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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要守住法治的底线

 黄齐超 2022-05-18 发布于河南

街拍,要守住法治的底线

四川成都太古里2019年发文禁止商业街拍,近日,仍看到大量以“太古里街拍”为词条的内容。工作人员表示对街拍者很难约束,曾在劝说的过程中有工作人员被辱骂、殴打。

(5月17日                澎湃新闻)

2019年的时候,成都太古里发文截止商业街拍,并树立警示牌。但是,三年过去了,街拍在太古里依然没有断绝。当地称,劝阻收效甚微,甚至曾发生过工作人员被辱骂、殴打的事件。

为何成都太古里的街拍有禁难止?我们分析,大致有下几点:其一,当地的这条禁令不属于法规,执行的刚性不强;其二,商业街拍的利润太高,让一些人铤而走险;其三,发表街拍视频的网站,服务器在境外,打击惩戒的威力不够。其四,还没有成功维权案例,没有违法行为人受惩的“现身说法”。

街拍本身并不违法。不过,如果,没经别人的同意,拍摄的街景中含有他人清晰可辨的图像,无论是否用于营利的目的,都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别人有权要求删除。再者,一旦流传并造成不良影响,拍摄者或被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拍摄他人走光的图片、视频,甚至是隐私部位,就明显侵犯他人的隐私,属于违法范畴。

没有人劝阻的街拍,并非拥有为所欲为的自由。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即便自己偷拍了别人的隐私,被发现与被惩戒都是小概率事件。正是这样的心存侥幸,促使自己走出了违法的第一步。然而,法治社会,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我们每个人的街拍都应坚守的法治底线,而不能为所欲为。

事实上,太古里禁止街拍,多半也是善意的提醒,而无法硬性执法。可是,很多人没有并意识到肖像侵权和违法偷拍的严重后果,自己心中也缺乏敬畏法规的那份慎独,当然对工作人员的劝阻视若罔闻。其实,这就犹如温水煮青蛙,等真正受到法律的惩戒时,才知道后悔。作为管理者和职能部门,可以积极帮助受害人积极 维权,或者从公益诉讼的角度,抓一些违法拍摄的典型,进入司法程序。这样,就可以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街拍者。

诗人卞之琳在诗作《断章》里说: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作为一名游客,大家应该明白:街景虽美,你也有拍摄的自由,但是,也必须管好手中的照相机、手机,别把自己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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