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4月25日更新)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疫情仍在高位运行,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江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来(返)江人员、红码人员 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或长按下面二维码图片识别前往小程序。 二、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除高风险地区外)及参照管理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 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地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外)来(返)江人员、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县(区)来(返)江人员、参照管理县(市、区)来(返)江人员。 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江,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近14天有“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江苏省徐州市、河北省唐山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五、中国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江的人员 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其他外市来(返)江的人员 建议抵江后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抵江后24 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 行程卡带星号的,建议抵江后进行“7天3检”核酸检测(至少第1、3、7天检测,第5天建议增加1次)。上述核酸检测期间,保持“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参加聚餐聚会,减少社交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 从外地来 (返)江门前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未落实主动报备责任、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健康管理等措施。 来(返)江的人员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分类一览表 (截止2022年4月25日18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面疫情防控管控的通告 因应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预防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倡导非必要不离江,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出境、跨省、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或边境陆地口岸城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健康档案、出行审批、查验核销等管理制度,带头落实出行要求。 二、严格公共区域管理。所有人员(前14天内均在江门市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下同)进入商超、餐饮、农贸市场、文体娱乐等各类室内公共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人员进入住宅小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星号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显眼处,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进出人员须先扫码再进场。 三、严格交通站场及出入口防控。全市各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路口、跨市国省道出入口要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认真落实外市来(返)江司乘人员落地核酸。市内邮件快件中心、物流园、工业区及各类企业要严格查验货运司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或“已采样”凭证,严格落实作业、消杀等防疫要求。 四、严格来(返)江人员管理。市外来(返)江的人员应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江,来(返)江应在12小时内或提前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抵江后应落实核酸检测“3天2检”,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落实核酸检测“7天3检”。2022年3月26日以来有广州、佛山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来(返)江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备。全市所有酒店(含公寓、民宿等)、宾馆应严格查验入住旅客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江,实行线上教学,已返江学生由学校安排留宿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组织各类跨市的文体活动、商贸活动、会议、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室内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景点严格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最高不超过最大接待量的75%。 六、严格履行个人健康责任。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如与病例、密切接触者等轨迹交叉,或近期有广州、佛山、中山等地旅居史并发现自己被赋黄码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应通过权威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恶意传播不实图片、不实视频和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江门市出行防疫政策(4月1日更新) 一、离开当地政策: 倡导非必要不出境,尽量避免或减少跨省、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或边境陆地口岸城市 二、进入当地政策: 1、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2、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除高风险地区外)及参照管理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3、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以及参照管理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4、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参照管理地市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对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6、市外来(返)江的人员(不包括上述5类人员),建议抵江后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第1、3天)。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核酸检测“7天3检”(至少第1、3、7天检测,第5天建议增加1次)。上述核酸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减少社交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健康管理等措施。 7、本市外陆路、航空、水运等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来(返)江时要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建议从外地来(返)江门前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9、其他重点地区来(返)江人员政策:根据广东省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一图一表》有关要求执行。 备注:因疫情滞留人员在当地已经隔离14天的,能够出具当地解除隔离证明(或当地指挥办、单位函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返江按滞留人员有关规定落实健康管理,不适用以上措施。 三、出行交通政策: 铁路: 1、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2、对各火车站来江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市来(返)江人员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公路: 1、进站前查验“健康码”,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 2、对各长途客运站来江旅客: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并须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客运线班路已停开。对外市来(返)江人员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水路: 港澳水路客运班线已停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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