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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穴居到空中楼阁——探寻我国民间住房史
2022-05-06 | 阅:  转:  |  分享 
  
从地穴到空中楼阁——探寻我国民间住房史[按:有人认为四合院代表我国民间传统住房,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众多的考古发现多属不同时期的宫殿陵墓以及
大型官邸宅第等建筑遗址,而史上民间普通住房类却少有发现。现存的部分古民居群落,有记载的几乎属当时王侯大户或宗族力量所有,并不能代表
普通民间住房的整体状况。那么,要探寻史上的民间住房,在“正史”几乎难以查找的情况下,只能从各种传载的图文、考古、民间歌谣等多方面去
了解,虽是只言片语,但综合起来足以反映我国民众的居住境况。]自有了“完全形成的人”(古人类学者语)后,便有了“住”的范畴。从猿人到
智人再到现代人(现代人亦属于晚期智人的一种),人类经历着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等。每个时期的民众“住房”
有着不同的特点,但都始终受社会制度(特别是土地制度)、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相关生活文化习俗等因素制约。可以说,人类的住房史,就是一部
社会发展的进程史。不过,今天聊的主题是民间普通民众的住房,不涉及宫殿、官邸、府第等王侯地主等住房,也不涉及祠堂、寺庙、陵墓等公共类
其它建筑。原始时期原始时期人类首以天然洞穴为居所,后逐渐为人工洞穴所代替,山洞、地穴,发展为半地穴、窑洞、地面、土台等多种形式。直
至今日,黄土高原仍有不少乡村习惯于居住在窑洞中。而那时在中国南方,则多选择树上筑巢而居,为的是避猛兽与防潮。这种巢居方式却为后世干
阑式住宅(吊脚楼等)发展带来一定启发。《韩非子》中曾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人民不胜禽兽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
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原始社会生产以采集和狩猎为主,解决的是基本的生存问题,主要威胁来自于自然界包括野兽的侵扰。其时社
会关系相对简单,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氏族时期土地为部落(氏族公社)共有,父系氏族后期随着社会地位分化阶级雏形开始,土地也开始朝阶级
私有方向萌芽。奴隶社会时期奴隶社会,由于土地归奴隶主所有(贵族阶级),奴隶(普通民众)只能在指定的地方耕作与居住,仍主要以半地穴居
为主,独立完整的住房极少出现。诗经《国风·豳风·七月》中述:“穹窒熏鼠,塞向墐户”,“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
其乘屋,其始播百谷。”(大意为修补自己破屋,收完庄稼之后,还需为贵族们修理住宅。)司马迁曾说尧舜时的建筑是“茅茨不剪,采椽不刮”(
《太史公自序》)是真实的。到商周时期,随着夯土技术,民间出现部分小隔间式地面建筑。封建时期封建社会各个时期总体实行土地地主所有制,
有国有的屯田和各类官田,也有贵族、官僚等私有制土地,此外还存在部分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初期,已有“秦砖汉瓦”,但受制于土地政策,建
筑技术多用于宫殿官邸,民间普通百姓仍以竹子、木桩、干草垛建立茅草屋,而后逐渐采用土木结合构造,再后来发展为土、砖、石、木、瓦结合的
房屋,并出现干阑式结构。隋唐时期,在里坊制度下,城市有了围合式的木架构建筑,但普通老百姓只能住在泥砖或茅草搭建的房屋中,甚至赤贫家
庭连一座茅草房都没有。唐代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曾写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以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
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也曾述“茅檐低小”,而刘禹锡直言“斯是陋室”等等,这些都是对普通民众住房条件的真实描写
照。不过他们尚有一定社会地位,那普通民众呢?明清时,砖木石、琉璃、雕刻等技术开始成熟,虽然仍主要用于皇家建筑,但也影响到了民间。黄
土高原的窑洞,北方的四合院,陕晋的三合院,南方的土楼、围楼、天井式住宅、碉楼,西南的高脚楼等各地丰富多样的民居多成型于该时期。需要
说明的是,无论是四合院、三合院,还是土楼、围楼、碉楼,仍以官员、宗族或富农才有能力修建,普通民众除了受土地制约外,根本无力修建造价
较高的房屋。类似于三坊七巷、宽窄巷子、丽江古城等这些聚落并不是民间住房的真实情况。从史上大量公开的的真实照片中可以看出,实际上无论
都城还是乡间,普通民众的住房条件都极其简陋。近现代与当代近代以来,随着钢筋水泥混凝土(1865年发明)等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砖石、水
泥钢筋结合的建筑。民国时期实行国家土地、私人土地、公共团体土地和土司土地相混合的土地制度,但兵荒马乱时期土地仍集中在地主和新私人手
中;城郊及农村民间住房仍以茅屋、土屋、木屋以及土墙砖房瓦屋为主——这样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乃至改革开放前期。而城市民居则在20世纪
六七十年代,实现单间筒子楼的革新方式(城市也有部分间杂土屋木屋瓦房结构)。毕竟这个阶段的住房主要是考虑以低造价来解决城市住房问题。
住房单间分设在走廊两边,门对门。厕所公用、厨房公用,总体条件简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商品住宅问世。1986年我国颁布的土地法规定实
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但商品房普通住宅类的最长只有70年限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而农民的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仅有经营权、管理权,农民也只有使用权不可买卖。即便如此,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先富起来
的人开始购买商品单元房。二十一世纪开始,城镇化高歌猛进(2021年末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64.72%),大量农民进城,农村空心化,但
城市却拥挤不堪。为集约使用土地,住房越建越高,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也越来越大,即使在四五线城市(县城)甚至有的乡镇都大量密布着高层超高
层住宅建筑。目前,民众住房呈现两个极端:偏远农村逐渐消失农宅残破不堪&近郊乡村大部分民众则利用宅基地把住房建得越来越豪华;城中村大
量拆迁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密布的高层建筑。就这样,拆迁户、有条件买房的进城农民、大量的务工人员纷纷或买或租地被推上“空中楼阁”。
编后:数千年来的王朝更迭、纷争战乱以及数不清的天灾人祸,普通民众始终无法过上安稳的日子,更谈不上安居乐业或安身立命。直至改革开放后
,广大民众才有了喘息的机会,绝大部分民众的住房条件逐步得以改善——虽然仍无法突破土地的桎梏,但还是基本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居住“梦想”。我们知道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是,未来整个社会的民众住房又将会如何演变呢?答案恐怕在空中。资料参考:中国历史、考古发现、先秦文学、中国民居文化、土地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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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仲秋君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