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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的省如何规划未来生活空间(大湾区、京津冀篇)

 bmtz 2022-05-12
本文系本公众号整理,作者来自科思顿企业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微公号工程行业洞察。

全国各省市相继发布了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者对相关资料进行汇编整理之后,划分不同区域对各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主要和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和总结。本篇为大湾区(广东各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京津冀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任务举措汇总。

 大湾区篇 

一、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广东省聚焦八项重点任务,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包括加强建筑业全产业链建设,做优“投建营一体化”全产业链,充分发挥工程设计的先导作用和创新能力,鼓励依靠设计理念提升、技术引入和技术研发更好地营造设计行业产业生态;推动企业结构化调整,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由承包商向服务商、运营商转变,发展“链主“地位企业,培育建筑业企业品牌化建设;优化建筑业区域产业布局,依托珠三角地区科研单位、设计企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施工企业等,促进港澳建筑设计服务协同联动,组建现代建筑产业联盟,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建筑业特色化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建筑业集聚带。

二是着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包括全面发展智能建造,在省、市两级加快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加快推进BIM、5G、VR、AR、GIS、无人机等技术在施工现场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与现场监管的深度融合,夯实数据基础;同时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以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为试点,开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发展建筑产业互联网,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试点,支持大型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提供跨界产业资源整合、数字技术与共性业务支撑服务,支持中小设计、生产、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使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应用服务,共同探索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系统解决方案;培育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定期发布全省智能建造领域相关技术(产品)目录,引导工程项目应用目录技术(产品),以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市为智能建造重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和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示范企业。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整体厨卫等集成模块化部件,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同时推动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咨询,并加强标准化、系统化设计水平,推广精益化施工。积极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强绿色建筑全流程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提高绿色建筑品质。

三是着力加快技术研发创新,提升科技引领驱动力。包括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新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的“广东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建筑业企业创新创优。在自主可控的BIM软件研发应用、建筑机器人技术研发、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研发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引导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巩固广东省在超高层建筑、地铁、超长距离海上通道等技术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

四是着力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包括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大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范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工程总承包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协调发展,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全过程 BIM 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持续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投标等管理制度和流程,支持专项咨询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全领域以及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研究出台广东省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选取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建设项目,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有序开展一批工程总承包示范企业、示范项目评选,以及一批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分阶段报批试点工作。

五是着力强化工程责任落实,提升建造品质。包括提高勘察设计综合质量,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成一批优质精品工程。

六是着力培养产业专业队伍,提升人才保障支撑力。包括培育和引进高端建筑人才、壮大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加强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等。依托“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政策,引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市场规则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加大建筑工人在职培训力度。修订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省建筑市场用工实名和诚信监管系统上线运行。

七是着力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包括推动粤港澳建筑业深度合作,推进粤港澳建筑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资质资格及信用评价管理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巩固扩大省外市场,加强与兄弟省市和地区的战略合作,加大省外市场开拓力度。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建设,巩固和拓展省外建筑市场;建立广东省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扶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培育新兴市场,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等。

八是着力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提升市场服务效能。包括推进建筑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完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提升建筑市场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等。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共有八项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包括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区内龙头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混改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千亿级“航母企业”;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在新基建、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利等建设领域实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支持专业承包做专做精,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和承包商体系,引导专业承包企业积极研发专业专有技术,引导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特、精”道路;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做细做优,鼓励区内民营建筑企业与国内知名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进行合作,增强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能力;鼓励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优势资源整合互补,利用国企人才、技术、品牌、管理和融资等优势,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拓展经营范围、提高管理水平,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力引进优质企业落户并强化“走出去”的发展能力。

二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包括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完善建筑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制度,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准入清出等方面进行联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完善招投标监管,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推行招标人廉政承诺制,健全招标人内部约束机制,探索评定分离机制,通过大数据手段强化中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实现建筑市场监管数字化,建立完善“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统一广西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的用户及数据体系,并通过系统实现资质动态核查,提升监管效能,建设成全方位、立体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同时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企业资质升级服务力度。

