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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戚掌权是贵族政治向君主集权的转化也是权力斗争的必然

 mynotebook 2022-05-23 发布于湖南

外戚政治是中国封建社会所独有的政治文化现象。从战国秦昭襄王宣太后用事为始,到汉代的霍光、王莽、梁冀、何进;魏晋时期的杨骏、瘐亮;隋唐的武三思、杨国忠;直到清末慈禧太后专权,母后临朝与外戚控政,一直与中国封建宗法社会相始终,只是程度大小不同而已。

外戚干政始于战国——以秦国为例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外戚干政始于战国后期的秦国。当时,在赵、齐、韩等国也都出现了太后临朝、执掌国政的情况。但是秦国昭王时期宣太后及其弟魏冉、芈戎等在几十年间一直控制着秦国的军政大权,已经初步具备了后来外戚政治的一些特点。

《战国策·魏策》说:“今夫韩氏以一女子承一弱王。”吴师道补云:“愚按,是时秦宣太后、赵惠文后、齐君王后皆专政,韩亦然也。”

从秦孝公时商鞅变法,到宣太后执政时的外戚魏冉、芈戎干政,其间仅隔二王(惠文王、武王)30余年(前337年——前307年)。魏冉,芈姓,楚国人,系秦昭王母宣太后弟、昭王母舅。秦武王卒,无子嗣,立其弟为昭王。昭王即位,尊其母为宣太后,重用母舅魏冉、芈戎等,在几十年间,控制秦军政大权。魏冉等外戚从进入仕途,到显声扬名至势尽而衰,大约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宣太后

第一阶段,任职秦廷,竭忠尽智。

魏冉在惠文王和武王时,便在秦国朝廷任职。这一时期他以异族效忠秦国,竭心尽职,以军功晋升甚快,但仍为一普通臣子,并无太大权势。

第二阶段,辅助昭王,诛锄异己。

周赧王八年(前307年),秦武王病笃而卒。时昭王年仅19岁,又在燕为人质。只得利用母舅魏冉等的力量打败诸公子,得继大位。昭王即位时,年仅20岁,由母亲宣太后主政,魏冉为将军,任为咸阳都城的卫戍部队统领。《史记·穰侯列传》则记:“武王卒,诸弟争立,唯魏冉力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冉为将军,卫咸阳,诛季君之乱,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诸兄弟不善者皆灭之,威振秦国。”

第三阶段,数任丞相,朋比党羽,扩大封地,左右军政。

此后,穰侯魏冉及同母异父弟华阳君芈戎势力急剧膨胀,控制了秦国军政大权。魏冉从周赧王十五年(前300年)至周赧王四十九年(前266年),曾五次出任丞相,时间达25年之久,是秦国历史上任丞相时间最长的一人。同时,他多次率大军出征韩、赵、魏,屡建功勋,也因此揽下了秦国大部分军权。“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

魏冉

这样,秦国太后、外戚掌握了秦内外军政。他们安插党羽,布列朝廷,将本家族的人如华阳君芈戎、泾阳君悝、高陵君显安插在各个重要岗位上,最后甚至擅行国政,连昭王也不放在眼里。太后、外戚一族在朝堂上盘根错节,权势越来越大,“穰侯之富,富于王室”,成为一个飞扬跋扈的外戚政治集团。“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华阳、泾阳等击断无讳,高陵进退不请”。

第四阶段,外戚的衰落。

太后与魏冉的擅权,尤其是他们“私家富重于王室”、“妒贤嫉能,御下蔽上,以成其私”,更引起了官僚士人的不满。周赧王四十七年(前268年),魏国人范雎入秦,劝谏昭王。周赧王四十九年(前266年),免魏冉而改立范雎为相。魏冉免相后,被逐出国都,回到自己的封地陶邑。其余宣太后亲族如高陵、华阳、泾阳诸君也被赶出关外,各回封邑。魏冉在秦的专政至此结束。

