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有一种观点,那就是:如果一个人在和别人交往过程中对别人实施某种帮助是为了以后换取有利于自己的某种回报,那就不是有仁爱之心的表现。如果是帮助了别人不求回报或者不全是为了求回报,那才是有仁爱之心的行为,而感情同样也是不求回报的赠予心理。 如果有人说:我跟谁谁感情好才和他做生意,我就会认为这不叫感情,而只是生意。 如果有人斤斤计较,那么即使他对别人曾有过很大帮助,而计较自己付出后得到了是否合适回报的话,那他曾经实施过的帮助也不是仁爱之心,而是一种交易。 不知道我上述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达人给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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