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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会不会写判决书?

 白国霖 2022-05-20 发布于贵州

因为大多数人都没有每天能坚持的东西

所以任何一种坚持都能区分别人和自己

在微博看到有律师吐槽书记员的事情,在不同的法院遇到了完全两个极端的书记员,并且是在同一天。这就应了那句话,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恰恰是因为有了对比,才会发现原来书记员与书记员也是不同的。

后来我看到有评论里问,书记员是不是也写判决书?然后我看了下人家博主原来讲的是,书记员告诉他,判决书已经写好,但是审判员还没有到办公室,所以暂时不能发放。

从这里看,其实透露出的信息是,有可能这个判决书是书记员写的,也有可能是审判员自己写的。但不管是谁写的,终究是最终还没有定稿。所以暂时是不能发放的状态。

而评论直接问书记员是否能够写判决书,其实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写判决书是任何人都可以写的,但是最终定稿盖上法院章的肯定就得是经过审判员审核,书记员校对后的。

所以书记员能写判决书这个问题其实本身并不算是什么问题。毕竟不管是书记员写的还是法官助理写的或者审判员写的,都没有什么关系,终究这个案子的审理判决是以发给你的文书为准,而且上面的最后是有审判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名字的。所以从这方面来说,追究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实体的作用。

并且有编制的公务员书记员慢慢的也会成为法官助理和审判员,在这个过程中,写一些文书其实是基本的操作了。只是因为可能大多数人觉得判决书如果不是审判员写的是不是就会有很多错误,毕竟书记员毕竟在经验等各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

但事情的发展本身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审判员的成长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当然如今因为书记员大多数并非正式的编制干警,终究还是临时工居多,这个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而且司法的精神也有过综合的考量。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书记员都是一样的,其中肯定也不乏有优秀的存在。

而且审判员本身案件多的话,草拟判决书的情况其实本身也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分内工作。当然如果没有法官助理的配置的话,书记员就更是得分担法官助理部分工作。

判决书在没有发放出来之前,其实也就是一份很普通的文字材料。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谁也都可以写。当然如果发放出来的判决书,有什么问题。自然也可以按照判决书上的名字沟通交流,若是问题严重,直接与法院的相关部门沟通也是可以的。

不管如何,书记员也是案件处理当中很重要的一环。但书记员与书记员本身肯定是不同的,毕竟这世界上就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所以对于你所接触的每一个书记员来说,都当成是一个新人来面对。没有期待也就没有所谓的失望了。

任何一个职业其实都是这样,相互尊重才能够很好的把事情完美的解决。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因为人的原因再次滋生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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