三是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包括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支持南宁、柳州、玉林、贺州四个装配式建筑综合试点城市,梧州、防城港两个钢结构住宅试点城市,钦州、北海等沿海城市整合资源优势,培育集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提高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服务水平。扶持培育一批研发水平高、产业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重大关键技术及其标准研究;加速推动部品部件标准化,编制适合广西区域特色的主要构件尺寸指南和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部件相关标准图集;完善全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四是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包括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依托广西建工集团、广西柳工机械有限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建筑施工机械在安全应用、远程操控、自动驾驶等方面的场景应用效能,实现建筑施工机械全数字化管控;打造广西建筑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促进建筑企业“触网、上云、用平台”;鼓励地方和企业探索建立建材部品生产采购配送、工地管理、工程机械租赁等垂直细分领域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全产业链要素资源高效整合共享,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推动施工现场智能化发展,推动智能化建筑机器人研究开发,加快突破复杂建筑施工作业下机器人智能控制和优化、新型传感感知、数据采集与分析、多机协同、人机协作等核心技术;强化BIM技术集成运用,依托BIM项目管理平台和BIM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交易、验收等环节的有效传递和实时共享。

五是创新生产组织模式。包括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持续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促进工程总承包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协调发展,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BIM技术应用。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需要,依法选择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六是打造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包括推进建筑产业用工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着力完善建筑产业工人生活基本条件,建立建筑职业(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发布机制;强化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完成建筑产业工人各工种培训教材的编制,开拓线上培训方式。依托实训示范基地、实训机构积极开展实训工作,探索灵活的培训方式,将实际工程生产与培训考核结合起来,组织实施评价测试;改革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制定作业班组评价标准及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优质专业作业企业(班组)目录,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优先选用诚信等级高的专业作业企业(班组),逐步形成高等级队伍比低等级队伍接单多、报酬高的态势,实现劳有所得。

七是全面发展绿色节能建造。包括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深入推行绿色建筑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全面推进节能建筑发展,科学研究制定我区建筑节能标准目标计划,推动全区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6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一步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新建建筑在建设全过程的节能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施工、验收阶段的节能管控力度;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和推广绿色施工;大力推进绿色施工技术,建立适合我区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加大推进装配式建筑力度,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

八是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包括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以“智慧安全监管”为核心,逐步拓展“智慧工地”建设应用;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破除阻碍我区提升建筑工作质量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持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强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职责。加大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的抽查频次,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的检查力度,加强对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信息反馈,并不断完善健全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三、海南省

海南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中包含九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使用规模;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搭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的数字监管平台,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信息追溯机制。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鼓励建筑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领域中的融合应用;引导企业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程序,并培育一批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政府监管平台;推动绿色建造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出台绿色建造技术导则和计价依据,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社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发展绿色农房,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二是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建筑行业评价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资质审批改革以及工程造价改革,强化个人职业资格规范管理,推行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及工程监理制度。

三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适应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投标、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配套制度,构建工程总承包的政策及监管体系;加强工程总承包与智能建造、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协调发展,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全过程 BIM技术应用,促进技术与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建筑师负责制,有序推进试点,探索与建筑师负责制实施相关的委托发包、服务标准、设计咨询收费、个人执业保险等配套措施。

四是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培养引进建筑人才队伍,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将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加强人才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监管效能,健全各项保障机制,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五是健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持续推进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网上审批系统,不断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标准体系和从业规范,源头上保障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推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六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管理,推动勘察设计单位加强质量体系建设,鼓励原创设计,推进海南国际设计岛建设,引领建筑设计水平全面提升。

七是稳步提升工程抗震防灾能力。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加强建设工程抗震标准实施监督和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建立重点市县、重点园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篇制度,严格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市政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支持新型经济快速抗震加固、新型减隔震、结构主被动一体化等技术成果转化,提升地震灾害防治能力。

八是有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促进形成完善、规范的行业协会管理结构。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协调和沟通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积极落实国家及海南省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智库作用,通过授权或委托行业协会开展课题、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支持或引导行业协会增强凝聚力,开展学术交流,参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做好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广新技术应用,促进协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是夯实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充分把握海南自贸港建设政策红利,利用好资质、税收、土地等政策引进更多的建筑企业落户海南。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省内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引导企业加强自身技术管理能力建设,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跨省经营。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势,紧抓“一带一路”、RCEP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引导建筑大型部件、装修部品、智能化产品等高附加值建筑产品沿水路陆路辐射东南亚沿线国家,使海南逐步成为建筑业产品与技术输出高地。

 京津冀篇 

一、北京市

1、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北京市出台了专门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战略举措,是城市更新改造的重点内容”,并提出多项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滚动实施,压茬推进市属老旧小区改造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数据库,完善改造项目储备库,编制年度任务计划,市属老旧小区年度基础类改造任务按照不低于总任务量20%的标准安排,完善类及提升类改造根据社会资本参与情况加大推进力度。

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危楼、简易楼改建腾退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抓紧落点落图,保持动态更新,科学编制工作计划,支持危楼、简易楼改建,分类施策推进,改建项目可按照“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支持配合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工作统筹,明确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计划,完善央企在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单位建立在京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