简而言之,魏冉以舅氏身份侍从于秦,在诸公子争夺王位的政治动乱中,扶助昭王而诛灭诸公子,最后以丞相、将军职务号令诸侯,专断秦政,成为秦国历史上权力最大,任职时间最长的丞相。然而,仅以范雎数言,便失宠罢归封地,其富贵尊荣顷刻之间便烟消云散。这种情况突出地反映了外戚政治对皇权的依附性及他们权力的脆弱性和不稳固性。魏冉及其亲属在秦国的执政方式、生活方式和心态特征等方面都已具备了后世外戚政治的诸种特点,外戚干政的序幕已经揭开。从此,外戚便成为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封建国家上层统治阶级中一个重要集团,在政治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外戚政治产生的历史条件

《史记·外戚世家》指出:“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可见从夏商周一直到战国前期,从史籍中都能发现君王外家的活动,但是没有形成外戚干政的政治局面。这说明外戚政治,或者外戚干政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才出现的政治现象。究其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是贵族政治向君主集权专制的转化。

等级制示意图

在周代宗法制与分封制下,诸侯公室贵族及卿大夫共同执掌朝政,他们往往同君主共同议政、决政,形成一种特殊的贵族政治。在这种贵族政治中,王、诸侯的朝内系统有公、卿、大夫等握有实权的官员,他们占有一定封土和封土之内的民众,“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及采邑。而盟主享有的特权至多不过是名义上家长宗法的形式和意义。这就使得,使王权、君权之外存在着一个公卿、大夫等贵族阶级的制约力量,限制着天子与诸侯国君在本朝内“情与爱移”、“事为私夺”,以及内幸擅国的情形。

以楚为例,楚有许多由血缘关系构成的宗族性贵族集团牵制着王室,使国君不能随意任用外族、疏族及私人。他们把持军政、国政,轮换兼任着权力极为广泛的令尹一职。令尹不仅可以代表国王处理军、政、司法及赋税诸大事,当前王死去时,还常代幼主直接管理、主持国家大政。清人顾栋高在《春秋大事表·楚令尹表》中作了统计,春秋之世楚26个令尹,除彭仲爽以申俘被文王选为令尹外,其余25人全部出自楚王族贵族,其中若敖氏8人(若敖氏又细分为斗氏5人、成氏3人)、苏氏4人、屈氏1人、阳氏1人、沈氏1人,比这些王族子孙血缘更亲的王子王孙多人。

这种王室贵族轮流执政的局面,使疏族、外族不得进入上层统治集团,也截断了后妃援引父兄、擅断国政之路。

贵族政治下的世卿世禄制,也堵塞了外戚干政的道路。世卿世禄制使周代政治具有一种强烈的封闭性与排他性从封闭性看,它既使天子不得随便任用公卿官吏,也使身份卑微者或外族、疏族不得破格进入社会政治上层,“亲不在外,羁不在内;在只以父系关系计算亲属的宗法社会中,母族、妻族当然不得超越身份、族别、等级,弄政于甥氏之国。从排他性上看,爵制、名分的基本承担者是宗族、卿大夫的宗族组织,作为先秦宗法制的主体部分,宗族组织发展得相当成熟和完备,他们世代承袭官制、爵禄,共同祭祀同一祖先,在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上荣辱与共,休戚相关。《左传》文公十六年记:“宋司城荡卒,其子公孙寿辞司城,请使其子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宦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

为了保证本宗族的存在与发展,各族氏往往在各自的从属范围内采取排他性手段,禁止外族、疏族插手本族事务,从而确保宗族在祭祀上的一致性,政治上的和睦性,经济上的共生性。

由此可见,贵族政治与外戚政治是不兼容的。外戚政治只能在君主专制条件下才能实现。与世卿世禄制相比,封建国家官僚政治则具有较大的制度上的灵活性。

(一)在中国,官僚政治是依赖于专制政体存在的。在这种专制性的官僚政治中,君主独擅权势,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天下只有皇族为最尊血统,亦为世袭,其余皆流动不居。与此同时,皇族及其姻亲之族即皇亲国戚,却有了以血统尊贵及裙带关系为基础的超越于官僚系统天然的出将入相的条件以及执掌军国大事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从制度上说,他们具有一种与皇权天然的血缘或裙带的联系,有着制度上能为人们所承认的入朝执政的身份它就使皇亲国戚、甚至皇家的奴才如宦官都有着不受普通官僚体制制约的特殊权力,能够“口含天宪,手握王爵”。事实上这是从制度上确立了外戚干政的权力基础。

