中言“故至治之务,在于正名。”其继续《正名》篇而详加论述名家理念的特征非常鲜明,形名之学为名家和法家皆重视的内容,故《校释》以为是法家盖即由此,但《审分》仍当按上表所示主要观念为名家。《君守》开篇即言“得道者必静。静者无知,知乃无知,可以言君道也。”其道家特征一望可知,文中引《老子》言等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君守》重视政务,故当属齐道家,上表中《君守》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名家、礼家,符合内容所示。《任数》篇主要观念体现为轻重家,二级观念体现为政法家、名家,政法家与轻重家皆为法家的分支,故《任数》篇确为法家之言。《勿躬》篇结语“人事其事,以充其名。名实相保,之谓知道。”即全文主旨,是《勿躬》与《审分》、《正名》旨趣相合,属于名家作品,因此上表中《勿躬》主要观念体现为名家,《知度》篇称“故有职者安其职,不听其议;无职者责其实,以验其辞。”其继续《勿躬》之论而言循名责实,故其与《勿躬》同样在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名家。《慎势》篇《校释》言“此篇言势,势派以慎到为代表……本篇所论,即本慎子为说。”上表中《慎势》篇主要观念为轻重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正对应全篇皆为法家之说。《不二》篇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是《不二》属于广义的法家,可合于《校释》的判断。《执一》篇虽然首段言“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是继承《不二》之说,但后面的三段故事却全都不是阐释这个观念,而是“故凡能全国完身者,其唯知长短赢绌之化邪。”是其作者实不持一家之说,故上表中《执一》主要观念体现为纵横家。 《审应览》八篇,《校释》言“此八篇当出于料子、宋钘、尹文等一派之手。”《审应》篇主旨为“取其实以责其名,则说者不敢妄言,而人主之所执其要矣。”因此《审应》当是名家之说,上表中《审应》主要观念为农家,二级观念为名家、纵横家,属广义的名家。《重言》篇以慎重于言为论旨,最后一个故事占全篇三分之一篇幅,该故事又见于《管子·小问》,由《管子》表可见,《小问》的主要观念是轻重家,故《重言》与之相类,主要观念也是轻重家。《精谕》篇以言说的极致是“圣人相谕不待言”,显然作者若非名辩家则为纵横家,现上表显示《精谕》主要观念为纵横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与篇中主旨相应。《离谓》篇作者反对异说,开篇即言“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因此与上篇类似,作者若非名辩家则是纵横家,上表中显示《离谓》主要观念是名家,合于此点。《淫辞》篇观念与《离谓》颇近,言“凡言者,以谕心也。言心相离,而上无以参之,则下多所言非所行也,所行非所言也。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所以同样可以预期上表显示《淫辞》主要观念是名辩家或纵横家,现可见表中确实显示为纵横家。《不屈》篇专门针对惠施,篇首称“察士,以为得道则未也。虽然,其应物也,辞难穷矣。辞虽穷,其为祸福犹未可知。”所以当是与惠施敌对的名家学派的后学作品,上表中《不屈》主要观念为名家,可以证此。《应言》专论如何应对辩说,名辩家的应辩较倾向于论证理念,纵横家的应辩较倾向于引述故事,从这个角度上说,《应言》较有纵横家倾向,上表中《应言》主要观念为纵横家,对应于此。《具备》篇结语称“故凡说与治之务莫若诚。听言哀者,不若见其哭也;听言怒者,不若见其斗也。说与治不诚,其动人心不神。”是《具备》篇兼重说与治,且非常关注听言观行,因此名辩家倾向更大一些,上表中显示《具备》主要观念为名家,不仅与这个分析相合,且能对应前面各篇的倾向。 《离俗览》八篇中,《离俗》、《高义》篇《校释》皆认为“盖漆雕、孟施舍、北宫黝学派之言也。”其说并无确据。《离俗》篇中石户之农、北人无择、卞随、务光故事出自《庄子·让王》,然而若对比其后的平阿余子、宾卑聚故事则可知,作者虽然熟悉《庄子·让王》,但摘取这几个故事只是因为故事主角在作者看来是义不受辱的“廉士”,而推崇“义”、“廉”皆墨家特征,篇中多言“利”也是墨家特征,故上表显示《离俗》主要观念为墨家当是,《校释》的推测当不确。《高义》篇中径称“子墨子”,毫无疑问是墨家后学所作,上表也明确显示《高义》主要观念为墨家,故对于此篇《校释》的判断同样不确。《上德》、《用民》、《适威》、《为欲》、《贵信》数篇,《校释》皆认为系兵家之言,所说明显不切于内容。《上德》篇中首句即言“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说明作者观念较接近墨家,文中引墨者故事也说明这一点,但称“墨者”又说明作者并不是墨家,篇中推崇德政并无明显学派特征,几个故事也较缺乏学派特色,由上表来看《上德》篇主要观念为农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其农家判定盖是篇中多次出现“田”字导致的偏差,故《上德》篇当是纵横家的作品。《用民》篇开篇言“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是作者对“义”的重视类似于《上德》篇,篇中以种麦、种稷比喻用民,又以盐在调味上的作用为喻,皆体现出上表显示的《用民》作者主要观念为农家的特征,言“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更可见作者本身属于民的阶层,平民而为兵家是很难想象的事情,故《校释》的判定非是。《适威》篇承袭《上德》篇的用民,而在篇中强调使民勿极,结语所谓“周鼎有窃曲,状甚长,上下皆曲,以见极之败也。”篇中魏文侯问李克故事,又见于《淮南子·道应》,《道应》篇且在故事后有“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可证这段故事有道家倾向,故事中的“骄则恣,恣则极物;罢则怨,怨则极虑。”类似于《文子·道德》:“主骄则恣,恣则极物;民罢则怨,怨则极虑。上下俱极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故'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也可以证明这是道家之说,上表中《适威》主要观念体现为齐道家,当即对应于此。《为欲》篇开篇即言“使民无欲,上虽贤犹不能用。”篇中又言“故古之圣王,审顺其天而以行欲,则民无不令矣,功无不立矣。”而提倡“无欲”是宋道家的特点,《为欲》中强调“天”,且言“不闻道者,何以去非性哉?”是《为欲》篇的作者也是道家,同样是道家而反对宋道家的,当即齐道家,故上表中《为欲》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与上篇《适威》同。《贵信》篇主旨与《管子·小匡》中管子之言“出言必信,則令不窮矣,此使民之道也。”全合,与篇中管仲、齐桓公故事大致相近的内容也见于《管子·大匡》,由此可见《贵信》当是法家管子学派后学的作品,上表中《贵信》主要观念为轻重家,而由前文《管子》表可见,《大匡》主要观念也是轻重家,正可与此对应。