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的、发作性的肺部过敏性疾病,是由细胞特别是肥大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T淋巴细胞参与的气道炎症。在易感者中此类炎症可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气胸闷和咳嗽等症状,多在夜间和凌晨发生。气道对多种刺激反应性增高,但症状可自行或经治疗缓解。哮喘的重要特征在有气道高反应性,研究表明一些遗传因子控制着气道对环激的反应,哮喘患者家属中存在气道高反应性的基础,气道应性的遗传在哮喘的遗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吸入尘螨、动物毛屑及某些化学气体微粒可作为激发因素诱发哮喘发感染(特别是反复的呼吸道感染)、某些致敏食物、气候的(特别是寒冷气候)、精神因素(如情绪激动等)以及运动、某些药物或口服致敏药物均可引起发作。治疗常用的药物有管解痉剂如氨茶碱、舒喘宁(沙丁胺醇)、麻黄素、肾上腺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叔丁氯喘通、喘咳宁、喘宁、美喘清、茶丙喘宁等,去痰止咳药如氯化铵、碘化钾抗菌药(药物及其禁忌参见“慢性支气管炎”)等,对重度者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控制症状。 【药物饮食禁忌】 1.氨茶碱忌饭前服 氨茶碱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由于食物不影响其吸收量,因此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可减轻胃肠道的不适反应。 2.服氨茶碱忌过食酸化尿液的食物 因服氨茶碱期间过食酸化尿液的食物(醋、肉、鱼、蛋、乳制品等),会加快氨茶碱的排泄,降低其疗效。 3.眠氧茶碱忌吸烟 氨茶碱易分解成茶碱与乙二胺,吸烟可增加茶碱的代谢而降低其疗效,这种作用在停止吸烟后还可持续数月。故服用本药应禁止吸烟。 4.氨茶碱忌与咖啡、茶叶、可可等同服 本病在应用氨茶碱时应避免与咖啡、茶叶、可可等同时服用,以免加重对胃肠粘膜的刺激性。 5.碘化钾忌与酸性食物同服 因碘化钾与酸性食物(如酸菜、醋、咸肉、山楂、杨梅、果汁等)同服易析出游离碘,对胃造成较大刺激。 6.服糖皮质激素药物忌过食含钙食物 因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过食含钙的食物(如牛奶、奶制高精白面粉、巧克力、坚果等)会降低疗效。 7.服糖皮质激素忌高盐饮食 因为糖皮质激素具有保钠排钾作用,故高盐饮食易引起肿。 8.服糖皮质激素忌大量食糖 由于糖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能促进糖原异生,并能减慢葡萄糖的分解,有利于中间代谢产物如丙酮酸和乳酸等在肝脏和肾脏再合成葡萄糖,增加血糖的来源,亦减少机体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从而导致血糖升高。因此服用糖皮激素要限制糖的摄取。 【药物相互禁忌】 1.氨茶碱忌与含生物碱的中药同服 氨茶碱与含有生物碱的中药乌头、黄连、贝母等联合应用,会使药物毒性增加。 2.氨茶碱不宜与含酸性成分的中药或中成药并用 氨茶碱不宜与乌梅、山楂、山萸肉、五味子、金樱子、覆盆子以及山楂丸、保和丸、五味子丸、冰霜梅苏丸等含酸性成分的中药或中成药合用,因为酸碱中和将彼此降低疗效。 3.氨茶碱不宜与心得安同服 因为这两种药物对磷酸二酯酶的作用相反,其结果使两者的作用部分地相互抑制。 4.氨茶碱不宜与氯化铵合用 因后者酸化尿液,减少氨茶碱的重吸收,加快其排泄,降低其疗效。 5.氨茶碱不宜与β受体兴奋剂合用 近年药理研究认为,氨茶碱与β受体兴奋剂(如叔丁喘宁)合用可致心脏不良反应,表现为室速、室颤、猝死,而单用氨茶碱则不会产生心律失常及心肌梗塞。 6.氨茶碱慎与喘定合用 氨茶碱为茶碱的乙二胺复盐,喘定为丙羟茶碱,如氨茶碱与喘定合用可使血中茶碱浓度增加,如不相应减少剂量,可出现毒性反应。 7.氨茶碱不宜与麻黄素合用 有报道认为,低剂量麻黄素与氨茶碱合用,将增加支气管扩张作用。目前认为合用疗效不高于两药单独应用,且不良反应明显增加。 8.氨茶碱忌与甲氰咪胍合用 由于甲氰咪胍能与肝脏微粒体细胞色素P一450氧化酶相结合,产生直接的非竞争性酶抑制作用,使氨茶碱依赖P一450酶氧化代谢受阻,代谢速度减慢,血清消除率降低,其血药浓度因而升高,不良反应增加,故两药禁忌合用。 9.氨茶碱忌与具有酶促作用的抗癫痫药合用 因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钠等具有肝微粒体酶的诱导作用,可使氨茶碱代谢加快,作用降低,故不宜合用。 10.氨茶碱慎与速尿合用 速尿与氨茶碱合用时,可使恒定的血清茶碱浓度上升,故当需要恒定的血清茶碱浓度时,二者应避免合用。 11.氨茶碱慎与美西律、乙吗噻嗪合用 因美西律、乙吗噻嗪与氨茶碱合用,可使茶碱的血浆水平增高,停用美西律48小时后,茶碱血浆水平才恢复正常,故二者合用时应定时监测血浆茶碱水平。 