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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产品品牌的几个要点

 东山威夷 2022-05-17 发布于广西

由于农产品品牌能够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扩大销售量,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日益受到农民朋友的重视。但在走访中也发现,普遍存在认识模糊、一哄而上的现象。品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精心的培育、塑造,才能使品牌开发走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良性发展轨道。但由于受教育水平和认识能力的限制,需要给与农民朋友简洁明了的指导。

一、提高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扩大品牌产品市场规模

品牌注册只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开始,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品牌的注册、品牌宣传、品牌管理以及品牌保护,要耗费相当大的人财物力,付出高昂的成本,我国某些工业品品牌一年的广告费就是数亿元,农产品新品牌较多,品牌建设中又缺乏管理经验,因此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风险一点也不比工业品低。提高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可以充分利用品牌的溢出效应,降低品牌建设成本,减少风险,获得规模效益。因此,可以说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组织化是农产品品牌化的前提,没有产业化就没有品牌化。

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必须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实施企业、基地、农户三结合的运行机制,作为品牌战略的组织依托,解决目前的生产规模小、农产品品质差别小、营销方式落后等问题。在生产方面建立农民生产协会、专业性生产合作组织,内部实行不同程度的企业化管理与经营,应组织农民走专业化道路,以特色农业为龙头,聚集众多分散生产单元,走规模化、标准化道路。在市场方面建立有特点的品牌产品产地市场,集中销售当地的名优农产品,同时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开拓新的业务关系,促进农产品的大流通。在营销方面,将品牌与产品的包装、标签和企业的视觉形象相结合,提高其品牌形象,运用多种促销手段,扩大影响范围,提高公众对名牌优秀企业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并与客户建立良好和稳固的关系。

二、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确保农产品质量

消费者之所以花高价买品牌农产品,是因为品牌产品质量有保障,营养价值高,消费起来安全可靠,所以,农产品的品质是锻造名牌的基础。农产品的品质因生产地区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操作规程的不同而相异。要提高产品品质,就要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规范化、系统化,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市场标准。

在欧美和日本这样农业高度现代化的国家,农业生产都是以高度的标准化为基础的。日本的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加工整理、包装上市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如农民种西瓜,用什么品种、何时下种、何时施肥、施多少肥、何时采摘,都有严格的规定。正由于标准化水平高,日本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极强,价格很高,一般相当于我国同类产品价格的10倍左右。可见,按标准进行农业生产,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农产品品质使之成长为名牌的技术基础。因此建议各地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为标准化生产提供科学技术保障,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许可和认证工作,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重视品牌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提升品牌价值

认证是培育农业品牌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农业品牌和打造农业精品的重要措施。通过认证活动,可以进而提升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等级。更重要的是认证是对农产品质量的官方肯定,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公信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可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承认。大量的实践证明,实施农产品认证是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的重要途径。

有关部门应组织协调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的协调工作。认证体系可参照现行绿色食品的评价和认证模式来建立,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模式化标准对各类农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价、认证,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许可使用专门标志,确立其优质名牌农产品的身份。为配合农产品质量评价认证体系的建立,要逐步取消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评比工作,以杜绝以盈利性为目的的虚假的质量评比活动。

四、做好品牌产品的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注朋商标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也是农产品品牌化的基本要求。在我国,传统农产品一般无注朋商标,最多只标明产地而已,使得许多优质产品与一般产品混杂,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产品价格、品质的无形资产价值大大受损,不利于优质农产品的扩大生产经营,优质产品经营者的利益也未得到保护。我国许多传统优质农产品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背景,选择商标时要充分挖掘产品的文化内涵。对于科技含量高的现代优质产品,应在商标中体现其科技特征,树立农产品的新形象。一些名特产品的生产地区和企业需要提高对商标和品牌重要性的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占领市场,必须树立“品牌经营、商标先行”的意识。同时要注意整合品牌资源,避免“一品多牌”。在同个地区,不同的企业生产同种产品都有自己的牌子,牌子杂多,一品多牌是当前我国农产品品牌经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它阻碍了品牌的做大做强,分散了拳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不利于商标的保护和维权。

由于名优农产品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因此,地理标志与商标同样重要。地理标志不仅是产地识别标志,更是产品质优证明,由于其有普遍的社会影响和公信力,因此附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它可以起到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组织能力,促进和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提高农民收入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国很多农产品在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销售量大幅度增加,价格更是翻了几个跟头,比如“绍兴黄酒”、“安溪铁观音”、“信阳毛尖”、“六安瓜片”等等。因此,农产品品牌采取“地理标志+商标”双重注册、双重保护,更有利于品牌做大作强。

农产品品牌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一方面需要大力扶持、积极鼓励,另一方面也需要科学的指导,遵循品牌建设规律,方能保持健康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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