《举难》篇《校释》认为主旨与《离俗》篇同,而由篇内文句来看,《举难》的“先王知物之不可全也”与上篇《贵信》的“物固不可全也。”完全对应,《举难》篇末载宁戚与齐桓公故事也与《贵信》引管仲与齐桓公故事对应,故两篇很可能出于一人之手,上表《举难》主要观念为轻重家,与《贵信》篇主要观念相同,也可佐证此点。 《恃君览》八篇中,《恃君》、《长利》、《知分》篇《校释》皆认为系道家伊尹学派之言,所说并无任何确据。《恃君》篇主旨是为君权寻求合理性,先秦诸子百家皆缺乏真正的民主观念,基本没有任何一家认为君主并非必要的,因此《恃君》篇并无明显派别特征,故上表中《恃君》主要观念显示为史家。《长利》篇内容介于道家、儒家之间,上表显示《长利》主要观念为名家,当是篇中多用拒绝义的“辞”导致的误判。《知分》篇首言“达士者,达乎死生之分。”有明显的道家倾向,篇末言“凡使贤不肖异:使不肖以赏罚,使贤以义。故贤主之使其下也必义,审赏罚,然后贤不肖尽为用矣。”推崇“义”有墨家倾向,上表中《知分》主要观念体现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墨家,与此相应。《召类》篇《校释》认为是兵阴阳家之言,《召类》篇言“凡兵之用也,用于利,用于义。……爱恶循义,文武有常,圣人之元也。”可见兼有兵家、墨家倾向,故上表中《召类》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兵家。《达郁》篇《校释》认为是方技家之言,其说盖因首段而来,但首段只是以精气之郁来比喻国政郁塞,作者应是有明显的法家倾向而非方技家倾向。篇中第一个故事周厉王弭谤出自《国语·周语上》,由上文《国语》表可见,《周语》主要观念是史家,二级观念是书家。《达郁》篇中第二个故事是管仲觞桓公,明显当是源自法家之说。上表中《达郁》主要观念显示为书家,二级观念显示为轻重家,对应于两个故事。按前文所言,主要观念体现为书家的篇章,还要判断是否与春秋金文相似,《达郁》篇明显不符合这个要求,故《达郁》篇当是轻重家的作品。《行论》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之言,与篇中内容全无可对应之处,故所说明显不确。上表显示《行论》主要观念是纵横家,二级观念是史家,该篇主旨是“执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为故”,是劝说君主坚忍负重,故《行论》确当为纵横家的作品。《骄恣》篇《校释》认为亦阴阳家之言,其判定上的问题与《达郁》篇同,《骄恣》非阴阳家言,基本一望可知。与《达郁》篇的区别在于,《骄恣》篇并无劝说君主的倾向,因此其史家特征要较《达郁》篇更鲜明。上表中《骄恣》主要观念体现为史家,正与此相应。《观表》篇《校释》认为“即《汉书·艺文志》所叙数术六种中形法家之言也。”其原因盖即篇中言及“古之善相马者:寒风是相口齿,麻朝相颊,子女厉相目,卫忌相髭,许鄙相尻,投伐褐相胸胁,管青相唇吻,陈悲相股脚,秦牙相前,赞君相后。凡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良工也,其所以相者不同,见马之一征也,而知节之高卑,足之滑易,材之坚脆,能之长短。”由此自然可以看出作者非常熟悉相马术,但文中主旨与《长见》篇相近,“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岁”句、“吴起治西河”故事也是两篇同见,可见《观表》与《长见》很可能是同一作者,而《长见》中就无相术内容,所以该作者当非形法家。前文已知《长见》主要观念为纵横家,而由上表可见《观表》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纵横家成分可与《长见》篇对应,故两篇的作者当皆是广义的纵横家。 《开春论》六篇中,《开春》、《察贤》、《期贤》三篇《校释》皆认为是阴阳家之言。《开春》篇言“善说者亦然,言尽理而得失利害定矣,岂为一人言哉?”有非常明显的名辩家特征,上表中《开春》篇主要观念为名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书家、史家,准确反映出《开春》篇名辩观念大于阴阳观念的情况。《察贤》篇在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阴阳家,可与《校释》对应,但《察贤》篇言“魏文侯师卜子夏,友田子方,礼段干木,国治身逸。……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所举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宓子贱、巫马期皆儒家人物,故《察贤》篇当是儒家作品,《期贤》与《察贤》主旨相近,且同样推崇段干木,故很可能作者相同,因此上表与《校释》皆不确。《审为》篇《校释》认为“本篇言重生轻物,与《贵生》同一旨趣,盖亦是子华子学派之言也。”上表中《审为》显示为轻重家,当是因篇中多次使用“轻”、“重”二字导致的误判,由篇中内容来看,《审为》三个故事皆出自《庄子·让王》,《校释》定为“子华子学派之言”可从。《爱类》篇《校释》认为“此篇主要是宣明去争利民,去争为惠施之说,则此篇盖惠施流派之言也。”名家人物多是从墨家别出者,《爱类》篇举“神农之教”,前文已提到据《孟子·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可知这与许行密切相关,而许行是墨家弟子,《爱类》下文又举墨子难公输班故事和大禹勤劳治水故事,也是典型的墨家特征,之后的惠施与匡章故事主角惠施,是从墨家别出的名家代表,故相对于《校释》认为是惠施流派之言,不如认为《爱类》篇是墨家后学所作,上表中《爱类》主要观念为墨家,无二级观念,也可证此。《贵卒》篇《校释》认为“盖兵家之论也。”但篇中是言急智而不是论军事,兵家推崇庙算而非急智,故此篇当非兵家之论。真正推崇急智的其实是辩士,因为论辩最需要在转瞬之间给出回应,所以此篇当是纵横家的作品。上表中《贵卒》主要观念体现为礼家,二级观念体现为政法家、纵横家,由二级观念的政法家倾向来看,其主要观念的礼家当是礼法家,故《贵卒》的作者当是有法家倾向的纵横家。 《慎行论》的六篇中,《慎行》篇《校释》认为与《士节》旨趣相同,“《士节》系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作,则此篇亦然。”但由《慎行》篇首段的“君子计行虑义,小人计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则可与言理矣。”和结句的“凡乱人之动也,其始相助,后必相恶。为义者则不然,始而相与,久而相信,卒而相亲,后世以为法程。”即可见,《慎行》当是法家或墨家的作品,篇中费无忌、庆封两个故事,皆是害人终至自害,明显与墨家关系很远,故《慎行》当是有法家倾向者的作品。上表中《慎行》主要观念为政法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可以证此。《无义》篇《校释》认为“与前《慎行》意义一贯,则此篇亦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作也。”据篇内所言“故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确实与《慎行》颇为一致,上表中《无义》主要观念为礼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政法家,其二级观念正与《慎行》的主要观念和二级观念相合,则《无义》主要观念的礼家盖礼法家。