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满清贵族大量圈地,无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充”为奴隶,遭到残酷虐待。由于做奴隶的日子生不如死,不堪忍受的他们就以自杀和逃亡来求解脱,顺治三年五月,多尔衮在给兵部的喻旨中说:“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两千人。” 由于满人不事农业生产,全靠奴隶劳动来供养,奴隶的逃跑将使他们失去生计,于是清廷就出台了严厉的缉捕逃人法,在兵部专门设置了一位侍郎负责追逃,并将此纳入各级官府的绩效考核,在清朝,“捉拿逃人一款,乃清朝第一要务。” 缉捕逃人法规定,奴隶第一次或第二次逃跑被抓住,要施以鞭笞责罚,第三次被抓就要处死。而接纳窝藏逃人的,只要被发现一次就处死,不仅如此,还要牵连临居、里甲和地方官员,将他们抄家流放,使社会上没人敢窝藏逃人。 有些汉族大臣见百姓如此悲惨,就上书呈情,却遭到顺治帝的训斥,他说:“于逃人一事各执偏见,未悉朕心。但知汉人之累,不知满洲之苦。向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诸役。乃逃亡日众,十不获一。究厥所由,奸民窝隐,是以立法不得不严。若谓法严则汉人苦,然法不严,则窝者无忌,逃者愈多,驱使何人?养生何赖?满洲人独不苦乎?” 这段话的大意是:我们满人通过战争抢来人口,就是让他们为我们干活的,如果都跑了,我们怎么活?不用严刑峻法来约束怎么行?你们只知道汉人的苦,我们满人难道不苦吗? 正是在皇帝的支持下,缉捕逃人法执行得极其严厉,靖南王耿仲明因为触犯了此法而自杀,广西巡抚郭肇基因为窝藏逃人被处死。由于缉捕逃人法如此可怕,就产生了一个奇葩现象,地方官抓到逃人后,不敢打骂,而是奉若上宾,好酒好菜招待,原因就是怕他乱咬人,要是逃人对抓他的官员不满,反咬他窝藏自己,那这个官员就万劫不复了。 缉捕逃人法的存在,使那些遭遇天灾而出来逃荒的百姓无人敢收留,因为人们害怕他们中间有逃人,只要给他们吃过一顿饭,留宿过一夜,一旦被查出来,轻则倾家荡产,重则人头落地,所以许多善良的人虽然对灾民充满同情,却不敢收留或给他们饮食,就是害怕遭牵连,只能眼看他们冻饿而死。 图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立即删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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