(二)中国封建社会以皇权为中心的官僚政治制度打破了先秦世卿世禄制的僵硬外壳,使官僚处于上下相对流动状态的同时,也在逐渐打破传统的贵、庶之别,使出身于寒门的外戚能一朝邀宠,即能出将入相,享荣华富贵之极。

官僚政治下,各官吏分职任事,各司其责。从理论上说,他们没有独立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人以官贵、官以爵尊。个人对皇权的依附性增强,而排他性相对减弱。它使官无常人,爵无常员,族无常贵,打破了由贵族把持政治的局面,破除了世代身份制的封闭性。这同样也相对破除了后妃进身及外戚入仕袭爵的门第限制,给由庶族、寒族进身的后妃听政及外戚入仕干政创造了制度性条件,使他们可以凭借裙带关系出入庙堂,出将入相。

赵翼

赵翼《廿二史札记》专撰《汉初妃后多出微贱》一章,列举自高祖以下诸帝后妃,多起自民间。赵翼由此感叹道:“两太后一皇后皆出自微贱,且多有夫者。”据《汉书·外戚传》,西汉22家外戚,其中有文载出于微贱者有11家。这11家中,多家外戚则通过裙带关系入主中央,左右朝政,把持政权。

第二 , 政治与权力价值观念的转变 。

在周代观念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左传》隐公五年记臧僖伯云:“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司威仪也。”宗族血统的亲疏,决定了贵贱的对立,礼制的等级和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而在战国封建化过程中,这种政治与权力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极大变化。

比如,原来秦国贵族子孙可以仰仗高门祖荫享受特权,炫耀门第,如今秦宗室“属籍”标准由与君之血缘远近转移到农战军功上来。“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成为权力价值的一种普通评判准则。

法家思想为核心的专制王权理论的建立 , 更为这种权力价值观念的转移提供了理论依据。商鞅从社会与个人的矛盾、财产的分配、权力的占有以及历史的演进各个方面,论证了君王产生的必然性、专制王权的合理性;韩非则进一步明确了君主一人操权任势的思想,提出“兼听而独断”、“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的君主独裁理论。

君主集权及以军功显荣的权力价值论,不仅从理论基础上摧毁了旧的宗法封闭的陈规,而且对现实地建立起君主专制的官僚体制,促进官吏的选拔与流动、人才的擢用都有极大意义;另一方面,权力价值观的转化,使王权与天子地位大大提高,天子是法定的和实际的全国最高统治者,士人与官僚的贵与显必须依附王权才能实现。正因如此,战国出现的一股“干王”、“说王”以及利用君主好恶取官的倾向,能成为风靡一时的社会风气。

吕不韦

吕不韦扶助秦庶公子子楚为王,利用与子楚的私交而以商人身份为相。他所谓“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饱食;今定国立君,泽可遗后世”正反映了由奴隶主贵族政治向封建君主专制转变与过渡中的权力价值观。

这种政体、制度及权力价值观的转变,使过去以血缘亲疏定贵贱的帝王宫廷结构与生活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过去帝王婚姻是贵贵相守,门当户对,而今则贵贱相替,以才貌论品位。尤其在西汉、唐、宋等时代,这一现象更为突出。

据《史记》、《汉书》载,西汉时,皇家后宫嫔妃有不少是由此途进身的。以霍光而言。霍光父霍中孺,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后又娶妇生光。其后,少儿妹卫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而霍氏家族则因以富贵之极。

这种情况下,家以女贵、族以姻显已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外亲家族为了进一步揽权乘势,则必然希望能干政定策,以长保其富贵。于是,宫闱阴谋及种种手段便层出不穷,宫阙内廷成为罪恶渊薮。

第三,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与冲突所导致。

君主专制是以独裁的“人治”形式进行强权统治的。在这种统治形式下,军、政、财、刑等制度的建立与修订,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皇帝的政治利益和统治运用方便作为取舍标准。