《疑似》篇《校释》认为“此篇为法家者流之作。”《疑似》篇中首句言“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玉人之所患,患石之似玉者;相剑者之所患,患剑之似吴干者;贤主之所患,患人之博闻辩言而似通者。”与《淮南子·泛论》:“故剑工惑剑之似莫邪者,唯欧冶能名其种;玉工眩玉之似碧卢者,唯猗顿不失其情;暗主乱于奸臣、小人之疑君子者,唯圣人能见微以知明。”所论相近,《疑似》末段的“舜为御,尧为左,禹为右,入于泽而问牧童,入于水而问渔师”与《庄子·徐无鬼》:“黄帝将见大隗乎具茨之山,方明为御,昌寓骖乘,张若、謵朋前马,昆阍、滑稽后车。至于襄城之野,七圣皆迷,无所问涂。适遇牧马童子,问涂焉。”相似,故《疑似》更适合认为是道家作品。现上表中《疑似》主要观念体现为齐道家,无二级观念,与此对应。《壹行》篇《校释》认为“此篇亦法家者流之作也。”篇中“威利”、“邪辟”等措辞确有法家特征,但篇中又记述孔子故事并认为其是“贤者”,因此作者的观念盖在法家、儒家之间,故上表判断《壹行》主要观念是墨家当误。《求人》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的作品,上表则显示《求人》主要观念是地家,二级观念是农家,由篇中“禹东至榑木之地”以下多见与《山海经》相同的地名来看,《求人》自当是地家作品,《校释》的判断盖是并不区分阴阳家和地家所至。《察传》篇《校释》认为“亦阴阳家言也。”《察传》篇要旨是“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专门为了听言察实,很明显若不是名辩家则是纵横家之说,遍举齐桓、楚庄、吴王、智伯则说明作者纵横家倾向更重,故上表显示《察传》主要观念是纵横家。 《贵直论》六篇中,《贵直》、《直谏》两篇《校释》皆认为是“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言。”由前文分析已可以看出,《校释》对“漆雕、北宫、孟舍流派”的放大无任何实据,其指为“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言”的篇章往往并非如此。《贵直》篇提倡直言,篇中能意说齐宣王、狐援说齐愍王、烛过说赵简子都明显是纵横家言。故《贵直》当是纵横家的作品,上表中《贵直》主要观念体现为礼家,二级观念体现为纵横家、兵家,属广义的纵横家,合于此点。《直谏》篇主旨与《贵直》无异,但篇中故事较缺乏游说成分,故上表显示《直谏》主要观念为史家。《知化》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者流之作也。”其说不确,不需多论。《知化》首句即言“夫以勇事人者以死也,未死而言死,不论,以虽知之与勿知同。”注重的是进言的有效性,其自然为纵横家作品,上表显示《知化》主要观念为纵横家,无二级观念,属狭义的纵横家,与内容相合。《过理》篇《校释》认为”“盖乐家之作也。”《过理》全篇都没有提到任何与音乐有关的内容,《校释》判断自然不确。由上表可见,《过理》主要观念为史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故当属于狭义的史家,广义的纵横家。《壅塞》、《原乱》两篇《校释》皆认为是阴阳家之作,两篇中皆无任何阴阳学说,故其说不确。《壅塞》篇主要记述左右进谏故事,其纵横家倾向鲜明,上表中《壅塞》主要观念为纵横家,无二级观念,也与此相应。《原乱》篇主要以骊姬之乱为例论述祸乱之源,上表中显示《原乱》主要观念为政法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是该篇为广义纵横家作品。由此可见,《贵直论》六篇,皆为纵横家之作。 《不苟论》六篇中,《不苟》篇《校释》认为“亦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言也。”其不确类似于《校释》推论其他篇为“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言”的情况。《不苟》篇强调“定分官,此古人之所以为法也。”有很明显的法家倾向,上表中《不苟》主要观念为名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故《不苟》属于广义的法家作品。《赞能》篇《校释》认为是“道家伊尹学派之言。”全篇无任何道家倾向内容,故其说不确。《赞能》篇记述管仲束缚在鲁故事与孙叔敖、沈尹茎相与友故事,两个故事都属春秋时事,故上表中《赞能》主要观念体现为史家。《赞能》篇主张进贤,且提及管仲,是有法家倾向,因此上表中《赞能》二级观念有轻重家、农家。《自知》篇《校释》言“此篇为阴阳家之作。”篇中无任何阴阳观念体现,而是从尧下数至魏文侯,其主旨即首段的“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上表》体现《自知》篇主要观念为史家,与《赞能》相同。《当赏》篇《校释》认为“亦阴阳家之言。”而《当赏》篇中主旨是以赏罚之当为“此先王之所以治乱安危也。”非常明显是法家观念而非阴阳家观念,故上表中《当赏》主要观念体现为政法家。《博志》篇《校释》也认为是“出于阴阳家,似无可疑也。”篇中举孔、墨、宁越,后言“昼日讽诵习业,夜亲见文王、周公旦而问焉”,称举周公旦是明显的儒家倾向,故上表中《博志》主要观念显示为儒家,二级观念显示为阴阳家。《贵当》篇《校释》认为“亦阴阳家之言。”现由上表可见,《贵当》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与篇中末段言耕猎事相应,二级观念为阴阳家、墨家,则可与《校释》对应,是《贵当》可归为广义的阴阳家作品。 《似顺论》六篇中,《似顺》篇《校释》认为是阴阳家之言,上表则显示为主要观念为农家,二级观念为礼家,由篇中内容可见,农家判定当是由篇中“田”字多次出现,礼家判定当是由篇中“主”字多次出现,故上表在主要观念和二级观念上皆不确,排除农家、礼家之后,顺次当排至纵横家,故《似顺》当是纵横家的作品。《别类》篇《校释》认为是方技家之说,本文未列方技家,以内容而论,方技家接近于本文中的轻重家和阴阳家,由上表可见,《别类》主要观念显示为名家,二级观念显示为轻重家,虽不能反映出方技家特点,但也很接近于方技家了。《有度》篇《校释》认为是“季子学派之言。”篇中称举季子,支持了这一判断,前文已提到“《务本》篇《校释》认为是'季子学派之作也。’其依据即《务本》、《务大》两篇的“解在’部分对应内容在《谕大》篇,而《谕大》篇引用了季子的话。《庄子·则阳》:'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是季子有道家观念,《务本》强调名实、重视荣辱,是若果为季子学派则该学派还有名家倾向。现在由上表可见,《务本》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和名家,结合前面各篇皆有墨家倾向,则《务本》若确为季子学派作品,季子或是从墨家中分化出来的一支,其观念以道家为主,亦有名家倾向。”因此若是季子学派之说,体现的观念当在墨家、道家、名家范围内。现由上表可见,《有度》篇的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齐道家,正在此范围内。