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推进社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用好“社区议事厅”,建立社区协商机制;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合理承担改造费用,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

创新实施模式,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在微利可持续盈利模式下以多种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原产权单位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修缮、发动群众、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实施连片改造。

二、天津市

1、新型建筑工业化

天津市在《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合理布局装配式建筑,完善产业链建设”、“巩固绿色建造优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举措如下:

做好整体布局。对全市装配式建筑的生产、配送、技术标准推进做好统筹安排,从全局出发创建产业基地、培育龙头企业,评选示范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建设产业平台。打造装配式建造发展大平台,辐射带动节能环保建材、高端设备制造、信息技术等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传统的建筑构配件、机械装备、部品部件生产、装饰厨卫、物流配送等企业优化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加大推广力度。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需求,消除市场对装配式建筑不恰当的认识;加大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成熟技术标准转化,提升装配式建造质量和建造品质。

提升建筑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落实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引导建筑业企业总结绿色建筑建造经验,积累技术经验,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加强绿色建筑科研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重点开展应用研究,做好技术储备。以“先进建造”计划的推进为契机,利用装配式和数字化技术提升工程管理精细化水平,最终形成建造过程节水、节电、节材、节地、节能的长效机制。

加强新领域技术研发。坚持创新驱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城市更新、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基建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实用性的创新性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显著增强行业科技创新的供给和支撑能力。

2、信息化建设

天津市在《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抢抓建筑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机遇”、“加快发展工程大数据”,具体举措如下:

推行“先进建造”计划利用我市先进制造基地定位的优势,广泛吸收数字化发展成果;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加大装配式建造的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以信息化推动集成化建造管理在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和管理维护等全流程实现信息化。搭建智慧工地云平台,实现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

鼓励企业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的投入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加大BIM技术、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通过打造示范工程、标杆企业,提高各相关企业对智能建造、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建立行业发展大数据平台。逐步建立、整合、完善涵盖行业治理、企业管理、施工管理的工程大数据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索引,包括工程环境数据、工程过程数据、工程要素数据和工程产品数据,数据内容包括工程市场、工程交易、过程管理、信用信息数据,工程机械、材料、工艺工法、从业人员数据,以及工程运营数据。

建立行业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从招投标、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工程施工和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管等环节的数据串联,实现一个入口、全程贯通,做到基础信息共享。通过智慧工地建设加强现场信息采集力度,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保障产业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协助政府穿透式监管,利用信息化提升建筑业监管效率水平。

三、河北省

1、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河北省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并列出多项举措推动城市更新行动:

推动城市体检促进城市更新。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编制城市年度自体检报告,建立城市体检评估信息系统,强化城市体检结果运用,开展城市更新市场化研究,明确可持续发展的方法路径,探索城市更新产业化新思路。

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更新改造。合理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动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和管理维护,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推动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

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的供水、供热、燃气老旧管网实行“滚动”改造,按照即有即改、分类实施的原则对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网一并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现管网改造常态化管理。

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和“绿色社区”建设。结合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深入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施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智能化改造,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场所和开敞空间建设,加强社区管理,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

加快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加大城市闲置土地、采煤塌陷区、污染土地等生态化修复力度,加强城市绿地和古树名木保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高质量高水平建园办会,进一步增强省园博会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做好总体城市设计工作,实现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全覆盖,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合理控制老城区及山前、河湖周边、滨海、历史文化街区等自然、人文要素特色明显区域建筑高度与体量,加强城市天际线管控,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建好城市标志性地段、景观、建筑,打造“城市客厅”。

2、新型建筑工业化

《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通过一系列措施,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推进标准化设计,促进全产业链协同打造“5395”产业体系,从工程项目全寿命期视角梳理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节点,深挖产业价值链,增强创新链,逐步构建和完善由5个项目阶段(咨询研发、集成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建造和运营维护)、3个层级(项目阶段、细分行业、产品与服务)和95项核心产品与服务组成的“5395”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开展钢结构在商品住宅中应用的相关技术、标准、政策研究,加强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研究。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突破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推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住宅大空间灵活可变技术研究,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扩大星级绿色建筑规模,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3、信息化建设

《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提出信息化技术与建筑业加快融合,提出了多项加快信息技术融合,推广智能建造技术的措施。

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进BIM技术与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大BIM技术推广应用政策研究,将BIM技术集成运用作为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基础条件。

加快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汇聚整合和分析相关大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研发、推广可穿戴设备,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及安全监测能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智能建筑中应用。

推广智能建造技术。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开展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试点;加强建筑机器人应用,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智慧工地设备,推动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促进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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