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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 || 《最后一个匈奴》书名诠释

 新华书店好书榜 2022-05-23 发布于山东
文/高建群

散文家刘成章出访罗马尼亚。他在罗作家协会主席的家中作客。当他——这位从陕北高原走出来的艺术家,以艰难的遣词,并借助手势,介绍他的高原故乡时,他大约谈到,在他的身上,有着匈奴民族的血液。公元二世纪时,雄踞在中国北方辽阔大漠上的匈奴部落,突然神秘地失踪了,南匈奴留了下来,为汉民族所同化,北匈奴则向中亚西亚迁徙。迁徙者穿过中亚西亚腹心地带,曾经在黑海、里海有过一段定居,恶劣的气候迫使他们继续前行。终于在公元五世纪的时候,他们中的一支,来到欧洲的多瑙河畔,定居下来,按照史学家们的说法,形成现在的匈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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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话音未落,突然,一个女人尖叫着,从内室跑出来,紧紧地拥抱刘成章先生,并且伸出她的脸颊,让刘吻她。

这是作协主席的妻子,她是匈牙利人。越过时间和空间,两千年前走失的兄弟姊妹在这一刻相逢。生性腼腆的刘成章,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简直有些呆了。当他听完翻译的解释后,好久才明白,他的眼眶湿润了,血往头上涌,他不知道此刻怎样表达自己这刻骨铭心的感情。

“我可以吻她吗?”他用眼睛询问主席。“可以吻的,这是我们的一种礼节!”——于是,成章先生在女士的脸颊上鹗骨部分,轻轻地吻了一下。当然这不仅仅是一吻,这是两千年积淀的感情的一次撞击。

也许上面这个真实的故事,足以向你诠释《最后一个匈奴》这个书名的缘由。书中的一号人物,是刘成章的父亲作为模特儿,书中的二号人物,亦是刘成章的履历为基础重造的。我想特别说明的是,当《最后一个匈奴》已经封笔,付梓出版时,上面的那个罗曼蒂克故事才发生,然而,在书中,我竟逼真地凭借想象,写出了这一幕,不过当然不是作协主席的妻子,而是匈牙利兄弟马戏团一位身穿比基尼的空中飞人小姐。想象的力量竟具有如此准确的合理性,这真是一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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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深入地谈一谈,选定《最后一个匈奴》作为书名的原因了。

历史有它自己的行动轨迹,宛如一条河流,它形成了河床,形成了九曲十八弯一样。就一个民族,就一块地域而言,文化背景是确定和限定历史行动轨迹的最重要制约因素。尊敬的蔡葵先生把这叫“框位”,就是说诸种因素制约着历史,使它只能这样而不能那样走向。

雄心勃勃的“匈奴”作者,意欲写一部二十世纪的高原史诗,意欲寻找二十世纪高原历史的行动轨迹,他当然要注意到陕北的大文化现象,非但注意,他要研究,要归纳,要透过层层迷雾,找到它本质的东西,只有如此,才能破译许多大奥秘。当然,诸等奥秘中,最大的奥秘是:本世纪三十年代中叶,历史何以把民族再造、民族重建的任务放在陕北,放在这块轩辕本土上,也就是说,这块高原突然在那一刻光芒四射,横空出世,以巨大的牺牲和耐力,承担起民族重负。这里面当然有巧合的因素,但是,巧合之外,它还有没有更深一层的玄机。

光绪皇帝的老师王培芬考察陕北三边后,回去写了个《七笔勾》的奏折。奏折中有一句话,叫“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这句话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这块神秘之域大文化现象的钥匙。

孔圣人在布道时将陕北高原遗漏了。这个遗漏当然不是为牧者的恩赐,不是他预感的隆起的子午岭在某一天将成为民族脊梁,而是,由于在两千年的封建统治中,这块土地一直没有能从根本上得到控制。三分之一的时间为汉民族统治者,三分之一的时间为少数民族统治者,三分之一的时间处于民族战争的拉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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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家说的不朽功绩在于,它产生了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使我们这个民族没有像另外三个文明古国那样,泯灭在历史的路途。儒家学说的副作用在于,它的封闭性思维和奴化教育扼杀了中华民族初民时期那种生机勃勃的创作精神,使人们成为精神上的侏儒。以致在现代时代,我们显得多么被动。也许,这就是伟大的“五四”运动,以“打倒孔家店”为其标帜的原因。

但是,我们有陕北高原,历史网开一面,为我们留下了这块不安生的土地,女人们端着簸箕,站在硷畔上唱着热烈的情歌,男人们骠悍、豪迈、雄心勃勃目空天下,并且随时准备用自身去创造传说。我曾经细心地研究了这种人类类型,我觉得陕北男人的性格,是唐吉坷德与斯巴达克性格的奇妙结合。大约我可以举出许多人名为我的这种说法提供佐证。

陕北的本土文化,顽强地从这块荒僻之地生长出来。给这种文化以最重要影响的,是各民族文化的融汇,而在融汇中,我们在本文开头谈到的匈奴文化的影响,显然是最为重要的一次。

这也许就是作者要选定《最后一个匈奴》作为书名的缘由所在。

民族大迁徙中,一个掉队的匈奴士兵在高高的山顶,与吆着牛踩场的吴儿堡姑娘野合了。从此,在陕北高原上,一支生机勃勃、混血的家族诞生了。婴儿的第一声啼哭便带着高原的粗犷和草原的辽阔。

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奇妙地结合,显示了这块高原文化因素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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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后一个匈奴》的开头,令我想起《静静的顿河》的开头。而这个开头,与小说结尾时那个匈牙利女性的对接,这历经两千年岁月的沧桑感和悲壮感,令我不寒而栗。

野合途中,匈奴士兵拴在杜梨树上的马跑了,这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他那时候大约想到了,大约并没有想到,他将永远脱离了马背上的民族,永远被羁留在高原上了。

两个风流罪人的后裔们,有着农耕文化血统的,他们脚趾的小拇指通常分裂为不规则的两瓣,有着游牧文化血统的,他们的小拇指是浑圆的一块。

他们的性格当然也是大相径庭的。评论家肖云儒在北京《最后一个匈奴》座谈会上,突出寄语,他说,把“匈”和“奴”二字拆开来说,恰好代表了两种陕北人的性格或在一个陕北人身上的两种性格。

“匈”者,其气势汹汹也,凶悍异常也;“奴”,奴隶,奴性,土地的奴隶之谓也。

我想,话说到这里,这支人类之群的类型性格的形成,这块土地的种种大文化现象的深厚根源,我们终于追到它的要害关节上了。这是不是已经进入种族发生学和文化人类学领域了,我不知道!

至此,我相信,《最后一个匈奴》这个有点突兀味道的书名,大约我也算解释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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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骑鹿一只钵,为来何处问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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