《分职》篇《校释》认为是法家之言,篇中言“君者固无任,而以职受任。工拙,下也;赏罚,法也;君奚事哉?”确实是标准的法家言论,上表中《分职》主要观念体现为政法家,亦与此对应。《处方》篇《校释》认为“亦法家之言”,篇中首句“凡为治必先定分。”结语“法也者,众之所同也,贤不肖之所以其力也。谋出乎不可用,事出乎不可同,此为先王之所舍也。”皆法家特征,故《校释》的判断当是,上表显示《处方》主要观念是纵横家,二级观念是地家,当是误判。《慎小》篇《校释》认为“此篇为法家术派之言也。”由上表可见,《慎小》的主要观念为地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属广义的法家作品,与《校释》相合。 《士容论》六篇中,《士容》篇《校释》认为“此篇与《离俗》要旨相同,则亦漆雕、北宫,孟舍流派之言也。”《士容》篇主要论述何为“国士之容”,与《离俗》主旨大异,《校释》联系二者依据薄弱,当不可据。《士容》篇中以“客有见田骈者,被服中法,进退中度,趋翔闲雅,辞令逊敏。”为非士,而言“故君子之容,純乎其若鍾山之玉,桔乎其若陵上之木。淳淳乎慎謹畏化,而不肯自足;乾乾乎取舍不悅,而心甚素樸。”其反对儒家而推崇道家的倾向非常明显,上表中《士容》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当是篇中“田”字高频出现导致的偏误,二级观念体现为齐道家则对应该篇主旨,故《士容》篇当是齐道家作品。《务大》篇《校释》言“《务本》、《谕大》皆季子学派之言,则此篇亦当同。”季子学派之说体现的观念当在墨家、道家、名家范围内,此点前文已言,上表显示《务大》主要观念为名家,正与此相合。《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校释》认为“此四篇为后稷农书无疑。”四篇于上表中主要观念皆为农家,与《校释》判断无异。 按广义观念统计《吕氏春秋》中各家所占百分比,则可得下表:
本文中的礼家为礼法家与礼仪家的合计,为简便计算,设二者各占一半。传统意义上的法家在本文分为政法家和轻重家、礼法家,故法家在《吕氏春秋》中的占比实为19%,传统意义上的道家在本文分为了齐道家和宋道家,故道家在《吕氏春秋》中的占比实为9.24%,传统意义上的儒家在本文中为礼仪家与儒家之和,故儒家在《吕氏春秋》中的占比实为9.07%,由此按传统各家分类计算则可得下表:
按上表所示,《吕氏春秋》中占比最高的是法家,其次为纵横家,再次为名辩家,而由于战国时名辩家如惠施、宋钘、公孙龙等多是从墨家分出的人物,因此虽然上表中墨家在《吕氏春秋》中占比不高,但实际上考虑到战国时并无名家之称,盖是多与墨家同视为“墨者”,因此《吕氏春秋》中各篇观念占比从高至低前五名实际依次为法、墨、纵横、道、儒。法家是先秦时期最具影响力的学派,排名第一不难想见;战国后期、末期阶段,墨家是秦国仅次于法家的存在,因此墨家排名第二;《吕氏春秋》中有个关键主题,即对“显”、“荣”的重视,这与吕不韦自己的商人身份甚合,而战国后期、末期能够得以显荣的低成本路径则非纵横家莫属,故纵横家排名第三。由《吕氏春秋》中的各家排名情况,可以很直观地看出,战国末期秦国在以法家观念为核心的情况下对百家之说皆有所接受的情况。 《郭店简》 由上表可见,郭店简中较多篇章可以划归广义的儒家,可以划归广义的道家者也占三分之一,墨家、法家等篇章也有存在。《成之闻之》篇中多引《书》类篇章文句,其主要观念体现为书家盖即由此,不过《成之闻之》与春秋金文不类,因此并非《书》类篇章还是很容易确定的。《鲁穆公问子思》篇上表中显示的主要观念为政法家,这一点与学界通常简单地将其归为儒家大相径庭,查篇中措辞,“忠臣”一词是儒家罕为使用的词汇,《论语》、《孟子》、《礼记》皆无该词,“为义”的情况与之类似,也是儒家罕见使用者,据此有理由认为,《鲁穆公问子思》值得考虑是其他学派文献被改写人名而成的。战国后期、末期阶段,由于儒家自身理论基础的薄弱,影响力的低下,一些有儒家倾向的人曾把很多别派材料改写成具有儒家特征的文献,这种情况在《逸周书》、《大戴礼记》等书中皆不乏其例,最近的清华简十一《五纪》篇也有明显的改写并儒家化的特征。《穷达以时》篇无任何内证可以确证是儒家文献,篇中所举舜、傅说、吕望、管仲、百里奚、孙叔敖、伍子胥等人物也无一具有儒家特征,《吕氏春秋·知度》:“伊尹、呂尚、管夷吾、百里奚,此霸王者之船驥也。”更可以证明推崇这些历史人物的作者当具有王霸思想,故现在学界流行的认为此篇是儒家文献的观点完全是一种想当然。《穷达以时》篇中所强调的“天人之分”,又见称于《荀子·天论》和《文子·上义》,由前文《荀子》表可见,《天论》的主要观念为阴阳家,而《文子》也非儒家文献。《穷达以时》篇中所称“有其世”,又见于《文子》的《九守》、《道德》两篇,这自然更佐证了《穷达以时》篇非儒家文献的判断。现上表中《穷达以时》主要观念显示为地家,无二级观念,地家观念较接近于阴阳家,同样可以证明《穷达以时》并非儒家文献。《太一生水》篇自出土以来就被学界指为与《老子》关系密切,此点几无人质疑,但由上表可见,《太一生水》主要观念是齐道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地家,因此与属于宋道家的《老子》、《庄子》区别明显,由此,任何据《老子》解释《太一生水》篇的论述,都难免牵强附会之嫌。《唐虞之道》的核心是禅让,顾颉刚先生早有《禅让传说起于墨家考》一文,虽然说禅让起于墨家过于绝对,毕竟《尧典》不可能是墨家自作,但墨家与禅让说的密切关系则无疑,现由上表可见,《唐虞之道》主要观念为墨家正与此对应,二级观念为地家、儒家,说明《唐虞之道》的作者对于儒家观念并不纯然排斥的情况。《语丛》四篇,其共同的观念为宋道家,又各兼有儒家或墨家的观念倾向,这一方面说明《语丛》四篇与《老子》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说明《语丛》四篇并非皆是儒家文献,其中属于狭义儒家的只有《语丛一》和《语丛三》,属于狭义宋道家的有《语丛二》,属于狭义墨家的有《语丛四》。笔者在《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五章解析》中就已提到:“郭店简基本是道家、儒家、俗言短语类三种文献三分天下的局面,……只是下层统治阶级通俗读物的代表,其对养性修身等的强调与当今网络上流行的鸡汤文别无二致。郭店简中,《书》系、《诗》系、《易》类、史类文献皆付阙如,即已表明墓主的文化取向和趣味所在。”[3] 《上博简》 笔者在《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五章解析》中曾提到:“上博简至今出到第九辑,公布了约六十篇左右,可确定属于儒家的篇章据笔者印象似乎仅有十五、六篇的样子,也即只在四分之一左右,之所以人们会有上博简中儒家篇章比重非常高的印象,大概与上博简整理者团队整体选择了以儒家为主打材料有关,因此《上博一》至《上博三》所选内容才基本皆有很重的儒家色彩,这样给人们造成第一印象的行为,自然会导致很多人认为上博简儒家篇章比重非常之高。”现由上表可见,恐怕笔者在彼论述中仍然高估了儒家的占比。上博一的四篇都是儒家文献,这一点基本无争议。从上博二起,儒家内容就已经大幅减少。《昔者君老》无明显的学派特征,也明显不属于诗、书或纵横家类,故上表显示为史家。《鲁邦大旱》篇,顾史考先生《上博竹书〈鲁邦大旱〉篇及其形成探索》已指出:“此一故事,从两版的共同特征考之,显得与《晏子春秋》其他章节有共鸣之处,因而其原属于《晏子》资料而后乃爲儒者所借来改写的可能性仍是比较大的。