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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领用规范
2022-05-22 | 阅:  转:  |  分享 
  
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领用规范1、办公用品申请需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办公用品的申请人为部门办公用品管理负责人。2、各部门办公用品须于每月
20日前,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且注明申请领用人姓名及领用项目明细(高值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单位价值超过10
0元,需填写呈批单),交由所属部门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将《办公用品申购单》提交行政部统一采购。3、未在本办法规定日期内提出购买
申请的部门,则视为当月无购买需求。4、行政部于申请当月月底采购完毕,于每月一号统一发放至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发放至具体使用人,原
则上行政部不对个人发放。5、行政部将根据日常办公需要,对常用办公用品进行批量购买,在保证正常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保持定量库存。临时急
需用品,可根据情况进行采购。6、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部分办公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线圈本(换
芯)、记号笔、瓶装胶水(可灌装)、涂改液、计算器、鼠标、键盘、打印纸(正反面使用)等,鼓励大家以旧换新,低碳、经济使用。7、离职员
工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消耗类办公用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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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