12.舒喘宁不宜与心得安合用 因为本品的支气管扩张作用(β受体作用)能被β受体阻断剂心得安所拮抗。 13.拟肾上腺素药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因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痢特灵、左旋多巴、优降宁、苯乙肼、丙咪嗪、阿米替林、异唑肼、甲基苄肼等)可使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5一羟色胺等单胺类神经递质不被破坏而贮存于神经末梢中,与拟肾上腺素药(如麻黄素、异丙肾上腺素、苯丙胺、间羟胺等)合用后可促使内源性去甲肾上腺素释放,而导致高血压危象。 14.麻黄素不宜与甲基多巴合用 因甲基多巴可减少神经元释放去甲肾上腺素,合用可使麻黄素的作用减弱。 15.麻黄素忌与氟烷等麻醉剂合用 因麻黄素与氟烷及其他卤代麻醉剂合用,易诱发心律失常。 16.麻黄素不宜与复方罗布麻合用 两药合用可产生药理性的拮抗作用,使两者疗效均降低。 17.麻黄素不宜与含有鞣质的中成药合用 因含有鞣质的中成药如四季青片、虎杖浸膏片、感冒宁片、复方千红片、肠风槐角丸、肠连丸、紫金丸、舒痔丸、七厘散等可与麻黄素结合,产生沉淀,不易被吸收利用,所以合用后麻黄素的疗效降低。 18.麻黄素不宜与洋地黄同服 因二者同服易增加洋地黄的毒性反应。 19.麻黄素不宜与呱乙啶合用 因二者存在相互竞争的拮抗作用,合用可使两者的作用均降低。 20.麻黄紊不宜与利血平合用 因为麻黄素能促进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释放去甲肾上腺素,引起血压上升,与降压药利血平合用,属于药理性配伍禁忌。 21.麻黄紊不宜与甘草及其制剂同服 因为麻黄素为多元环的强生物碱,二者合用,易产生沉淀,使二者吸收减少而降低疗效。 22.麻黄素不宜与新斯的明合用 由于麻黄素属拟肾上腺素药,新斯的明属拟胆碱药,两者的作用基本是拮抗的。 23.麻黄紊慎与氯丙嗪、三氟拉嗪合用 由于氯丙嗪具有α受体阻断作用,而麻黄素能促进肾上腺素能神经介质的释放,对α受体、β受体都有兴奋作用,二者并用可能会使血压过低,而三氟拉嗪与麻黄素合用有致死的报道,故应慎重。 24.肾上腺素慎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痢特灵、优降宁等)可使肾上腺素破坏减少,二者合用可引起明显的高血压。 25.肾上腺素慎与可卡因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 因可卡因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如丙咪嗪、阿米替林等)可阻断肾上腺素能神经元摄取去甲肾上腺素,使肾上腺素的升压作用明显加强,合用可引起严重高血压。 26.肾上腺素慎与a受体阻滞剂合用 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苄唑林、酚苄明等)与本品合用,可使本品的β作用占优势,因而导致严重低血压。 27.肾上腺紊慎与利血平、胍乙啶合用 因利血平、胍乙啶能导致肾上腺素受体发生类似去神经性超敏感现象,从而使具有直接升压作用的肾上腺素功能增强,故合用应慎重。 28.肾上腺素与心得安不宜合用 心得安与肾上腺素合用可引起血压明显升高,继之出现反射性心动徐缓,甚至有致命的危险。心得安是一种非选择性的β受体阻断剂,可阻止心脏的β受体和血管的β2受体。在应用肾上腺素之前,病人在3天内应停服心得安。如果心得安不能停用,就不应使用肾上腺素或周围血管扩张剂(如氨氟醚),以防发生高血压反应。 29.肾上腺素不宜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 因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等)能使肾上腺素的作用逆转,引起低血压。 30.肾上腺素忌与异丙肾上腺素合用 因二者合用能导致心律不齐,甚至心跳停止。但可交替使用,如以气雾剂治疗支气管哮喘时,两药可间隔4小时以上分别使用。 31.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忌与氯仿、氟烷、甲氧氟烷、环丙烷合用 因为氯仿及环丙烷、氟烷、甲氧氟烷等麻醉剂能使肾上腺素对心肌发生敏感,因此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不宜与以上药物合用,以避免引起心律不齐或心房纤颤。 32.异丙肾上腺素不宜与异搏定合用 因异丙肾上腺素可对抗异搏定的作用,二者合用可使异搏定的效应减弱。 33.异丙肾上腺素忌与含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中药合用 动物实验证明,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使心肌对异丙肾上腺素的敏感性增加,从而增强其对心脏的毒性。某些哮喘病人在使用异丙肾上腺素时突然死亡,很可能与肾上腺皮质激素摄入有关。