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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我的毛泽东时代(1)

 CYC2008 2022-05-15

回忆我的毛泽东时代(1)

犹龙居士

     我是文革那年出生的人,到我记事时正好是七十年代。那时候吃的不好,在我们这个豫东平原上的村庄,一年四季多以红芋为主,有的地方叫红薯,或地瓜。红芋的产量高,在那个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红芋的亩产可以达到三千斤。为了填饱肚子,各生产队都会大面积种植红芋。

     当然也会种一些小麦、玉米、大豆、高粱、谷子,产量都不高,一般亩产百十斤,高产才能达到二百斤。产量太低,不能大面积种植,否则种多了,老百姓会饿着肚子。

     所以,我认为,从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农民的生活不好,不能怨政治,怨科学技术还不发达。如果大面积推广良种,运用化肥,小麦的亩产不要说一千斤,即使有后来的八百斤,谁还会种红芋呢?

     红芋吃多了对胃不好,冒酸气,打嗝,放屁,关键它的口感不好。除此之外,吃多了厌烦,一天三顿吃,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吃,“红芋汤,红芋馍,离了红芋不能活。”吃多了谁会有好心情呢?不要说红芋,任何食物莫不如此,吃多了都会腻歪,包括鸡鸭鱼肉,山珍海味,如果我们天天老吃一样,心情能会好吗?

     所以,衡量一种食物好吃不好吃,很难有截然的界线,过去我们以吃野菜为苦,以吃肉为美,现在呢?情况是不是翻过来了呢?衡量一个人的幸福与否,吃饭应该不是唯一的标准,而在于心情,在于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感受。环境不好,你天天锦衣玉食,心里也不一定舒服;如果你处的环境好,人人是社会的主人,天天吃糠咽菜,小日子也可能过得很美很美。

     我们这个村子,在村落里算是比较大的,称“集子”。每天清晨都会有十里八乡的社员来赶集,时间不长,到吃早饭的时候集会自然地散了,因为吃了早饭还要上工,生产队还有很多活要做,也是这个原因,赶集的人上了岁数的较多。集子上有国营的供销社,以他们为主体,社员卖的大多是农副产品,一点一点的摆在街道的两旁。

     我家正好处在集市的尾巴上,令人沮丧的是,我家的门口是猪市。有猪羔子要卖的农户都聚集在这里,有的用架子车拉过来,有的用大把篮子抬过来,也有秤头,扛一把大秤在街上晃过来,晃过去。他姓李,在集子南头住,虽然胡子一大把,辈分不高,应该叫我小爷的。

     他治秤,有时也做说合,收取一点酬金,不高,一头猪羔子也只是三分两分钱,后来涨到五分。

     我很讨厌他们,天不明就传来猪羔子被抓的嚎叫声,尖而刺耳,长时间不息,还有猪屎的臭气,隔着院子散进来,令人作呕,可讨厌归讨厌,又不能说什么。卖猪的,买猪的,有的是本村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即使是外村,十里八乡的也不远,都是在一个天底下弄生活,沾亲带故,不是邻居张三的老表,就是村民李四的小孩他舅,不近人情的话不仅不能说,有时我还看到父亲笑眯眯地邀到家里来吃茶。

     农村就是这个样子,即使受不了,也要忍着,伤人的话说不出口,更不要说驱赶了。

     那是一个自然环境优美的年代,山清水秀,绿水长流,人与自然充满着和谐。

     那也是一个古风长存的年代,邻里和睦,家长里短,家与家,户与户,村与村充满着温馨。

     我家要盖房子,没有砖头下地基,父亲领着我们四下里寻摸破砖。大街小巷,古井窑厂,甚至要下到河里去捞摸,囫囵的,半截的;规则的和不规则的,一古脑儿捡回来,堆放在院子的一角,积少成多。然后打土坯,那个时候很自由,想在哪儿取土就在哪儿取土,没有人问,也没有人管。一般选择取水较近的地方,就地取土,想干就干,不想干暂停,非常地惬意,生活的惬意就在于心。村子里没有地痞流氓,大队干部也不挑三霍四,自然的管理,纯朴的民风,往往让我们感到身心的放松。

     盖房需要大量的土方,不需要请,左邻右舍闻风而动,自备了架子车和铁锨。白天队里的活太忙,大伙忙着挣工分,拉土只好在夜里进行,或者河坡上,或者荒地的尽头,没有人来罚款,只管拉,一车接一车,十来辆架子车,两个来回就够了。

     那时候的邻里关系真好,一家有事百家忙,忙完了还不要报酬,有时连茶水也不喝,做完活各自散了。

     房檩是自家院子里的树,不够的话,再到村子周围瞅一瞅。那个岁月,除了自家院落里的东西,其它都是集体的,田野上,大路边,河坡野滩,甚至大队部,公社院子里,所有野生的树都是集体的。如果你看中了,也是你需要的,和村里的干部说一声,然后砍了,拉回家来用。

     如果实在凑不够,也只好出一些钱来买,价格非常的便宜,一根檩条两块钱,一根挑大梁的圆木才十元钱。封顶用麦草,每年麦子成熟的季节,和队长打声招呼,割一些麦子,捆成麦个子,拉到集体的麦场里,把麦子脱出来,麦子归公,麦杆拉回家。

     那些年,盖三间麦草房不费钱,费的是力气。盖房的时候,生产队里会派人来做,记工分。主家只需烧好茶水,备一盒烟散开来,谁吸谁拿,自便,不管饭。下工时间一到,大伙儿放下手里的工具,洗洗手,擦擦脸,各回各家。只有活做完的时候,主家才会买一些毛巾,每人发一条,以表达谢意。没有人说小气,在乡村,帮助别人也等于帮助自己,等自己有需求的时候,大家一样地忙前忙后。

     房子盖好后,我家的生活有了新气象,或许我不了解大人生存的苦恼,对社会,对生活体会的并没有那么深刻,我的幸福感总是满满的。

     出门就是集市,我很少买东西,但并不是没有买过。我记得有一次,我曾经在一个卖杏子的老汉面前久久徘徊。他问我,买杏不?

     我点点头,问,咋卖的?

     二分钱一个。你要是买一毛钱的话,我给你拿六个。

     八个。我还价说。

     行,卖给你。老汉很爽快地答应说,剜到篮里就是菜,卖到手里才是钱,反正是自家树上结的,不需要本钱。他从筐子里捡最大最红的杏子给我,稍微有一点烂皮的捡出来,非常地真诚。

     我递给他一毛钱。这一毛钱还是过年时舅舅给我的压岁钱,我一直不舍得花,保存了整整一个春天。

     我喜欢毛泽东的年代,并不是说喜欢贫穷,而是喜欢自然的环境,没有污染的环境;喜欢纯朴的民风,即使走在漆黑的夜晚,也从来没有过胆战心惊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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