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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前沿|餐饮油烟主要分析检测方法综述

 大城小E 2022-05-11 发布于上海

本文改编自期刊:《品牌与标准化》2022年第2期

原文标题: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综述及检测技术探讨

作者:郑桉

我国餐饮油烟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主要涉及四种污染物指标: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结合现有较为成熟的分析检测方法,按照现场和实验室分析进行区分,主要有两类检测方法:第一种需要现场进行取样,然后送回实验室进行分析,这类方法一般作为标准方法,在执法监督时也作为仲裁方法,通常需要有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来出具检测报告;另外一种是现场便携式仪器直读法,该法可现场直接读取数据,和实验室方法比可以节省大量时间,适合作为监督执法部门现场监管的一种手段。两类检测方法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需结合实际场景使用,下面小E带您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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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浓度

油烟浓度是所有排放标准中必测指标,目前已发布的油烟浓度测试方法主要有GB 18483—2001 附录A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中规定的方法。它们是目前最为常见的两种检测方法,但HJ 1077 是2019 年发布的标准,因此大部分排放标准中关于油烟浓度测试所引用的依据未引用该方法。针对该问题生态环境部的部长信箱曾做出回复,主要的意见有以下两点:一是HJ 1077—2019 并未替代GB 18483—2001 附录A的方法,两个标准均现行有效,但随着四氯化碳实验室用途淘汰进程的加快,鼓励优先使用HJ 1077—2019 方法;二是通过尽快修订GB18483—2001,废止附录A的监测方法。在实际使用中,可以使用HJ 1077—2019 的方法分析油烟浓度,然后用GB 18483—2001 附录A的方法进行折算。上述两种方法也是大部分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CMA)的检测机构常用的分析方法。

上述两个标准涉及的方法主要为实验室分析方法,需现场使用不锈钢滤筒采集油烟,加入四氯化碳或四氯乙烯溶剂进行萃取,超声后将萃取液定容至25 mL,置入4 cm 比色皿中,用红外测油仪进行分析,整体操作较为复杂且费时,不便于联网监测及现场执法监督监测。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内部分仪器厂商研发了管道在线油烟检测仪和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前者主要安装在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管道上,将探头置于管道中,数据可实时传输至环保监管平台;后者主要用于环保及城市管理部门现场监督执法监测,主要采用荷电量检测原理。生态环境部针对该产品制定了专门的产品标准HJ 2526—201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另外深圳地方标准附录B也规定了粒子集合光散射法。但无论是荷电量检测方法或粒子集合光散射法均不能作为现场执法的依据,仅能为现场初步的筛查提供参考

2

颗粒物

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指标目前仅在北京地方标准中有所体现,油烟颗粒物这个概念也仅在北京地方标准中出现,这与我们常规理解的油烟有较大的区别。油烟是通过红外测油仪分析在2930 cm-1、2960 cm-1和3030 cm-1谱带处的吸光度来定义油烟的化学组成成分,而颗粒物仅为滤膜上截留的油烟颗粒物的质量浓度。目前餐饮油烟颗粒物暂无国家或行业检测方法,为了配合该参数的检测,北京地方标准也同步配套了颗粒物的分析方法DB11/T 1485—2017《餐饮业 颗粒物的测定 手工称重法》。该法与固定污染源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较为相似,主要将双层滤膜(47 mm)置于滤芯内,根据不同的烟气温度,选用不同的滤膜材质,采样前在恒温干燥箱进行恒重,确保间隔1 h 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04 mg,带至 现场采完样后,同样恒重后进行称量,滤芯采样前后的质量差除以标况采样干体积,即可得到颗粒物浓度。

3

非甲烷总烃

目前深圳、北京、河南、重庆、昆明的地方标准中已加入非甲烷总烃指标,分析方法目前也较为成熟,主要有实验室方法和便携式直读方法两类。实验室方法主要有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主要用于测定污染源废气的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该方法通过气袋现场采集油烟样品,然后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以保留时间进行定性,以峰面积进行定量,色谱仪中2 个分析柱分别测定甲烷和总烃浓度,总烃减去甲烷即可得到非甲烷总烃浓度。

便携式直读方法主要有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各地也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各地方法原理基本一致,如北京市的DB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山东省的DB37/T 3922—2020《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福建省的DB35/T 1913—2020《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该方法无须现场采样,在现场进行零气和量程校准后,每分钟读取一次数据,连续测量5~15 min,取平均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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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指标目前在上海、山东、深圳、重庆等地的地方标准中有所体现,主要是测量排气筒中臭气浓度,检测标准为GB/T 14675—1993《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该法主要通过现场使用采气袋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送回实验室后采取逐级稀释的方法,由6 名嗅辨员分别进行嗅辨,每名嗅辨员领取3 个气袋,其中1 个为固定稀释倍数的样品,另外2 个为清洁空气样品,逐级进行嗅辨,直至无法准确识别出有气味的那个气袋,试验终止,根据每名嗅辨员的个人嗅阈值,求取平均值后得到平均阈值,经过公式换算得出最终的臭气浓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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