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法考备考已经开始 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引领 愿我们都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愿我们都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 ✦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 补充 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左宁老师2022年《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精讲卷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左宁老师的刑事诉讼法精讲卷教材内容为主,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特此声明:思维导图完全是本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用途 ✦ 补充 内容 ★管辖人民法院 ➡ 基层人民法院无权管辖
★参加诉讼
【案例分析】 被告人甲为A省b市副市长,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贪污钱款共计1亿元,A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决定对甲留置调查,根据A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c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 庭审中,由于甲心情过于激动,突发心脏病身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甲无罪,c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因被告人甲涉嫌贪污案,贪污钱款为违法所得,由b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被告人甲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告期6个月满后,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被告人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①c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甲涉嫌贪污案向c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一审:普通程序 ②b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被告人甲违法所得申请 ➡ 没收:特别程序 ③庭审中,甲的妻子乙申请参加诉讼,主张甲贪污钱款中5000万元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应当被没收 ➡ 近亲属:不需要承担证明责任(视为具有被告人地位) ④庭审中,甲的朋友丙申请参加诉讼,主张甲贪污钱款中5000万元是基于借贷合同,甲欠自己的钱款,不应当被没收 ➡ 其他利害关系人:需要承担证明责任(不视为具有被告人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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