……此一类的故事及其推理方式在《晏子春秋》一书中处处可见,而于孔子资料的其他篇当中似乎是完全看不到的,实乃足以帮助本篇之来源出于晏子类资料的可能性远比其出自孔子类资料大。”[4]由上文《晏子春秋》表可见,与《鲁邦大旱》相类的《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欲祠灵山》所在的《内篇谏上》主要观念为法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而《鲁邦大旱》篇在上表中显示主要观念为地家,《鲁邦大旱》篇中重视“刑与德”可对应《内篇谏上》主要观念为法家,前文又已提到地家接近于阴阳家,而因《鲁邦大旱》已残损,故其主要观念未能显示出法家或阴阳家而是显示为地家,盖即因为《鲁邦大旱》残存文字更近于地家的缘故,而无论怎么判断,都足以说明《鲁邦大旱》是由原非儒家文献的材料改写而来。《容成氏》也是一篇归属争议很大的出土文献,被不同的研究者指为儒家、墨家、道家、纵横家、杂家等等,基本上各说各话,谁也不能说服谁,同样也没有谁给出过客观的判定依据。现由上表可见,《容成氏》显示为主要观念为地家,无二级观念,再看《容成氏》内容,历数远古有天下者一直到武王,篇中最显著的就是与《禹贡》不同的九州记述,其次就是成汤伐夏桀所涉及的各个地点,对于周人叛商也是不厌其烦列举九邦等地名,这些都说明地理信息是作者所最关注的内容,其次才是古代朝代的更迭,再次才是行政理念,因此《容成氏》确当如上表显示是地家作品。《子羔》篇属于非常明显的托名之作,其推崇禅让与《唐虞之道》相近,篇中称“使无有小大肥硗,使皆得其社稷百姓而奉守之。……舜穑于童土之田……”很明显在作者的关注范围里,土田才是第一位的。前文已提到墨家与禅让说的密切关系,而农家中非常重要的一支许行又是墨家后学,因此《子羔》篇在上表中显示为主要观念为农家,正表明其与《鲁邦大旱》类似,很可能是被改写的文献,所谓子羔、孔子的问答,在原始底本中只会另有其人。《仲弓》篇的情况不比《子羔》好多少,虽然貌似很象儒家文献,但首先,“明王”一词就证明这是战国末期的文献,称季氏为“河东之盛家”更进一步说明作者绝非鲁人,“老老”、“慈幼”是《管子·入国》篇中“九惠之教”中的前两项,由上文《管子》表可见,《入国》主要观念是宋道家,二级观念是轻重家,皆非儒家,《仲弓》篇其后的“宥过”、“赦罪”是法家之说,“刑政”一词也非儒家措辞,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就已提到:“'刑政’的用法,《墨子》中二十七见,除《耕柱》篇二见外,余者皆见于十论各篇中,因此可知这是墨子学派中较核心的一个词汇。除《墨子》外,'刑政’之称在先秦文献中《管子》的《霸形》、《正世》各一见,清华简《管仲》一见,《晏子春秋》的《内篇问上》、《内篇杂上》各一见,《荀子》的《王霸》、《致士》各一见,《国语·周语下》一见,《商君书·画策》一见,上博三《仲弓》一见,《礼记·乐记》一见。《荀子》中两见皆是言'刑政平’,与《晏子春秋·内篇杂上》同,因此当可推测荀子是受《晏子春秋》的影响。”[5]所以相当多的措辞特征可以证明《仲弓》也是被改写成弟子与孔子对话的别家文献。现由上表可见,《仲弓》篇主要观念是诗家,二级观念是阴阳家,《仲弓》非韵文,因此诗家当排除,阴阳家当是《仲弓》的主要观念,由阴阳家而下,二级观念当是宋道家,这就与《入国》主要观念是宋道家对应了。《彭祖》篇上表中显示主要观念是书家,二级观念是诗家,篇中内容确实与《逸周书》相似,因此《彭祖》属于狭义的书家作品。《逸诗》两篇上表中被判定为儒家,当是明显的误判,误判原因盖是篇幅过短的缘故。《相邦之道》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是墨家,二级观念是齐道家、礼家,全篇残损过甚,较难判断若全篇会是什么情况,但由没体现出儒家来看,《相邦之道》篇很可能也是别家作品被改写为鲁君、孔子及孔子弟子对话的。《昭王》两篇与《柬大王泊旱》篇在上表中皆明确显示为史家,故无需多论。《曹沫之陈》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兵家,亦无需多论。《采风曲目》实际上属目录类,不属于任何一家,上表显示《采风曲目》主要观念为书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体现出的应只是一种近似性。《内礼》篇上表主要观念显示为儒家,二级观念显示为礼家,也无需多论。上表中《融师有成》主要观念体现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为书家、名家、儒家,内容主要为上古传说性质,故可归入广义的书家。《三德》篇在上表中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阴阳家、书家,其行文与春秋金文不似,故书家可以排除,篇中内容与道家、阴阳家多可对应,故也无需细论。《鬼神之明》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政法家、阴阳家,是《鬼神之明》篇当是墨家后学作品。《君子为礼》篇在上表中体现为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儒家,篇中“言之而不义,口勿言也;视之而不义,目勿视也;听之而不义,耳勿听也;动而不义,身毋动焉。”一段与儒家观念非常不协调,重“义”是墨家特征,这一段内容如果把“义”字替换为“礼”或“仁”,才更象是儒家言论,所以体现出墨家特征的这段颜渊与孔子的对话,值得考虑又是改写而来。《苦成家父》篇中的“以至于今”表明其成文于战国末期,强调“义”,是有墨家特征,上表中《苦成家父》正是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与此相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借日食立说,是明显的阴阳家特征,篇中引述的殷高宗事,同样是异象传说,因此上表显示《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主要观念为阴阳家。《季康子问于孔子》在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盖是由季康子屡次自称“肥”导致的判断偏误,二级观念体现为儒家,则与该篇内容完全相合。《弟子问》在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农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儒家,儒家观念无需讨论,农家观念则当是在“食肉如饭土”、“登年不恒至”、“有农植其耨而歌焉”等方面体现。《平王》两篇,《申公臣灵王》皆属史家文献,当无疑义,《庄王既成》因篇中多处有“沈尹子茎”的“茎”字而导致主要观念偏误为农家,但二级观念中仍体现出史家,所以《庄王既成》同样是史家文献。《慎子曰恭俭》篇全文残损过甚,目前可见字数甚至不足150字,所以上表中显示出的主要观念是儒家观念只能说是临时性判断,应不足以据之确定《慎子曰恭俭》全篇的学派倾向。《用曰》是一篇整体风格与清华简三《芮良夫毖》较相似的文献,因此上表中《用曰》主要观念体现为书家,《用曰》篇作者倾向保守,措辞多用叠词,因此上表中《用曰》的二级观念显示为宋道家和阴阳家。