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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运经》之《分运卷》全集

 心理咨询诊所 2022-05-08 发布于山东省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一集

原文:福无独享焉。

译文:福分不是独自享受的。

译文:有了官运也不可趾高气扬,以至让人难以辩认,小人总是从此走下坡路的。一时的成功不该使人失去理性,把一切都窃为已有。不愿与人分享的人,是在贪天之功,掠人之美,这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只对自己有利的好事不是真正的好事,让人们利益皆沾,自己才可免遭暗算。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二集

原文:祸无自消焉。

译文:祸患不是自动消除的。

释评:看不到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其人就会做事不留余地了。任何人都不能解决所有难题,对人刻薄,失去的不仅是人脉,更是劫后余生的可能。在自己得意之时不交结朋友,不施人恩惠,祸患就始终存在,随时都会爆发。为人为己,都要大方一点,万不可事事计较,自设死局。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三集

原文:让权者死。

译文:出让权力的人性命难保。

释评:在封建专制时代,权力是不能出让的,这是为官者的信条。他们所做的一一些“善事”, 只在巩固权力,而不是相反。在封建官场为官,没有权力就会成为一只纸老虎,一切都得不到保障。一个人可以帮助他人,但不可把自己的官运转手出让;一旦权力易手,自己就是最悲惨的人了。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四集

原文:让利者活。

译文:出让利益的能左右逢源。

释评:能让更多的人受惠,这样的领导者不会轻易被人打倒;和多数人的命运相连,其人才是举足轻重的人物。把自己的好运分予他人,会得到更多的支持者,会感化顽固的反对者。在封建官场,权力是利益的来源,权力常在,利益就会常存。贪利者的政治生命都是十分短暂的。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五集

原文:盛名不抵小误。

译文:大的名声不能抵偿小的失误。

释评:做善事的人不可居功,更不可犯错,再大的名声也会瞬间消亡。盛名之人必须禁受住人们挑剔的目光,不可心存怨怪。和盛名给人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世人的严格要求并不为过小的失误会铸成大错,不弥补疏漏会生出恶果,是此,检视自己的言行就不是可有可无之事了。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六集

原文:大功毁于言谤。

译文:大的功劳可以毁于言语的指责。

释评:被指责的人不一定是有错的,但一定是有损的。人言可畏,自己舍生忘死建立的功劳也可被其一举抹杀。有功劳让人嫉妒,人们就不要用功劳来炫耀;功劳能赢得封赏,人们就要用封赏来安慰人心。功劳可以归一人所有,荣誉也可被一人占据,而其中的好处却不可独吞。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七集

原文:强则施之。

译文:强者就要给人恩惠。

释评:把好处分于他人,是强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容推辞。把施惠视为一种损失,一种负担,就是逃避责任,犯下过错。人无法真正自强起来,保持强大更离不开良好的口碑,施惠应是正常回报和先期投入了。不懂仁义之道的人成不了贤人,不会取舍之术的人做不了强者。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八集

原文:弱则减之。

译文:弱者就要量力而行。

释评:不顾自己的实际能力而强做善事,救不了他人,还会赔上自己。先让自己强大起来,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人,否则,自己永远是力不从心的。弱者不能失去爱心,也不能头脑发热。弱者的力量微弱,人们不能把他们和强者相比;要体谅弱者的难处,要求他们不可过多过苛。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九集

原文:人欺人罪。

译文:受人欺骗是他人的罪过。

释评:诚心施惠的人难免会被他人欺诈,如果以此为由而不再施惠,那么就是用他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了。施惠不能因一时受挫而终止,保身不能因个别原因而不为。人们不想被骗子利用,就要多花些工夫来识别骗子,防范他们不是最难。社会上的骗子愈多,愈加需要人们留有真心。

《官运经》之《分运卷》第十集

原文:自欺自罪矣。

译文:自我欺骗是自己的罪过。

释评:明知施惠的好处而不为,或是无限期推迟,这样的人心存侥幸,必受重创。不舍得拿出货真价实的东西,只以空话谎话搪塞,得到的也不会是实利。施惠是不能等待的,后果是很快就可见到的,一旦错过时机,形势就不可扭转了。以严刑峻法压人,人们的反抗会更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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