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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 调查研究 南昌市、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调研情况报告

 bxjw1990 2022-05-11 发布于辽宁省

根据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由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第5组调研组对南昌市、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调研过程

调研组选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较大的两个典型县区,对南昌市南昌县、进贤县和抚州临川区、金溪县进行深入了解,切实掌握了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其中,现场调研选择南昌县泾口乡和蒋巷镇,进贤县衙前乡,临川区温泉镇流溪村和安全村、秋溪镇棠溪村和梓溪村,金溪县何源镇杨蒋村、琅琚镇岭山村。同时与各乡镇、村两委、管护员、群众等代表访谈交流,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和建后管护情况以及2021年度项目推进情况有了基本掌握,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反馈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度南昌市、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别为15.2636万亩、43.27万亩,其中南昌市南昌县、进贤县建设任务为10.556万亩、1.13万亩,抚州市临川区、金溪县建设任务为10.3万亩、6.55万亩。2020年度南昌市、抚州市建设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分别为99.15%(南昌县99.2%、进贤县100%)、97.08%(临川区96%、金溪县95.6%)。受连续降雨影响,部分县区未完成的工程量主要是机耕道碎石铺设。天气晴好时调研组遇到项目乡镇有班组作业,进行项目建设扫尾工作,抓紧完成尾端数百米灌渠浇筑等工程,确保3月底之前完成田间主体工程施工,不影响春耕生产。

(三)建设质量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较往年又有所提升,各县区基本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全过程执行监理制度,工程质量均在合格以上。各县区全面淘汰U型槽、梯形槽,使用混凝土浇筑工艺建设灌溉渠道,并使用太阳能量水计、小型节制闸、泄洪沟生态护坡等新材料、新工艺。土地平整方面,土地平整率在30%以上,土地平整操作普遍较为规范,平整后高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执行表土剥离回填程序,尽量使用外运土进行机耕道成型。灌排沟渠方面,普遍使用钢模浇筑,沟渠的外观形象较好,蜂窝麻面较少。各县区均按设计要求布置了出水口、伸缩缝、下田板等设施。进贤县衙前1标、2标管道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总灌溉面积30%以上,有效提升了丘陵地区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各县区均严格实现县级报账制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南昌市2020年度项目建设资金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已经全部由省级财政下拨到县级专账,但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资金还未到账。各县区基本做到严格按合同拨付资金,抚州市因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县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个别县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报账程序过于严格,临川、宜黄、东临新区等少数县区资金支付进度较慢,未达到合同约定。

(五)年度项目稳步推进。2021年度南昌市、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别为8.3万亩、43.2万亩,现已分解到各项目县区。大部分县区已落实2021年度项目实施地块,尚未明确实施地块的有临川、崇仁等县区,但均已完成项目储备,按照已规模流转的优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优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国有农垦企业优先、群众积极性高优先等原则,正在进行项目区群众参与意愿调查,确定项目实施地块。各县区项目选址已基本完成,可在三月底之前按期完成2021年度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

(六)建后管护有效落实。各县区全面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办理了正式田间工程移交手续,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及管护制度的建设。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工作机制。其中,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运行良好,15元/亩的建后管护专项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建后管护经费使用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后管护人员工资支付,金额为5元/亩左右,该笔资金拨付到项目区乡镇后由乡镇支付给建后管护人员;另一部分用于破损工程维修,该笔资金存入财政建后管护专帐,根据工程报修情况采取报账制进行拨付,金额大致为10元/亩左右,明确资金使用用途。抚州市东乡和广昌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管护模式,计划由第三方公司负责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南昌市、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稳步增加,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不一、项目监理责任不实、建后管护机制落实较难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比满足农业灌溉需求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项目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田间工程点多面广、较为分散,高标准农田建设同质化建设难度较大,工程质量大多只满足合格标准。部分项目地块存在出水口缺乏闸控无法实现灌溉用水的可控性,无伸缩缝或者木板填塞不规范导致高标农田建后使用存在隐患,下田板简单盖在沟渠上未进行镶嵌便利性不足等问题。

(二)项目过程监理有待强化。项目建设具有系统性,上一个环节施工的优劣直接影响或者掩盖下一环节的施工质量。调研只能在基本完工时期进行表面的检查,无法拆卸重组,检查每个部件。但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参与、全过程纠偏、全过程规范,监理便成了举足轻重的角色。部分项目地块存在沟渠浇筑完成但无木板填塞伸缩缝,只是简单将水泥划道伸缩缝的问题。

(三)建后管护机制有待全面落实。各项目区均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管护制度或管护方案,落实管护主体和人员,明确由县级财政落实管护经费并按年度划拨至乡镇。但普遍重建设、轻管护,不能有效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依旧存在依靠传统村组织进行田间工程管理,组织随意性强、维养程度不高、专业性不强、维养费用较少等情况。加之缺少后续督导措施,缺乏管护奖惩机制,导致日常管护形同虚设,影响建设效益。

(四)新增耕地灌溉需求有待满足。为完成新增耕地面积任务要求,各县区普遍进行开荒,将不少荒地开垦为耕地或者旱地。存在选取地块是未将灌溉水源作为必要体条件,农业灌溉用水成为了新增耕地的制约性因素。

三、建议和意见

(一)持续规范建设标准,源头把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标准是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技术依据和准则,是运用技术手段规范建筑市场、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高标办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着重推动高标建设标准化工作,着力规范建设标准,利用政策导向,服务农业发展需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解决高标建设存在的不协调、不配套、内容构成不合理、相互重复或矛盾等问题,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高标建设标准,建立科学的高标建设标准体系。

(二)持续压实监理责任,多方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监理单位要侧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控制,抓好项目建设全程质量管理。对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制定、勘测设计、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和验收考评等工作严格把关,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调研督查,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要及时喊停,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合理平衡地块投入比例,对丘陵山区耕地条件较差,改造难度大,投入要适当倾斜,避免平均化,确保我省粮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三)持续落实管护资金,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高标准农田“三分靠建、七分靠管”。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加快补齐建设和管护的短板。要加强与水利部门联系,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公共基础设施改革等农村改革相衔接,通过集约化管理,探索新的管护模式,稳定管护资金来源,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形象好,运行年效长,质量优、效益佳。

(四)持续强化政策引导,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奖惩机制。自2017年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每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稳中有增,2020年我省建设高标准农田290万亩,建成高效节水面积29万亩。为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建后管护成为重要环节。各级高标办必须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奖惩机制,对“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运行情况,对建后管护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奖励优秀,推广管护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反面案例,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良好局势。

(五)持续严把绿色生态关,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风景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各级农田建设部门注重践行绿色生态高效理念,要认真落实耕作层表土剥离、回填操作程序,道路、田埂全部使用生土筑基,排水沟基本采用土质农沟,在较大较宽或冲刷力较强的排水主沟上采用植草六角板、植生挡土墙等生态护坡,因地制宜栽种农防林,在提升农业生产能力的同时,绿化美化农田环境。

四、基层反映的需求

1.建议水库、山塘等水源工程与高标准农田渠系工程要联动,解决山塘“有人用,没人管”的堵点问题,让水库、山塘的水能下得来,真正灌溉到附近农田。

2.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实施、管护阶段与水利部门的有效衔接,避免“用时缺水,不用时长流水”,实现灌溉用水可计量可测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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