《天子建州》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礼家,与内容相合,二级观念体现为兵家,盖对于篇中“临食不语恶,临兆不言乱,不言侵,不言灭,不言拔,不言端。故龟有五忌。临城不言毁,观邦不言亡”等内容。《孔子见季桓子》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儒家,当无争议。《景公虐》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阴阳家,与内容多涉鬼神祭祀事相应。《郑子家丧》、《君人者何必焉哉》、《吴命》三篇上表中显示主要观念为史家,也当无需讨论。《武王践阼》篇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礼家,二级观念体现为齐道家、墨家、书家,《武王践阼》篇基本可以肯定是从某篇书系篇章扩展而来,这一点只要熟悉《逸周书》与《六韬》关系者皆不难看出,所以其二级观念中有书家。齐道家是《六韬》中常见的观念,因此同见于《武王践阼》篇也不难想见。若将上博简《武王践阼》与《大戴礼记·武王践阼》的观念进行比较,最明显的差异即《大戴礼记·武王践阼》的二级观念为儒家,而上博简《武王践阼》无儒家观念而是二级观念中有墨家,由两篇中皆是武王与师尚父的对话不难判断,此篇当是出自齐地,因此篇中体现出墨家可以理解,上博简《武王践阼》主要观念为礼家也当是对应于齐地的礼法家,从哪方面讲《武王践阼》中出现儒家观念都是不正常的,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测,《大戴礼记》中的《武王践阼》也是在战国后期、末期的别派文献被批量改写为儒家内容这一情况中的一篇。《凡物流形》篇主要观念体现为地家,二级观念体现为齐道家、诗家,《凡物流形》原整理者将《凡物流形》归为楚辞类作品,并言可与《楚辞·天问》内容参照,虽然类比不当,但仍反映出《凡物流形》有韵且多问句的情况,这也就解释了何以《凡物流形》二级观念中有诗家。其他的研究者,则又或讲《凡物流形》与《逸周书·周祝》或《庄子·天运》中的文字相比较,这自然表明《凡物流形》中有道家成分,篇中“顺天之道”、“执道”等内容也可以证明此点,这就对应了《凡物流形》篇中的二级观念齐道家。《凡物流形》篇对“道”的引入是基于对自然环境的发问,其问题涉及天地、日月、风雨、水火等诸多方面,此点则对应与《凡物流形》的主要观念地家,而这自然会让人联想到前文《庄子》表中也有多篇主要观念为地家,所以这当说明在道家与地家之间有着尚未被足够关注到的密切关系。《成王既邦》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轻重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史家、纵横家,史家倾向的存在很好理解,纵横家倾向则说明此篇成文已晚至战国后期、末期,轻重家与宋道家则与篇中的“周公”人设非常不协调,周公的历史形象中,罕见涉及法家倾向的内容,更未见有与道家一致的记述,而《成王既邦》篇中对“道”的强调几乎无以复加,上文各书诸表中主要观念为轻重家且二级观念为宋道家的有《管子》的《四称》和《桓公问》,由此值得考虑《成王既邦》中的“周公”又是改自“太公”,《成王既邦》的原始底本中很可能是周成王与太公吕尚的对话,而非与周公旦的对话。《兰赋》篇上表显示为书家,篇中内容与春秋金文不似,故当下溯,得主要观念为阴阳家,二级观念为诗家,故属于广义的诗家作品。《李颂》上表中直接显示主要观念是诗家,无二级观念,故无需多论。《命》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政法家,二级观念为礼家、儒家、阴阳家、纵横家,所以《命》篇整体上是法家、儒家观念兼具的作品。《王居》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史家,无二级观念,是《王居》很可能确有其记述传承,相对于此《命》篇则更可能是虚构的作品。《颜渊问于孔子》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书家,二级观念为宋道家,篇中内容与春秋金文迥异但与《仲弓》篇颇多相似之处,所以书家倾向可排除,前文又已分析《仲弓》篇有“相当多的措辞特征可以证明《仲弓》也是被改写成弟子与孔子对话的别家文献。”而《颜渊问于孔子》又与《仲弓》类似同有宋道家倾向,且也并未体现儒家倾向,则《颜渊问于孔子》也当是同样被改写而来的篇章。上表中《有皇将起》指上博九《有皇将起》、《鶹鷅》两篇的合编,可参看笔者《上博八〈有皇将起〉再编连》[6],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诗家,无二级观念,自然说明《有皇将起》是非常明确的诗赋家作品。《子道饿》篇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为纵横家,二级观念体现为轻重家,篇中的“于是乎XX”句式,是《左传》、《国语》编撰者习用的,此前则未见用例,篇中的极端到无视生命的分庭抗礼意识也是战国后期、末期才流行,由此可见《子道饿》的成文不早于战国后期、末期,而且是虚构的篇章,其是纵横家造势出来用以对抗掌权方的倾向非常明显。《卜书》是龟卜类的材料,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阴阳家,无二级观念,亦无需多论。《成王为城濮之行》、《陈公治兵》于上表皆显示主要观念是史家,也符合其内容。《举治王天下》近半的内容都是禹辛劳治水故事,先秦诸子中经常讲这类故事的是墨家和地家,故上表中《举治王天下》主要观念体现为墨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地家,《举治王天下》非韵文,故二级观念中的诗家可排除。《灵王遂申》讲的是自保之道,故有道家倾向,上表中显示其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史家、礼家,故《灵王遂申》既可以算广义的史家作品,也可以算狭义的道家作品。《史蒥问于孔子》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儒家,无二级观念,当也不需多作讨论,。 《清华简》 由上表可见,清华简一所收各篇文献,除《金縢》外,全部属于广义的书家,若比较前文《尚书》表的《金縢》篇,就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异,前文《尚书》表《金縢》篇有二级观念书家,因此这说明清华简《金縢》很可能是比《尚书·金縢》更晚的版本。上表中《系年》主要观念显示为史家,二级观念显示为纵横家,与《国语》相近而史家倾向更多,与《系年》较《国语》更早可以相应。清华简三中,《芮良夫》一启、二启上表皆显示皆属于狭义的书家,《说命》三篇的上篇属于广义的书家,中篇、下篇属于狭义的书家,《周公之琴舞》也是属于狭义的书家,表明这几篇列入《书》系文献都是毫无问题的。《祝辞》篇主要观念显示为农家,二级观念显示为书家,《祝辞》与春秋金文不类,故书家倾向当排除,由书家下溯,得二级观念当为地家、阴阳家,是《祝辞》属于广义的阴阳家作品。《良臣》大概是清华简中拟定篇名最为失败的一篇,“鲁哀公有季孙”的季孙斯与“楚恭王有伯州犁”的伯州犁都谈不上是良臣,所以《良臣》更适合拟题为《名臣》。