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统一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加强成本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工程成 本、产品成本、机械作业成本的核算以及材料管理部门的成本核算。3引用标准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浙江省建设厅颁布的《浙 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4成本核算的任务与要求4.1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 支标准、工程预算定额,核算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工程和产品、作业、材料的实际成本,及时提供可靠的成本信息,促进 改善经营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4.2成本核算的要求4.2.1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 、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计量验收制度,使成本核算正确性具有可靠的基础。4.2.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按季度计算各成本对象 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应与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施工图预算或成本计划 相一致,使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具有可比性。4.2.3成本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在实际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计算时, 必须划清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未完工程与已完工程成本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界限,严防串工串料 。4.2.4成本核算中各种材料的计价,原则上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如果以预算价格作为一种过渡形式核算的,则一律以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 浙建定(1995)194号文件规定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的预算价格为计价依据,出台新预算定额后以新定额为计 价依据。期末通过“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分配到计算期的成本对象中。计算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不得任意改变。4.2.5公司及 所属单位的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核算办法要求,及时正确提供有关成本费用资料,配合成本核算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5成本核算5.1 原则上以工程承包合同与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5.1.1同一业主,不同的承包合同,应分别确定成本核 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5.1.2同一业主,同一施工地点,多个承包合同,但是作为主合同的增加合同且统一决算,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 对象。5.1.3规模大、工期长的安装工程,以每个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5.1.4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工程开工 前,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并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统一一致,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5.2成本项目安装工程成 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组成。间接成本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五 个成本项目。5.2.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劳务分包支付的劳务费。5.2.2材料费:是 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包括甲供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手 续费、场外至施工现场运输费、装卸费、途中损耗等。5.2.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机械的安装、拆卸、进退场费和机械的折旧费、修理 费、燃料动力费、机械设备养护费、保险费以及租赁机械的租赁费等。5.2.4其他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 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交工费、场地清理费、工程排水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用水电费、远地工程增加费以及临时设施的 搭建、维修、拆除、摊销费等。5.2.5间接费用(项目经费):是指为项目部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而发生的管理性费用。包括 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项目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女工 生育基金、行政用固定资产折旧(或租赁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等。6预算成本的确定6.1 根据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当期已完工程价款(或统计工作量)按照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分别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成本(分成本项目)及税金 构成。6.2全额分包项目按所收到工程款作为工程价款收入。不得以上缴的管理费和税金作为工程价款收入。7实际成本的汇集7.1 工程实际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帐,以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7.2人工费:实际发生时,先 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汇集,期末能明确受益工程项目的,直接计入受益工程成本,对不能直接计入受益工程项目的,根据耗工报表,编制工资分配 表,分配到各受益工程项目成本。劳务分包的,付分包单位劳务费时,直接计入受益工程成本,即“人工费”项目。7.3材料费:根据材料 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单,耗用报表,分别列入各成本核算对象。7.4机械使用费:根据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机械设备使用报表,计入各 成本核算对象。各项目的外租设备的租赁费及安装、拆卸,其退场费,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7.5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核 算对象7.6间接费用:实际发生时,先通过“间接费用”科目进行汇集,期末,根据当期完成的工作量,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分公司发生的 管理费用,先通过“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汇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不分配到各项目成本中,作为期间费用,直接在损益表中列支。8成本的开支 范围8.1正确区分制造成本中间接费用(项目经费)与企业管理费,营业外收支的界限,不准将营业外支出计入工程成本。8.2正确区分收 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企业赞助、 捐赠支出以及按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均不得计入工程成本。8.3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成本。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原则,正确收 集和反映实际成本,按规定使用“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预提费用与实际发生数产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数,在年终决算时,必须结 清,不留余额。8.4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项目临时设施摊销应在工程建设期间内平均摊销,工程完工后必须摊销完毕。8 .5不得以预算成本,计划成本,估计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对已使用材料,必须按规定做好暂估应付款项工作,对已完分包工程,如未付款,也要 做好应付款项立账,以便正确、及时计算实际成本。9成本报表9.1工程成本表,各核算单位应在季末编制工程成本表,完整反映在建工程和 竣工工程的成本情况。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别反映本期和本年累计的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9.2竣工工程成本表,在各个成 本核算对象办妥竣工结算后编报,反映整个工程和本年度的经济全貌。包括税金、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10成本管理 10.1必须加强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成本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10.2项目经理 是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人,应组织项目有关人员提供成本核算的原始资料,为成本核算和分析提供保证,组织制定项目成本计划,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对项目成本的节、超全面负责。10.3加强预算管理。工程开工前要有施工图预算,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每季度要根据工料分析,与实 际成本比较,进行考核与分析。10.4建立和健全材料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对库存物资和现场材料要妥善保管,年终财务决算时, 必须进行盘点,发现差异及时调整,保证帐物相符。10.5建立和健全系统的核算资料原始记录登记,传递和保管制度及流转程序,提供可信的核算依据。10.6建立和健全各种工、料、机的工程成本和工作量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及时反映成本节、超情况。10.7项目部要根据承包项目和上缴利费指标,编制项目计划成本,采取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对成本进行事前的计划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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