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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二)

 书中淘乐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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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联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助力平安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内蒙古铁检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了“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示范指导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对维护铁路安全、加强公益保护的关注度和认同度,进而凝聚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的合力。

京包客运专线

铁路桥两侧积水

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铁路交通安全  跨区域协作

【要旨】

铁路交通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公共利益。铁路检察机关依法向铁路沿线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地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及时消除影响铁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110国道北侧山上的马留沟(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和脑包沟(位于包头市石拐区)长期积水,从山上下泄,致使京包客专601km+900m至605km+500m两侧(位于包头市东河区)积水不断增多,造成该段铁路以及并行的京包货运线路基松软变形,轨道几何尺寸变化加剧,动车车速被迫降低,严重威胁铁路交通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11月13日、12月27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分别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和石拐区人民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铁路交通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建议发出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多次与包头市人民政府、东河区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和石拐区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座谈,建议由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多区域联动合作解决铁路路基两侧积水增多影响铁路交通安全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之后,2018年11月14日,包头市人民政府组织东河区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包头市水务局、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研究决定: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铁路固基方案,各旗县人民政府配合整改;由包头市水务局牵头编制各区域沿山防洪治理方案,科学解决该铁路路基两侧积水问题。目前,京包客运专线铁路桥两侧积水已抽排见底,铁路固基方案基本落实,铁路交通安全隐患业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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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铁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铁路检察机关依托跨行政区划管辖的优势,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开展跨区域联合行动,彻底解决了铁路客运专线两侧积水问题,消除了威胁铁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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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铁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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