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是“伲”的本字;“妮”是“伲”的异体字。行,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走路。尼,甲骨文(人,大人)(人,大人腿边高不及腰的小孩)(亍,即“行”,走路),表示无论大人去哪里,小孩都紧紧跟随。侯马盟书省去甲骨文字形中的“亍”,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两个“人”、写成两个“千”、(迁),强调小孩跟大人“随行”的含义。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尸”,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小“人”写成“匕”。造字本义:动词,外出时小孩与大人亲密相随。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尸”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匕”写成。当“尼”的本义消失后,楷书再加“单人旁”另造“伲”代替。楷书异体字用“女”代替“单人旁”写成“妮”。古籍中“妮”字流行、“伲”字偏废。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 尼,從後近之。从尸,匕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 尼,从后面接近他。字形采用“尸”作边旁,采用“匕”作声旁。 有一个卖豆腐的小孩总认为尼姑是和尚的媳妇。 有一天,一个尼姑去买豆腐,这个小孩就叫她“和尚媳妇”。 这可气坏了尼姑,没给豆腐钱就走了。 小孩坐在地上就哭。 这时正好一个和尚路过,小孩上前抓住他说:“你媳妇买豆腐不给豆腐钱!” 和尚说:“我哪儿有媳妇?” 小孩说:“就是那个尼姑 呀。“你叫她大姑姑她就会把钱给你了。” 小孩高兴地去找尼姑:“大姑姑, 你把豆腐钱给我吧。” 尼姑见小孩不再叫她“和尚媳妇”,很高兴地给了钱。 问:“是谁让你这样叫的?”答:“大姑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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