推测该篇整理者将此篇定名为《良臣》,盖是主观上要在此篇加上自己的价值判断,尤其在篇中还提到了孔子的情况下,但由篇中称孔子为“孔丘”而非敬称为“孔子”或“仲尼”就足以看出,该篇作者绝无儒家倾向,所以清华简三《良臣》的拟定篇名是最失败的。现由上表可见,《良臣》篇主要观念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为史家、农家、纵横家,故《良臣》篇可归入广义的史家作品。《赤鹄之集汤之屋》在上表中主要观念显示为儒家,是由于篇中高频使用的“小” 字导致的判断偏误,二级观念显示为地家,说明《赤鹄之集汤之屋》并不属于《书》系文献。《筮法》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阴阳家,无二级观念,当无需讨论。《封许之命》、《厚父》两篇上表皆显示主要观念是书家,无二级观念,故属狭义的书系文献,也无需讨论。《命训》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与前文《逸周书》表中的《命训》篇全同,前文已提到“《常训》、《命训》、《度训》,不惟篇章结构类似,而且措辞也非常相近,再考虑到三篇的内容皆颇可印证于《荀子》,故可判断这三篇盖只是略早于《荀子》。”故清华简各篇的时间下限是战国末期。《汤处于汤丘》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墨家,二级观念为儒家,儒家是篇中高频使用的“小”字导致的判断偏误,这一点与《赤鹄之集汤之屋》相同,主要观念的墨家则当是墨家本就源自伊尹学派,因此伊尹学派中有很多与墨家相近的观念,伊尹学派本质上就是殷商文化遗存的代表宋文化在对抗周文化的背景下形成的,因此宋道家、墨家皆是主要从伊尹学派中分化而形成,从这个角度而言,记述成汤与伊尹故事的文献,体现出宋道家、墨家倾向皆属可以想见的情况。《汤在啻门》篇主要观念体现为阴阳家,二级观念则为诗家、儒家,儒家是篇中高频使用的“小”字导致的判断偏误,《汤在啻门》非韵文,因此诗家也可以排除,由此下溯是墨家,故《汤在啻门》的二级观念实是墨家。《殷高宗问于三寿》篇主要观念体现为诗家,二级观念体现为书家,《殷高宗问于三寿》虽然部分内容有韵,但整体并非韵文,故诗家倾向可排除,是《殷高宗问于三寿》也是《书》类文献。《郑文公问太伯》与《郑武夫人规孺子》二篇在上表中皆显示主要观念是史家,当无需多作讨论。《子产》篇在上表中主要观念显示为宋道家,二级观念为农家,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子产》篇中的“道”实际上指的是“法”,笔者在《清华简六〈子产〉解析》[7]中曾提到:“'和民有道’的'道’即'德’,而此'德’实即'法’,……由'和民有道’至'先圣君之所达成邦国也’这一大段内容,实即是为子产作刑书提供其存在怎样政治意义的解释,正因为'和民之道’即'法’,所以才有后文的 '郑刑’、'野刑’、'郑令’、'野令’。”且《子产》篇中法家倾向明显,所以上表中主要观念体现的宋道家,当是《子产》作者将其所承袭的子产法家观念转换为南方更流行的宋道家观念所致,当将原本的“法”替换为“道”以后,自然道家倾向就会大过法家倾向,笔者在《清华简六〈子产〉解析》中已言:“虽然《子产》篇的作者推崇子产,但其思想实际上显然与子产颇有距离。”所以无论是基于《子产》篇作者的主观意愿,还是由于其所受的环境客观影响,《子产》篇作者都是在脱离其来自子产的法家倾向而转向道家。《子仪》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诗家,篇中内容虽然有诗歌成分,但全文非韵文,故诗家可排除,由此下溯,得书家,是《子仪》可归入《书》类文献。《管仲》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轻重家,笔者在《清华简〈管仲〉韵读》[8]中已提到:“《管仲》篇很可能就是战国后期楚地的管子学派吸收了齐、宋文化而在楚地所作的篇章。”轻重家倾向正可说明《管仲》篇最可能是管子学派的作品。《晋文公入于晋》与《越公其事》皆在上表中显示为主要观念为史家,二级观念为纵横家,观念构成与《系年》类似,当无需讨论。《赵简子》在上表中主要观念显示为纵横家,因此其相对于史家作品,可信度要低一些,与此相对,《子犯子余》篇在表中则显示主要观念为书家,说明《子犯子余》篇很可能传承有自,文中“昔者成汤”内容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书家、史家、纵横家的区别由这几篇就可以看出。《邦家处位》篇主要观念上表显示为齐道家,无二级观念,表中显示仅次于齐道家的倾向就是政法家,因此可以判断《邦家处位》作者盖是从管子学派或者子产学派转至道家者。《邦家之政》主要观念体现为诗家、二级观念体现为地家,《邦家之政》篇非韵文,故诗家可以排除,《邦家之政》当属地家文献。《摄命》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书家,当无需讨论。《天下之道》篇上表显示为主要观念为兵家,《天下之道》整理者在《清华简〈天下之道〉初探》一文中则言:“清华简《天下之道》是一篇与武事相关的文献,有浓厚的儒家色彩,其成书年代应该是战国时代早期,或者是战国中期的前半段,其思想与孟子的相关主张最为密切,应该是出自一位思孟学派的先贤之手。”[9]现由上表可见,整理者所言完全不实,不要说主要观念,即使从兵家倾向下数,也是纵横家、史家、阴阳家、齐道家,可见所谓“出自一位思孟学派的先贤之手”,根本是不知所云,笔者在《清华简八〈天下之道〉解析》[10]中言:“《天下之道》的作者思想当最近于兵家。”上表与笔者所说完全相合。《心是谓中》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是齐道家,二级观念为书家、礼家、宋道家,《心是谓中》篇与春秋金文全然不似,故书家可以排除,《心是谓中》篇整理者在《初读清华简〈心是谓中〉》文中言:“这是一篇宣扬早期儒家伦理心性学说的短文。”但上表明确可证,《心是谓中》是道家文献,篇中内容与《管子·心术》等篇的相似,正对应其主要观念为齐道家。《虞夏殷周之治》在上表中显示主要观念为阴阳家,二级观念为地家,篇中内容是论述四代祭祀,故与阴阳家判定正合。《成人》篇主要观念显示为书家,二级观念显示为宋道家,属狭义的《书》类文献,当无需讨论。《祷辞》篇显示主要观念为阴阳家,二级观念为史家、轻重家,篇内主要是社祭相关内容,故阴阳家的归属也无需讨论。《廼命一》上表显示主要观念为书家,二级观念为齐道家,《廼命二》显示主要观念为齐道家,二级观念为书家,说明两篇的倾向结构相似,《廼命二》较《廼命一》与书家关系更远一些。《治政之道》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是诗家,二级观念是地家,《治政之道》非韵文,故诗家倾向可排除,主要观念当是地家,由此下溯二级观念当是墨家,此篇曾在整理过程中先整理出后半部分被名为《治邦之道》,《治邦之道》整理者在说明部分曾言该篇:“应该是一篇与墨学有关的佚文。”[11]而前半部分整理出来后,才更名为《治政之道》,而《治政之道》整理者则在说明部分转称:“从总体上来看,简文多与孔孟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相合。”[12]笔者在《清华简九〈治政之道〉解析(上)》中曾指出:“墨家、儒家理念迥异,清华简的这篇《治政之道》,因为之前仅整理出下半部分就'是一篇与墨学有关的佚文’,现在多出了上半部分,则竟然又变成'简文多与孔孟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相合’,可见两篇的整理者对《治政之道》篇的判断全然不同。