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很多业主都会在自家门上安装电子摄像猫眼儿,主要为了方便取快递、外卖、防止陌生人敲门等个人需要的安全防范作用。 作为安装电子猫眼的户主来说,这个保护了自己的安全,但对于其他的邻居而言,隐私权是否被侵犯呢? ![]() 张某与王某同住24楼,属一梯两户,且入户门口相对。为防止家中财产被窃,张某在门口安装了电子猫眼,拍摄位置正对王某门口。 张某安装的猫眼可以自动拍照、摄录、存储及上传云端等电子智能功能,张某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查看。 王某每次带朋友回家看见“猫眼”,都感觉受到监视。 因为自己的活动规律以及亲朋好友进出家门等日常活动都被邻居的“猫眼”所拍摄,给自己造成了心理上的紧张与不安,王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王某找到张某,要求张某拆卸“猫眼”,却遭到张某的拒绝。 张某认为,“猫眼”安装在自家门口,虽然对着王某门口,但中间隔着楼道。楼道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王某个人所有,自己的“猫眼”没有侵犯到王某的隐私。 王某将张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张某停止侵犯王某的隐私权,拆除“猫眼”。 ![]()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老张在房屋入户门上安装的电子猫眼,具有拍照、摄录等电子智能功能,将老王家房屋入户门及门前公用走道情况纳入拍摄范围,据此,老王家房屋人员进出情况均处于监控之下。因此,该电子猫眼确实对老王的隐私产生了侵害。 老张抗辩其安装电子猫眼系从自身及财产安全考虑,没有侵犯他人隐私之主观故意,并主张该电子猫眼的监控拍摄功能需在一定距离和时间等条件下方可启动。然,老张所安装的电子猫眼带有监控探头和自动感应拍摄及储存功能,且正对着老王房屋的入户门,确实会给老王造成心理上的紧张与不安,在事实上形成对老王隐私权的威胁,无论老张是否存有窥视他人隐私之主观故意,老张的行为仍构成隐私权侵犯,法院对于老张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被告老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其安装的电子猫眼,停止对原告老王隐私权的侵犯。 这个结果是不是让你大吃一惊? ![]() 那在家门口安装监控到底需要注意什么? 为了保护个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利,只要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和公共利益的,法律还没有明文禁止私人在家门口安装监控。安装监控时,需要注意尽量避免摄像设备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侵扰其私生活安宁,也不可以将拍摄到的内容对外传播,否则就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了(如利用拍摄到的他人隐私进行敲诈勒索等个人非法目的)。 律家保认为,在无法与利害关系人协商一致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监控安装在公共区域或自家外墙,仅朝向自家门窗,或者朝向过往人数繁多且不特定的大型公共空间,并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但如果将监控朝向出入人员经常较为固定的住宅楼道,此处的楼道虽然也是公共空间,但该公共空间因为活动人员较为固定,通过对该空间的监控摄像录音也已经掌握了固定人员的行踪,即构成侵犯他人(邻居)隐私权利,此事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了。 现在很多人在家中安装摄像头,目的是保障家庭成员、家庭财产的安全。但是一些“黑客”利用技术黑进系统,可以随意查看家中的情况或者将隐私视频进行传播贩卖。 如果隐私泄露,会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给自己的名誉造成损害。建议摄像头不要安装在卧室等绝对隐私区域,防止“黑客”入侵。 张某安装摄像头,本是为了保障自家的安全,殊不知已经侵犯了他人隐私,因此在安装摄像头时,要做到不侵害他人隐私;在别人提出协商时,要主动化解矛盾。否则很可能会被起诉至法院。 如果您读到此篇文章觉得有道理,检查一下对着家门口是否有“猫眼”,或者是调整家中的摄像头,让“猫眼”远离隐私区域,时刻做好自我防护。 当您的隐私受到侵犯,要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知法懂法然后用法,法律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最好武器! ![]() 《民法典》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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