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四川光绪“二十三年捐输 内江县 匠裕国泉”三戳十两圆锭一枚,重量:358.3克;捐输原为殷商富户自愿报效的临时性绅捐,同治元年(1862年)起,四川实行按粮随征,使捐输成为每年固定征收的田赋附加税;此枚内江县上解省库的捐输税银,委托省城官银匠裕国泉代铸,字口深峻清晰,品相上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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