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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qk缘园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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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十年来,在基本养老兜底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大家关心的问题以政策问答形式整理如下

一、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缴费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

1、线上缴费:(从2022年1月1日开始):

①、缴费人通过“鄂汇办”或“楚税通”手机app进行缴费,不仅可缴当年费用,还可以补缴往年中断缴费,也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系统自动根据身份证年龄测算可以一次性补缴的年度,尽可能补缴以往年份,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将来养老金标准。

②、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缴费。

③、通过农业银行手机APP缴费。

2、线下缴费:

①、通过村(社区)组干部代收保险费;

②、通过参保地代征银行(农商行、农业银行等)各营业网点窗口和自助设备缴费;

③、通过代征银行代征服务点智能设备缴费(农业银行各村社区安装“惠农通”POS机设备等)。

二、怎样查询个人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明细?    

线上查询:用本人手机进入“支付宝”,搜索“社保”,点击“社保查询”,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点“缴费信息查询”查缴费情况,点“待遇支付信息支查询”查发放情况。

线下查询: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查询,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住建局对面窗口也可以查询。

三、参保人去世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参保人去世后30日内,法定受益或继承人凭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手续(火化证或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到所在镇(处)人社中心办理死亡注销手续,可退还个人账户余额,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去世的,除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发放一次性丧葬费,发放标准为10个月基础养老金。 

提示: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继续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需退回多领的养老金,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四、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村(社区)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又在务工地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这两种都属于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缴纳并不冲突,只是不允许同时领取这两种社会保险养老金。 

因为就业不稳定等因素,不少参加了职工保险的朋友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不能正常退休,所以家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暂作保留。如果能达到城镇职工保险退休条件,在办理职工保险退休之前的3-6个月里,在职工保险经办窗口提出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的申请。或者在办理了职工保险退休后,凭职工退休证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参保结算手续,系统会将您历年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含利息)退还本人。如果职工保险未达到退休条件(可以办理延迟退休,请咨询政务服务大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窗口),经申请自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本人达到职工退休年龄之前的半年里,将外地缴纳的职工保险个人账户转回武穴职工保险,再在武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将职工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次性转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利息),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六、职工养老保险怎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即职工保险缴费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可以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办理流程: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件、职工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武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民主路126号劳动保障大厦 3楼321办公室)办理,将职工保险个人账户合并到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如有同一年重复缴费的,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七、曾经在多地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在多地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含延迟缴费到15年)条件,经本人申请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职工保险缴费凭证、身份证件。办理流程:首先到政务服务大厅社保转移窗口,将各省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本地职工养老保险,然后在武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321室(民主路126号劳动保障大厦 3楼321办公室)办理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如果仅在湖北省内参保的,不用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归集。

八、本地与外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互转?

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户籍迁入地申请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外地居保转入武穴办理流程:在户籍迁入镇(街道)人社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件,填《转入申请表》登记办理。

武穴居保转到外地居保:在转入地居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不需要在武穴居保办理手续。

九、我在村(社区)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务工地单位为我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家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不用交吗?

如果将来选择职工保险退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不用缴费,待达到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时,视对方职工保险政策,可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合并,如果不能合并账户,可以在职工保险领取待遇后,凭退休证在参保地镇处人社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并退还个人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终生,并按银行利率计息,由于不少务工人员就业相对灵活,不能确定能否按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退休,不建议在职工保险退休前对居保账户进行注销。

十、能不能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对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的情况如何处理?

不能。按照制度规定,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参保人员办理两项制度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要予以退还或抵扣。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恶意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一、怎样运用手机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按月享受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对象,需每年度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时间以认证的当天到次年当天为一个周期。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自助或为他人进行认证,操作步骤如下:

(一)微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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