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打死老婆居然无事! 皋兰农民踢死老婆,县衙居然判取保回家 夏天,赤日炎炎。皋兰农民钱某忙碌了一上午,回到家中,发现妻子的饭还没有好。于是,两人发生口角,争吵起来。谁知,第二天他却一脚将妻子踢死了。 一顿饭,引发了一场命案,导致一个家庭破裂,丈夫成了凶手,妻子命丧黄泉。最令人奇怪的是,皋兰县衙只判丈夫取保回家。乾隆皇帝也无可奈何。 这背后究竟有什么猫腻呢? 这是发生在清乾隆年间的一个家庭暴力案。案子是这样的: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六月十九日上午,皋兰县农民钱尔泳在自家庄稼地里,忙活了一上午,眼看,中午时分了,他便收拾东西回家。到家中,他却发现,午饭还没好。于是,一股无名之火,从心头而起。就把妻子骂了一顿。钱尔泳的妻子郜氏自然也不愿意,我也忙碌了一上午,午饭延迟了一阵,又不是没有,凭啥一回家,你就骂我。于是,两人就大吵了起来。 不久,郜氏一气之下,就悄悄回娘家了。而钱尔泳则了离家出去了。晚上,钱尔泳回家后,发现老婆不在家,就四处寻找。最终,发现老婆悄悄回娘家了。于是,他到丈母娘家去接人。到丈母娘家,钱尔泳好说好歹,才把妻子说的回心转意。眼看,天色也暗了下来,两人便一起回家。 回到家中,钱尔泳再次责骂妻子,不该私自出走,让他好一顿找。郜氏自然也不示弱,两人再次大吵起来。可谓是,针尖对麦芒,越吵越凶,最后撕打在一起。当时,钱尔泳上前要动手,郜氏当即扑上来,揪住钱尔泳的衣领不放。钱尔泳抬腿一脚,正好踢到了郜氏的肚脐上。 谁知,郜氏当时就倒地不起,痛得不停哎叫。钱尔泳也慌了,赶紧抢救。不料,第二天郜氏就死了。 一顿午饭的命案,就此发生了。郜氏的娘家人不干了。于是,将钱尔泳告到了皋兰县衙。 当时,皋兰县是大县,也是陕甘总督府和兰州府的所在地,管辖着今城关、七里河、安宁、皋兰等地全部或一部分,县衙就在兰州城内。 皋兰县衙接到诉状后,随即下令拿人。钱尔泳到案后,没等县令询问,便讲事情的经过叙述了一遍,对指控供认不讳。这样一来,案子就简单了。 县令依照《大清律》:“夫殴妻致死者绞监候"。判处钱尔泳绞监候,等到秋后再看情况。实际上就是死缓,到时候由死刑改为徒刑等。然而,秋后却没有对钱尔泳执行徒刑,还把他放了。 原来,钱尔泳家庭情况特殊。当时,他祖父已经84岁了,他父亲钱度是独子,且已经去世了。钱家一脉单传,只有一个钱尔泳了。如果,把钱尔泳的绞监候执行为徒刑。他爷爷就没人管了,而且钱家一脉也算是断绝了。 故而秋后,对钱尔泳的最终判决是经两次审核,将钱尔泳按:“留养例"取结留养。 当时,大清律中对绞监候,还有二次审查,经过朝审、秋审后,如定为情实,即执行绞刑;定为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的,或继续监禁,或减等发落,或枷责释放。所以,绞监候有可能处绞,也有可能不处绞。 钱家情况特殊,最终判钱尔泳"取结留养”,大体是取保回家,奉养祖父。当然,必须责罚和赔偿是无法避免的。 杀人不能偿命,钱尔泳居然死里逃生了。在以孝治国的时代,乾隆皇帝也对此也无可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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