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教师规范》,依法执教,从严治校,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打造风清气正、秩序尽然的学校环境,制定我校教师工作要求如下: 1、不准在办公室打牌、玩游戏、微信QQ聊天、织毛衣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误课(上课期间擅离岗位)。 3、不准阳奉阴违、 诋毁他人,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4、不准侮辱、讽刺、挖苦、歧视、殴打等体罚和变现体罚学生。 5、不准说不利于工作的话,做不利于工作的事。 6、不准隐瞒事故。发现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7、不准逼退学生休学、转学、辍学和擅自停课。 8、不准私自接受学生并安插学生入班学习。 9、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摊派教辅资料和生活用品。 10、不准在课堂上无原则讲话。 11、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12、不准在课堂上打手机,接听手机。课前要关机。 13、不准酒后上课。 14、不准让学生代批作业、代阅试卷。 15、不准考试舞弊,要端正考风,规范考试行为。 16、不准指派学生给自己干私活。 17、不准接受家长的馈赠宴请,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18、不准从事第二职业。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专心致志。 19、不准讽刺挖苦家长,对来访家长要有礼貌、有耐心、有热情。 20、不准婚丧嫁娶时大操大办,非婚丧嫁娶原则上不通知学校员工。 21、不准穿背心、穿短裤、穿拖鞋、打赤脚。 22、不准穿超短裙和太薄太露的衣服。 23、不准浓妆艳抹,佩戴首饰。 24、不准穿奇装异服。 25、不准男士留长发,女士染彩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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