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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群先 2022-05-20 发布于山东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的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文称为股东权益。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统称为留存收益。可以通过对会计恒等式的

  变形来表示,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特征主要有:

  (1)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它受总资产和总负债变动的影响而发生增减变动。

  (2)所有者权益包含所有者以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与此同时,所有者也必须以其出资额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3)所有者权益还意味着所有者有法定的管理企业和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这部分投入资本计为资本公积,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项目下反映。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等。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分为: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分为: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失;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任何小企业,其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债权人提供(对企业而言,即为负债);另一种是所有者提供(对企业而言,即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表示企业资产中扣除债权人权益之后应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所有者权益既可以表示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又可以表示对债权人保护的理念。负债表示的是企业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索取权,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索取权比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索取权优先。

  所有者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比较,一般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所有者权益在企业经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持续地使用,企业不必向投资人返还资本金。而负债则须按期返还给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负担。

  (2)企业所有人凭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享受税后分配利润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分配税后净利润的主要依据,而债权人除按规定取得利息外,无权分配企业的盈利。

  (3)企业所有人有权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者授权管理人员行使经营管理权。但债权人并没有经营管理权。

  (4)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和亏损负有无限的责任或有限的责任,而债权人对企业的其他债务不发生关系,一般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

  一、实收资本的概念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小企业,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所有者向小企业投入的资本,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初始资金来源,在一般情况下无须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小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符合规定条件的增资和减资之外,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得随意变动。

  小企业应按照企业章程、合同、协议或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收到的货币、实物及无形资产来确认投入资本。

  (1)对于以货币投资的,主要根据收款凭证加以确认与验证。对于外方投资者的外汇投资,应取得利润来源地外汇管理局的证明。

  (2)对于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资产作价出资的,应以各项有关凭证为依据进行确认,并应进行实物清点、实地勘察以核实有关投资。房屋建筑物应具备产权证明。

  (3)对于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应以各项有关凭证及文件资料作为确认与验证的依据。外方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一般小企业(指非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计入实收资本;其他小企业(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实收资本”科目的名称改为“股本”科目。“实收资本”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贷方表示实收资本的增加数额,其借方表示实收资本的减少数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收资本总额。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实收资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进行增资或减资,小企业应当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小企业增加资本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在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2.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在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这里要注意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均属于所有者权益,转为实收资本时,如为独资企业比较简单,直接结转即可;如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原投资者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各股东的股权,股份公司具体可以采取发放新股的办法。

  3.所有者投入

  企业应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小企业实收资本减少的原因有:一是资本过剩;二是小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少实收资本。企业因资本过剩而减资,一般要发还股款。有限责任公司和一般企业发还投资比较简单,按发还投资的数额,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是股份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资本结构须发生改变,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公司实收资本,达到调节资本结构的目的。

  二、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分别按照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其中,需要注意区分在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是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小企业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例】2×18年1月1日,A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由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00元,其中,甲、乙、丙、丁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当日,所有的投资都已经一次性存入相关银行账户。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A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1月1日,A企业收到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6000000

  贷:实收资本——甲2400000

  ——乙1800000

  ——丙1200000

  ——丁600000

  【例】2×18年2月1日,B企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为3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元。股款为15000000元,而且已经于2×18年3月1日全部收到,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此外,此次股票发行中发生了相关税费20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B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3月1日,B企业实际收到股本:

  计入股本的金额=3000000×1=300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000000×5-300000×l=20000

  =11980000(元)

  借:银行存款14980000

  贷:股本3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980000

  【例】2×18年3月1日,C企业收到D企业的非现金资产投资,D企业用一台高技术的生产设备投入C企业,从而可以参加C企业的加速成长过程,分享发展成果,这台机器设备可以折合成C企业8%的股份,计价为100000元,经过协商,这台机器设备可以确认的价值是120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C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3月1日,C企业实际收到固定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120000

  贷:实收资本——D企业1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0000

  【例】2×18年4月1日,D企业收到A企业的非现金资产投资,A企业用自己的手机生产专利技术投入D企业,从而可以参加D企业的加速成长过程,分享发展成果,这台机器设备可以折合成D企业15%的股份,计价为200000元,经过协商,这台机器设备可

  以确认的价值是250000元。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D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4月1日.D企业实际收到无形资产投资:

  借:无形资产250000

  贷:实收资本——A企业2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0000

  (2)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

  【例】2×17年5月1日,某城市B企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元,其中,甲、乙、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0%、30%和10%。2×18年6月1日,由于B企业转变发展方向,为了缩小生产经营规模,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减资800000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B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2×18年6月1日,B企业实现减少资本:

  借:股本——甲480000

  ——乙240000

  ——丙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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