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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一生!离婚律师带你看懂这几点司法解释,掌握婚姻的法律锦囊!| 家理律说

 易轶婚姻律师 2022-05-17 发布于北京


民法典实施近一年半,婚姻家庭编林林总总的法条,为众多家庭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我们带大家梳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5分钟带你看懂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7个亮点
 
而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出台,旨在将婚姻中复杂的情理法问题明确分解,将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权责明文确立。今天,一起走近婚姻家庭编最新司法解释,涉及婚前财产、家暴、生育……,看懂这些,即刻掌握婚姻生活的法律锦囊!
 
 
 
一、婚前父母帮忙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现如今,“谈房论嫁“已经成为建立婚姻关系的常态,随着不断冲上热搜的离婚潮,婚姻中房子的归属问题变得越来越敏感和尖锐。许多人在咨询时会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婚前我爸妈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延续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是虐待吗?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常用“只是一时情绪失控”、“我是为你好”等理由不断向受害者灌输,扭曲受害者眼中的真实,达到对其心理操控、洗脑的目的。
 
而受暴者的处境也极为复杂,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怒吼、拳打脚踢,但事后对方下跪道歉、发誓不再犯错,使受暴者很难有机会逃离受暴的牢笼。


在《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中,考虑到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因素。同时,注重引导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何为家庭暴力的基础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一条进一步规定,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中,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当家暴行为被认定为虐待,受暴者有能力离婚并将施暴者送进监狱!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爱人成为前任,感情或许可以交给时间慢慢冲淡,但付出的金钱和财产又该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和陪嫁,应该是两个家庭帮助一个新的家庭,而不是一个家庭给另一个家庭扶贫。不要不看重,但也不要过于看重,对于彩礼问题的处理,也是考量是否适合进入婚姻的重要标准!

 
四、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2018年,南京废弃胚胎案的审理引发了广泛关注,在这个案件里,夫妻俩相识于少时,经历了跨国恋后走入婚姻,在自然受孕不顺的情况下,双方选择在美国某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医院提取了女方的13个卵子,经人工受精后存活6个胚胎,但一个胚胎移植入女方体内后,女方自然流产了,夫妻关系亮起了红灯。


对此,南京玄武区的法官给出了答案——不行,当初女方为了冷冻胚胎,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而且男方单方废弃胚胎的行为,侵害了女方的生育知情权,应当支付女方抚慰金3万元。法院的判决获得了大多数网友的拥护,但是部分男性网友还是提出了质疑“如果女方私下去医院打胎咋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十月怀胎,这对女性来说就等于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她们承担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力。男女双方就生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律优先保护女方的生育权,毕竟在实质的婚姻关系中,女方需要承担大多数的生育义务。

 


从以上这些细节来说,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使《民法典》在司法实践中更具实操性,也在追求实质性男女平等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当然,想要在离婚案件中获得更多有利赔偿,更加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
 
因此,建议最好提前咨询婚姻家事律师,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缩短离婚时间成本的同时,更能有效利用新法争取最大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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