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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做一半丈夫去世 准妈妈和医院打了一场“默契官司”

 医粒种子 2022-05-19 发布于北京

夫妻俩因生育障碍,计划做试管婴儿,但做到一半,丈夫突然离世。妻子为圆“妈妈梦”要求继续手术,却遭到医院拒绝。为此,这位准妈妈和医院打了一场“默契官司”。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胚胎移植手术”纠纷案件。

胚胎移植手术未完成 丈夫却不幸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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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因生育障碍,邹某与丈夫陈某到一妇幼保健院,计划接受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

11月24日,邹某夫妇与医院签订了冷冻胚胎协议。此后,医院为这对夫妇制作了四个胚胎,冷冻保存,等候邹某孕育条件成熟,便进行移植。

正当二人憧憬未来,不幸却突然发生。2021年5月29日,陈某在工作中不幸身故。

邹某为了却丈夫遗愿、延续丈夫血脉,取得公婆同意和支持后,独自前往医院,要求将胚胎植入体内孕育。但是,她的要求遭到了医院拒绝,理由是“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

邹某便一纸诉状,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医院继续履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合同,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法院:2个理由支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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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有两点争议,一是医院为邹某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是否违反“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二是邹某要求医院继续履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合同,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邹某作为丧偶妇女,有别于要求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身妇女,并不违反社会公益原则。

其次,邹某在丈夫去世后,仍然坚持要将两人爱的结晶延续下去,这不仅仅体现了其为人妻对丈夫的爱,也体现了其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

最终,法院判决妇幼保健院继续履行与邹某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为邹某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这是一场“默契官司”只因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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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医院拒绝手术,并非无情,而是不想违背相关规定。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的规定,辅助生殖技术必须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知情选择的自愿原则。实际操作中,在胚胎移植的环节中,医院一般都要求夫妻双方到场,一起签字认可,才能实施手术。上述邹某的丈夫去世后,其不能再能签署胚胎解冻及知情同意书。

同时,邹某现为“单身妇女”,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保护后代原则、公益原则规定,其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此手术。因此,如若继续手术,医院就违反了现行的相关规定。

被告医院的一工作人员表示,出于同情,医院本身是希望继续履行合同的。但遇到特殊情况,院方也有点把握不准。所以,这位准妈妈和医院就打了一场“默契官司”,只为找到一个法律依据。

法律滞后 请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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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丈夫去世后,妻子是否具有冷冻胚胎处置权的问题,争议已久。一部人认为,在男方不在世的情况下,女方将孩子生下来,未来孩子的权益无法保障。

一些伦理学家却认为,丈夫在世前夫妇双方共同签署了试管婴儿的知情同意书,没有证据显示丈夫有改变意愿的想法,即使丈夫因去世无法签署解冻移植知情同意书,也应该让妻子走完“试管婴儿”的流程。

对于涉事家庭来说,配偶意外去世,冷冻的胚胎或成为家庭精神寄托和唯一血脉延续。胚胎移植最终是否能成功是后话,但继续手术是不少家属的心愿。

然而,目前并无规定明确丧偶妇女能否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医院不确定在此类情况下实施该手术,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所以,很多医院、医生更倾向于通过应诉,与“客户”对簿公堂,将决定权交给法院。

但是,这些年,类似上述的案例屡屡发生。2020年6月,无锡法院审理一起“胚胎移植手术”纠纷案件。小琴和丈夫在一家医院进行人工受孕。就在等待体外受精手术过程中,小琴的丈夫因事故去世。小琴决定继续手术,医院拒绝了她的要求。

2022年9月,温州法院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李女士与丈夫叶先生是再组夫妻,为了拥有属于两个人的孩子,先后两次胚胎移植手术,都失败了。在第二次手术失败前,叶先生猝死。李女士决定进行第三次手术,医院拒绝了,称没有经过叶先生同意的手术,属于违法行为。

……

虽然这些案例,法院都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即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如此频发的案例,折射出了现有法律体系中的一方空白。

或许,相关法律规定有必要修改了,需要进一步明确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而非每一次都把决定权交给法院,让演戏一般的“默契官司”一次又一次开庭!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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