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饶平陆地全部解放。 1950年 饶平县人民政府成立;中共饶平县委委员会成立;中共饶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饶平全境解放。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饶平县武装大队。全县划分为凤凰、上饶、附城、浮山、钱东、黄冈、海山等7个区,下设26个乡、21个行政村和2个镇。同年,成立饶平县人民公安局(后改为饶平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单位;饶平县国营贸易公司于黄冈镇建立。中共饶平县首次党员代表会议于饶城召开。同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潮汕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正式成立,后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潮汕专员公署。饶平隶属潮汕专员公署。 1951年 中共饶平县委机关从饶城迁驻黄冈蟹池、真道医院,后迁至丁末路440号(1953年再迁至西门余厝祠)。全县划分为11个区和一个镇(一区凤凰、二区上饶、三区附城、四区河西、五区浮山、六区樟溪、七区钱东、八区高堂、九区霞绕、十区东界、十一区海山及黄冈镇),辖177个乡,6个办事处。 1952年 成立饶平县合作总社。市场交易改为市秤计量,废除升斗制;布匹等商品计量统一使用市尺。 1953年 联饶溪整治工程基本完工。对黄岐山深涂桥“九十九曲”长达9000米溪段裁湾取直,为解放后全县第一宗大型治洪防洪工程。同年,县第一个渔业生产合作社——拓林第一渔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1955年 饶平县人民政府启用“饶平县人民委员会”印章;本县国家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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