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来信,他的顶头上司,给其布置了比较艰巨的工作,对此工作,从其现有条件来说,根本无法完成,毕竟赤裸裸的客观事实,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上司也很清楚此工作困难程度,但其主观推断上司并没有以此作为陷阱,而计划开掉他,令其比较困惑的是,他选择尽力去做,但结果却极大可能和预期结果一样,一旦任务结束,无法达成上司目标,该如何处置,比如汇报之类如何操作。 在大多数职场中,上司要干掉某一普通职员,其实是不需要设置特别的陷阱,除非所在组织具有严格的人员变动制度(去留、升降制度约束),且执行全面彻底,或者说这一下属身份背景比较特殊,否则多数情况,上级没有必要绕这大个圈子。 且上司所布置任务,如确实为真实性任务,那么,上司所动用的就是组织资源,上级作为任务的安排人,其必然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责任,任务无法完成,上司需要承受的代价必定也不会太小。 对此,需要关注的焦点在于,这个是否为假性任务,或者说这个任务的成败不会损害多少组织利益,自然上司也就无需承担多少责任或代价,但由此为借口,而清除下属便理所应当。毕竟任何组织在服务管理者权力与责任要求时,并不是完全的雇佣协议要求,是存在管理者可以依据其需要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的。 在上司给下属布置的任务比较困难时,这即可能是陷阱,当然也可能是机会,搞定了是机会,搞不定就是陷阱(即便领导本意不在于给你设置陷阱时)。战国时,秦赵之战,前以廉颇步步溃退,直至长平,赵孝成王罢免廉颇,启用赵括统兵,这就是个艰巨的任务(当然赵括在军事综合能力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缺陷),从赵国现状(综合力量)来看,赵国本就不具备与秦国打持久战的实力(长期拼消耗),后勤保障能力不足,因此,一次定输赢,以战略决战扭转局势,但秦国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也以击中赵国软肋(后勤保障)为战略原则,长平之战虽存在陷阱成分,但假如赵括军事综合素养足够强大,或许不至于全军覆没,但如果打赢了,便是国运的逆转之战。 因此,要厘清其中关系,就得从任务出发,即这项任务是相对于你来说有难度,还是对其他人来说都有难度,上司本身有没有能力完成。 上司有能力做,且单位其他人员中,也有能够胜任的职员,领导却不从事务本身的成败出发,考虑组织利益得失,而执意要摊派给你去做,则有三点因素:一是领导不敢或不愿安排别人去做,这是基于领导性格使然,这种领导在单位可能比较吃不开;二是领导无权安排别人,这种情况只能说明领导在单位能量比较低;三是领导与所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有利益冲突,所以领导肯定是不放心让其去做,这种可能下,说明你的机会可能来了,但最关键是要看领导对你的支持力度。 所以,上司自己能够做,却要安排给去做,你要做的工作,就是与领导密切沟通联系,最大可能获得领导支持帮助和指点,毕竟领导有能力做,让你去做的话,完成任务几乎是没有悬念的,这说明领导存在对你的考验成分,当然由此也是再促进你快速完成职业成长。 而领导本身没有能力去做,由你来做这项任务,这说明领导存在很大的投机成分,即任务失败,但基于组织压力又不得不做的前提下,领导是在让去背锅,而他只承担次要连带责任,这是自保的职场权术,但是事情做成了,成绩自然要算领导一份,毕竟他作为上司,管理有方就是必然。 职场,如遇到领导安排这类事务,不论领导从其本意出发,是否有意要陷害你,你都要最大可能寻求领导支持帮助,毕竟任务失败,总是要有人负责的,将你与领导利益密切绑定紧密,最大可能预防领导不杀伯仁,而伯仁却因她而死的悲剧发生,毕竟弃车保帅的职场事件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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