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排油烟设置在裙房排放,没有被批,但却因为出管不够长被环保罚了几万块,纳尼!
没有拉4.5倍当量直径,被罚了!!!WTF,估计95%以上设计院都没按这条设计!!! 现在不止要环保验收,还要做实时检测,油烟机一开,有关部门就知道了!!! 环保的理由:净化器有个反应时间(那这样的话,应保证净化器到风机的直管段),需要足够的直管段。风机出口不能直接排,要拉4.5倍直径才能排。风机出来必须有足够的横管段。 油烟净化器厂家的回复:环保要求的4.5倍直径,这个并非反应时间,是需要有直管段。如下图所示,目的是检测单位在现场采样时有足够的直管条件,这样才能保证采样时烟气均衡,风量参数准确,罚款可以申诉,一般环保执行时会给整改机会的。当然如果他们硬要罚,也么办法。一面是规则一面是人情。 正常的程序应该是环保去到现场。发现没有直管,这种情况是标明现场条件不符合采样需求,他们不采样,不验收,但不能说明烟气排放不达标。 另外解释:出口要4.5倍当量直径,是便于检测烟气排放浓度。 疑问:净化器需要足够的反应时间为什么只控制出口段? 回复:根据 因此下图的排油烟做法被认为不合理!!! 按规范要求的话,都不满足要求,净化器要移到中间可能才能满足要求。 直管按要求做,按规范必须执行!环保局不管现场空间是否满足的,不满足就找其他地方排放。当然,很多地方都是不满足,但环保单位也会通融,直管做短点也不会纠结。 类似的情况你遇到过吗? 感谢牛侃群友的分享,本文由峰迴路转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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