《治政之道》整理者所说,显然只是因为《治政之道》篇中有两三句话和《孟子》、《论语》表述相似,但全文三千多字,两三句无关宏旨的话自然是不足以成为“核心价值观”的。《治政之道》所论多近于墨家、法家、道家而与儒家差别显著,其例证可谓俯拾皆是。”[13]现由上表可见,《治政之道》的观念与儒家远不相及,即使从地家、墨家下溯,后面的观念排序也是齐道家、书家、农家等,由此即可证,原《治邦之道》整理者的判断近是,而《治政之道》整理者对该篇的认识则与事实相去甚远。《四告》四篇,上表显示主要观念皆为书家,二级观念略有不同,当无需多论。《四时》篇主要观念上表显示为阴阳家,无二级观念,其主要内容为历法,属阴阳家当也无需多论。之后的清华简篇章笔者尚未整理出相关表格,故目前各份文献的讨论即截止于此。 余论 对前列1148份文献进行具体分析后,可知多数篇章皆表中观念判定与篇中内容基本相合,完全属于误判的仅18篇,是误判率约为1.5%。按主要观念对全部1148份文献进行占比分析,可以得到下表:
前文已言,传统意义上的法家,相当于本文中的政法家、轻重家、礼法家之合,礼法家按全部礼家减去《仪礼》、《大戴礼记》、《小戴礼记》、《孟子》中的礼家得礼法家为30份文献,是传统意义上的法家共176份文献。传统意义上的儒家相当于本文中的儒家与礼仪家之合,为简便计算,将《仪礼》、《大戴礼记》、《小戴礼记》、《孟子》中的礼家皆归入礼仪家,得礼仪家共33份文献,加上上表中的儒家107篇,是传统意义上的儒家共计140份文献。传统意义上的道家,相当于本文中的齐道家与宋道家之和,得传统意义上的道家共计128份文献,由此可计算先秦时期在思想文化领域上各家所占比重如下表所示:
前文《吕氏春秋》部分已提到“战国时并无名家之称,盖是多与墨家同视为'墨者’”,若此推测不误,则这样的情况下,上表中墨家、名家合计则为“所占百分比”是13.06620209,可排在法家之后,儒家之前,因此上先秦时期思想文化领域的占比以法家最多,墨家、儒家、道家次之。以此,《韩非子·显学》所说“世之显学,儒、墨也。”所反映的其实只是彼时韩非自己有着极大时空局限性的认知,韩非的这个认知,自然与他的师承和周遭环境密切相关,而在先秦的技术条件下,韩非也没条件大量统计各地的文献以获得较全面的认知,自然也不大可能知道儒家在先秦思想文化领域的占比实际上不到九分之一。 本文所列统计表中,相对于可以代表作者学派倾向的主要观念,二级观念自然可以代表作者在自身学派之外所受到的其它学派影响,因此若转换视角,则二级观念就代表着前面所说其它学派的影响扩展程度。在此认知之下,将前列各表按主要观念排序,然后取各主要观念后所列的二级观念的合计,得到各主要观念分类下的所受其它观念影响数,将其除以各主要观念的文献份数,得到该主要观念所受其它观念影响的系数值,再乘以100,得到影响度百分比,由此即可以很直观地看出各学派的相互影响关系了。下面的“各学派影响力分析表”即通过这样的计算后所得: 由上表可见,与书家关系最密切的是诗家,与诗家关系最密切的是书家,二者这种相互呼应的密切度,正对应了春秋时期诗、书二家基本垄断文化市场的情况。书家除与诗家关系密切外,还与史家关系较近,说明史家主要是从书家发展而来。诗家除与书家关系密切外,还与宋道家关系较近,是与书家相比,诗家受殷商文化遗存影响较大。纵横家的二级观念中史家基本一枝独秀,其它各家对纵横家的影响,都远不及史家大,这一点上表也显示得很清晰。政法家的二级观念中,墨家、礼家影响最大,其次是轻重家、农家;轻重家的二级观念中,政法家、农家影响最大,其它各家影响轻微,由此可见轻重家是政法家中分出的一支,重视农业经济,政法家还留有礼家倾向,与墨家的交融较积极。兵家的二级观念中,轻重家影响最大,这自然与战争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直接对应。齐道家的二级观念中,阴阳家的影响完全非它家可比,这与齐道家和阴阳家的重心皆在齐地可以呼应。宋道家的二级观念中,齐道家倾向最多,其次是名家、儒家,是宋道家传至齐地先分化出齐道家,又在卫地分出名家,在鲁地分出儒家。墨家的二级观念中名家最多,其次是齐道家和政法家,由此可以判断,名家的形成盖主要就是墨家、齐道家、政法家的交互影响。名家的二级观念中,最多的是礼家,其次是政法家,政法家是名家的一个思想来源,礼家则与名家是在表现形式上相近,名家注重的是逻辑的形式,礼家注重的是仪典的形式。儒家的二级观念最多者为宋道家,其次是书家,然后诗家、史家、齐道家、墨家、阴阳家成分大致均等,自然表明儒家是由宋道家和书家交融形成,且因为自身理论基础薄弱,改写了很多其他各家的材料充为儒家文献所致。礼家的二级观念中,阴阳家最多,自然是因为礼家中的礼仪家与阴阳家有着祭祀这个交集,其次的二级观念是轻重家和兵家,则分别对应礼家的礼法家与轻重家相关,军礼则与兵家密切相关。地理家的二级观念中,兵家成分最多,其次是名家和农家,兵、农皆与地理密切相关,自然无需多论,名家与地理的关系则在地名的命名上体现。阴阳家的二级观念中,农家成分最多,自然是由于农业对历法的需求,以及迷信的最大受众群是其它各家完全无法比拟的。农家的二级观念中,地理家成分最多,呼应了前面地理家的二级观念中农家占主要成分,二级观念中其次是轻重家与纵横家,轻重家关注经济,自然与农家天然相关,纵横家与农家的关系,则盖在于战国后期、末期时很多原本持农家说或从事农业的人都转为纵横家游说诸侯,而游说诸侯的纵横家们持说也更贴近平民阶层的缘故。 [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2]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29/745/,2019年5月29日。 [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8/06/05/579,2018年6月5日。 [4] 《简帛》第十五辑第29、3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11月。 [5]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6]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s://www./2011/07/24/183,2011年7月24日。 [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8/10/09/672,2018年10月9日。 [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7/01/14/363,2017年1月14日。 [9]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1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6/21/749/,2019年6月21日。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2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2/07/868/,2019年12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