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证才能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
驾驶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主要螺栓应联结紧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按规定检查电器部分,机械转动减速机的润滑油质和油量,各制动器应动作灵敏,制动可靠,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牢固可靠,力矩限制器,高度,变幅限位器。
开始作业时,应首先发出指挥信号,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禁止歪拉斜吊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在地上、设备上的重物以及重量不明的重物。
严禁用吊钩直接挂重物,必须用吊绳,吊具吊挂重物。
起吊的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重物上悬挂任何物品。
操作控制器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变速向反方向运动时,必须先归零再逐级变速。严禁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严禁使用限位装置替代停车装置。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起吊时,必须先吊离地面50厘米左右停住,确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允许超载和超风力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超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并经专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减速起升。
严禁采用自由下降方法下降吊钩和重物,当重物下降至就位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作业起吊平移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
不得起吊带人重物,严禁用吊钩吊运人员。
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置于“零位”。
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份以及运动件作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大雪,大雨,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起重出现漏电现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打结,断股出糟,安全装置失效,各传动机构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等。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不得少于三圈。
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严禁从塔机向下抛物。
起吊重物下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
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作业完后应将吊钩起至靠近起重臂下方1米处,并将变幅小车收至根部,将操作手柄回归零位,切断总电源。
按规定填写好设备运转记录表和各种记录。
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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