中药三七、穿山龙、甘草、何首乌等含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物质,因此不宜与异丙肾上腺素同时使用。 34.异丙肾上腺素忌与麻黄合用 拟交感神经药异丙肾上腺素对β受体有很强的激动作用,可使血压升高。麻黄中的麻黄碱能直接作用于α、β受体,发挥拟肾上腺素作用,亦能促使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释放递质,间接发挥拟肾上腺素作用。两药合用,对β受体的兴奋作用显著增强,易引起心悸,缺氧时更易引起心律失常,升压作用相加可致高血压危象。因此二者不能合用。 35.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叔丁氯喘通、喘咳宁、吡舒喘宁、美喘清忌与儿茶酚胺类药合用 上述诸品与儿茶酚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合用,有时可引起心律失常、心跳骤停。 36.茶丙喘宁不宜与其他β受体兴奋剂合用 茶丙喘宁与其他β受体兴奋剂(如舒喘宁、异丙肾上腺素)合用,可增强不良反应。 有关氯化铵、碘化钾以及糖皮质激素的禁忌详见“慢性支气管炎”、“溃疡性结肠炎”。 【本病饮食禁忌】 1.忌食致敏食物 有些食物食人后能诱发支气管哮喘发作,这些食物称致敏食物。因每个人的体质不同,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食物也不同,常见的致敏食物有鱼、虾、蟹、鸡蛋、牛奶、花生等。凡是能引起支气管哮喘患者过敏反应的均应忌食,以免诱发或加重支气管哮喘。 2.忌饮食过咸 饭菜过咸会加重支气管的反应性,诱发或加重支气管哮喘的咳嗽、气喘症状。有统计证实,某地区食盐的销售量与当地支气管哮喘的死亡率成正比。因此本病患者应低盐饮食。 3.忌饮酒 饮酒后酒精进入血液会使饮酒者心跳加快,肺的呼吸功能进一步降低。支气管哮喘患者肺的通气功能本来就较差,饮酒后会使咳嗽、气喘症状加重,因此当忌酒。 4.忌生冷瓜果 本病患者多为脾胃素虚、肾阳衰弱之人,多食生冷及寒性食物如各种冷饮、冰镇食品、生梨、西瓜、橙、香蕉、荸荠、柿子、蚌肉、田螺、蛏子、绿豆等,会进一步损伤脾肾阳气,使脾胃运化无力,寒湿内停。同时,这些食品本身性质滑利,会加重脾虚症状,使痰液生成加速。 5.忌甜腻食物 甜食如巧克力、甜点心、奶油等,油腻食物如猪油、肥肉等,这些食物有助湿增热的作用,会增加痰液的分泌量,并降低治疗的效果。 6.忌辛辣刺激之物 辣椒、胡椒、咖喱、芥末及过浓的香料等辛辣刺激物对气管粘膜有刺激作用,可加重炎性改变,增加痰液分泌。 7.忌烟 香烟中含有害物质尼古丁,能刺激气管,使其分泌粘液增加,加重炎症,并使支气管痉挛,加重哮喘症状。此外,烟雾本身也是一种不良刺激物,也可诱发哮喘发作。 【本病用药禁忌】 1.慎用易致敏药物 哮喘病人大多是过敏体质,故在使用易致敏药物如磺胺类药物、呋喃类药物时需特别注意。 2.忌用支气管收缩药物 本病的病理是支气管痉挛。故不能误用支气管收缩药物(如吗啡、氯丙嗪等)。 3.忌盲目加大异丙肾上腺素用药剂量 哮喘病人应用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后,症状能够很快得到缓解,故为患者所乐于采用。但此药有引起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的副作用,所以临床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剂量使用,每天5~6次,10分钟内不可超过3次。如果按这个剂量用药仍不能缓解症状,则应换用其他平喘药物,切不可盲目加大使用剂量。 4.异丙肾上腺素不宜长期服用 因为异丙肾上腺素使用时间过长可引起耐受性,不仅使异丙肾上腺素治疗剂量增加,而且还能够对内源性交感介质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能自然缓解,其结果导致哮喘病人的死亡率增高。 5.忌长期大量服用糖皮质激素 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病人,有时需服用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方能缓解症状。但长期服用这类药物可引起骨质疏松,易致骨折,同时还会使合并有消化道溃疡的患者病情加重,甚至引起溃疡穿孑L而有生命危险。目前多采用雾化吸人的方式给药,可长期小剂量地应用。 6.忌长期大量使用氨茶碱 氨茶碱对治疗支气管哮喘的喘息症状效果较好,但哮喘发作时患者处于缺氧状态,若氨茶碱使用剂量过大,可使心肌耗氧量增加,极易产生心律失常,严重者可因心跳骤停而死亡。 7.忌使用阿斯匹林 阿斯匹林是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以及预防心、脑血管病的药物,但有报道,哮喘病人服用这种药30分钟后可诱发剧烈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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