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外籍新娘”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裴氏某某(越南籍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裴氏某某系越南籍合法新娘,居住在山东莘县古城镇某村,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组织越南籍妇女吴氏某某(外文名NGO THI**)等10人,从越南偷渡到莘县,安排他们与农村男子“相亲”,“相亲”成功后向中国“丈夫”每人收取几万元不等的“彩礼”。这十名越南籍妇女均为非法入境,无法办理合法的结婚手续。 越南籍妇女会在男方家住一段时间,让男方放松警惕。一旦男方将彩礼等钱款汇出,时机成熟,越南籍妇女往往趁夜间或者逛街外出之机逃窜,有的甚至以被拐卖为名报警。 △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裴氏某某 △民警及时将追回的财物退还受害人 警方提醒,这种外籍新娘多以骗钱为目的,人不会长久生活,钱也无影无踪无法退还。记者搜索相关信息发现,近些年,类似的骗局在聊城时有发生,不少年轻人被骗,多集中在农村地区。教训惨痛,应当警惕。 在此,警方郑重提醒,我国目前并未开放涉外婚介业务,任何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法律不可逾越,婚姻绝非儿戏,要认真甄别外籍伴侣的合法性,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来源:大众网聊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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