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六年(1826年)四月廿一日,朱昌颐中丙戌科状元(为江苏海盐历史上唯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官吏科给事中。 题叔父虹舫阁(清·朱昌颐) 一心只念波罗蜜; 三祝难忘福寿男。 朱昌颐对联书法 嘉禾神芝,并受福赐; 翔风膏雨,岁有丰年。 朱昌颐,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海盐人。生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卒于清咸丰五年(1855年)。著有《鹤天鲸海焚余稿》。 自幼好学,嗜书如命。嘉庆十八年(1813年),拔贡入国子监学习。道光五年(1825)八月,考中顺天乡试,成为一名举人。道光六年(1826年)二月,考中会试 ,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中丙戌科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历官吏科给事中。 朱昌颐为官时能“洞悉利弊,实心任事”、“弹章无所避忌”。归隐后,朱昌颐应邀于杭州敷文书院执教,被学者奉为楷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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