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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022-05-21 | 阅:  转:  |  分享 
  
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1编制目的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
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4.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本部和所属各项目部。4.3术语和定义4.3.1主要负责人:本制度是
指分公司及各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安全总监。4.3.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国家、公司要求,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设置
的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4编制依据4.4.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4.2《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
训工作的通知》4.5管理职责4.5.1分公司及各项目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计
划。4.5.2负有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部门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4.5.3负有宣传职能的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的宣传工作
。4.5.4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实施,并如实记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4.6管理流程是否合格
上岗制定HSEE培训计划培训考核实施培训特殊情况NY培训过程记录4.7工作程序4.7.1负有经营管理职能部门应根据行业和
岗位特点,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并应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中,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具体工作流程详见“HSEE教育培训制度”。4.7.2职业卫生培训可委托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组织开展。4.7.3应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本单位、项目部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并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4.7.4应将职
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纳入本单位、各项目部统一管理。4.7.5职业卫生培训基本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及各项目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3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4对于存在矽尘、高毒
物品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因变更工艺、技术、设
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4.7.6职业卫生培训
内容和学时要求: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要求主要负责人1.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
害防治基础知识。3.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应做好记录及存档
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教材、教员、试卷、考核成绩等,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3.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4.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5.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
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1.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3.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5.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
义务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注: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1年。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可视作继续教育。4.7.7职业卫生的宣传培
训1工会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2安全环保部门
应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3应按上
级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如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25-5.1)”等活动。4应将职业卫生宣传有关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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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