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港购房基础资格(房票): 想在临港买房,首先要有最基础的购房资格(房票)。以下认房认定的规则是在上海行政范围内的住房套数,外地的房产套数暂不计算在内,上海区域内商办性质的房产也不计入套数认定。 一、沪籍单身人士 上海户籍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几种情况。 1. 单独名下有房,无购房资格。 2. 单独名下无房,且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 3. 单独名下无房,但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无购房资格。 二、沪籍已婚人士 1.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在临港新购2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3套,无购房资格。 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无购房资格。 2. 夫妻双方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首套房时非上海户籍一方可单独上产证,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社保或税单证明。 购二套房时,拥有上海户籍的一方必须上产证。 三、非沪籍人士 非户籍人士临港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非沪籍单身人士也有机会在临港购房了);连续3年上海个税或社保(其中至少1年在临港)且名下无房的临港常住人口,在临港工作满1年且已与临港清单内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 四、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 提供满一年的本市劳务合同,可临港购买1套住房。 五、上海在读博士 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学历证明),可在临港购买1套住房。 六、驻沪部队现役军官 原籍非上海户籍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需军官级别),若已婚、名下在沪无住房,且提供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可在临港购入1套住房。 七、夫妻离异追溯3年 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八、临港落户政策 缩短人才“居转户”年限,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 ------ 02 临港人才住房政策 如果您有临港购房资格,购买二手房无特殊规则,可直接购买;如果您想购买新建商品房,就要遵循临港人才住房政策: 临港新房采取“统一认购、分批入围、分批摇号选房”的认购规则。具备基础购房资格的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认购,但按3个批次分批入围,开盘摇号选房也按3个批次先后进行。 第一批,3.1人才,不打分,直接入围,优先摇号选房;若3.1人才认购数量超出可售房源130%,则仅接受3.1人才入围,其他认购人员直接出局; 第二批,3.2人才无房常住人口;若3.1人才认购不超130%,3.2无房常住人口不打分直接入围。若3.1+3.2无房常住人口超过130%,则仅接受这两批购房者入围,其他认购人员出局; 第三批,3.2人才有房常住人口和其他购房者; 计分总分=基础分+年限分+特别加分。其中基础分计分规则与上海市所有新楼盘一致。年限分社保缴纳系数每个楼盘调整。3.2人才有房常住人口在上述分数基础上另加4分。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的通知》(沪自贸临管建〔2019〕12号),新片区管委会根据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已制定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办事指南和单位准入清单。 人才证(也就是购房资格确认函)办理流程: ![]() ![]() 欢迎扫码申请加入临港购房交流群,暗号:临港未来城 来源:网络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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