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王府只有规格限制,并无面积限制,因此到底多大并无一定的成例。清代爵位分为六级十二等,分别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这里面能称得上是王的,只有亲王、郡王两级。 清代时分封诸王时,除了早期的吴三桂等外姓诸王外,都不设郡国,而是让诸王留在京城居住,“但予嘉名,不加郡国”,没有许可不得擅自离京。既然不能离开京师,那么肯定需要一个居住的地方。所以就有了“赐府另居”,也就是皇帝赠与府邸,让诸王在京城中居住。 因此这王府,主要是指亲王府和郡王府。自顺治时期起,在北京先后有亲王府18座,郡王府9座。此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王府,就是蒙古王府。蒙古王府在北京有3座,加起来正好是30座王府。 ![]() 恭王府 清朝刚建立时,顺治还没有子嗣,因此“赐府另居”的主要是那些开国时期立有功勋的皇室宗亲。不过这些皇室宗亲所立功劳不同,分封的王爵也不一样,自然这皇帝赠与府邸时就要有一个区别。 而这个区别也不能随着皇帝的心情随意变动,否则势必引起诸王之间的纷争,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制度。所以顺治在顺治九年颁布条令,明确了从亲王到宗室公爵的府邸规格限制。这个规定等级森严、尊卑分明,不允许随便逾越。
在条令中,对各级府邸所用的瓦、镇兽、门柱、金钉数量、贴金、绘画、窗楹等等,都做出了详尽的限制,稍有差池,就是“王府逾制”,要倒大霉。 ![]() 醇亲王府 但是要说明一点的是,这里提到的间其实是中国古代建筑上的一个专有名词,一般把4根柱子围成的空间叫作“间”,而这个空间的宽度和长度往往就用来说房子的大小。比如说面阔几间,进深几间等等。然而这个间到底有多长多宽,并没有严格规定。 所以实际上上述规定对于尺寸来说,其实没有限制。 而且规定只限制了上限,只要不超过即可,并没有规定下限,不是非得按照规定修建足,因此同一级的王府之间不一定完全相同。 比如说亲王府的正殿按照规定是可以“广七间”,但是恭亲王府和惠亲王府的正殿都是五间,比规定少了两间。还有翼楼,按照规定亲王可以有九间,但是实际上除裕亲王府外,大多数亲王都没有九间,而恭亲王府干脆就没有翼楼。 ![]() 恭王府银安殿 另外上述规定其实只是对王府的主建筑的规定,对于其他附属建筑和花园等等都没有要求。各位王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规划。 以花园为例,恭亲王府的花园位于王府后面,醇亲王北府花园位于王府西面,而恒亲王府和礼亲王府的花园则和建筑浑然一体,大家各不相同。 ![]() 恭王府的花园 所以实际上各王府的大小来去差距巨大。 比如说諴亲王府占地面积约26600平方米,醇亲王府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恭亲王府占地面积则达到了61120平方米,这之间差别还是非常巨大的。 ![]() 怡亲王府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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