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目前时髦的所谓“数字化”大体上有以下四层意思:一是信息存储媒介单元的比特化。在数字化时代,文字、图片等信息不是刻在竹子、木头或石头上,也不是写印在纸上,而是通过人工录入或扫描等输入设备,转换成可计算的二进制数码,存在电脑硬盘、各种移动硬盘或小型U盘上。 二是信息的计算机计算化。可以用计算机进行快速处理,便于进行查找、整合等处理,而对这些数据的处理,实际上都有赖于计算机的计算;计算机的软、硬件性能越高,就算得越快。所以,有时也把数据中心称为计算中心或超算中心。 三是信息传输的光速化。数字化以后,传播速度快,在网络、路由、带宽等条件允许时,可以以接近光速的速度传播。 四是信息的共享分享化。借助平台、网络和终端设备,可以在特定的范围内快速共享或分享。 数字本身其实没有任何意义。数字只有被人利用时,才能产生意义和价值。 另外,如果你个人的数据在别人的平台或服务器(所谓的云端)上,你自己最好留有备份,想一想,万一平台或服务器提供不了服务,或不给你提供服务呢?情况会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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