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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经营性房屋安全,紧急调度!

 wwm5837 2022-05-08 发布于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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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近日,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松木经开区以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发布了《关于消除全市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的紧急调度令》,从四个方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断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紧急调度令》要求
1
疑似危险房屋
针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疑似危险房屋由属地人民政府或园区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即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下同)立即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建筑实施可靠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到位。
2
已鉴定为危险房屋
针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或虽未经鉴定但存在明显重大安全隐患,且目前仍然在开展经营性活动的房屋建筑,必须立即停业整,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同时由属地政府向房屋安全责任人下达《危险房屋通知书》,全力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措施组织维修加固或拆除,并同步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3
未经批准擅自改造房屋建筑
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对房屋建筑(层高超过三层,不含三层)进行加层、加高、扩面或其它违法违规改造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目前正在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立即执行停业整顿(停止施工)。
4
未经消防验收、备案的房屋建设工程
针对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设工程(投资3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应在彻底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要求,职能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补办消防审验手续;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必须立即停业整顿。
《紧急调度令》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应当严格行业准入许可,不得擅自降低安全门槛。凡是行业准入许可前置条件中,需要申请单位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资料的,必须严格把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降低行业准入门槛。
来源 : 掌上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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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亮华

校对:唐    成

责编:李文恋

监审:罗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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