孔丘

从法律上说,帝王权力具有非程序化的随意性。早在春秋战国时,孔子便认为君主能“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从制度上说,帝王是中国古代官制的主宰,官僚制度只是支撑皇帝一姓统治的支柱。中国文官制度的发展,带有极强的专断性,并以皇权需要为枢机,不断进行调整与改革。

从两千年来政治制度的变迁看,大体上即是政权机构与文官制度不断适应皇权专制加强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的总体趋势是:帝王不断将宫内机构和身边侍从、亲信、僚属转化为朝廷正式机构和正式官员、职任,皇帝的侍从、僚属不断由地位较低的事务性小官吏逐步转化为位高权重、拥有实力的政务官僚。

例如两汉时内朝台阁之楔入公卿体制;魏晋时中书、门下的异军突起和尚书省职能的变化,公卿制的被冲决;隋唐时期六部尚书职任的稳定化、固定化;三省六部制的正式建立,又围绕制敕的形成过程而成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中枢官僚机构;宋代分散军、政、财、刑大权,在省内众多设官等等。

从原则上讲,官僚的任命权是由皇帝控制的,官僚只对皇帝负责;皇帝对百官操有生杀刑赏的大权,官僚只是皇帝的奴才。从根本上讲,官僚士大夫代表着封建统治阶级中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集团以其力量的强弱不可避免地要同皇权发生矛盾冲突,其中最突出地表现在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上。因此,在封建社会前期,以外戚为辅佐大臣,控制外朝丞相,实现皇权统治,是帝王们惯常采用的办法。

《后汉书·仲长统传》记仲长统所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光武夺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后党以权,数世而不行,盖亲疏之势异也。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之势,故其贵任万世。”

刘秀

由于“母后之党”与皇帝“有此至亲之势” , 所以在封建社会前期 , 外戚成为皇权中最为显贵者 , 而充任者多为外戚子弟及文学侍从 , 其首领则是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的外戚。而当外戚及其亲信、侍从掌握的权力对帝王专断构成威胁时 , 皇权往往故意采取保留其官衔、名分 , 而剥离其实权的办法 ; 或者重新改造内廷势力 , 让一种新的宫内势力代替旧的宫内势力 , 从而保持对政权的绝对控制和调整的权力。外戚政治的复杂性 , 尤其在其与官僚、宦官集团势力消长的不平衡性 , 往往就是专制君主有意无意对朝廷内外势力加以调整的结果。

第四,皇室内由权力争夺导致的矛盾与冲突。

在中国古代以父权制为核心的政体中,宗法组织与国家组织融为一体,家族的家法与国法相通,宗法精神渗透社会各个方面。故《唐律疏议·名例篇》:“王者居宸极之罕尊,奉上天之皇命,同二仪之覆载,作兆庶之父母,为子为臣,惟忠惟孝。”

在夏商周乃到春秋时代,同姓宗室拥有很高的地位,在王朝政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春秋以后,同姓宗室之间的权力争夺日趋激烈。在王室内部,大宗克小宗、子弑父、弟篡兄的争权夺位的斗争异常频繁。秦王朝统一后,这一斗争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如秦始皇就把本家族的成员排斥在权力结构之外,不给同姓宗室子弟以政治实权。汉朝统治者吸取了秦王朝的教训,重新恢复了周代的“亲亲”原则,把“亲亲”同“尊尊”结合起来,建立了汉家制度。可是,由于专制王权至高至尊的权力,使皇族内部在权力的兴替上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皇帝同宗室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过。

秦始皇

为了加强皇权的稳定性,防止皇室近亲利用亲族身份篡位,于是在幼君即位时,幼君的母亲及太后垂帘辅政,就是合法而必要的事了。当皇帝即位以后,初临权柄,也要依靠母亲和舅父们的支持来巩固自己的统治。母后干政在保证幼君安全、防止强臣作乱、稳定政局上是一个有力的临时性措施,在封建中央集权化过程中具备一定合理性,故常为各朝所采用。太后干政的本质是维护皇权利益,可是太后辅政在形式上却有特殊性,这便是除了依靠公卿大臣外,还较多地援引父兄,分据军政财重位,从而弥补父权制社会中妇女干政时经常抛头露面而引起的不便。所以,从某个角度看,外戚干政,靠的是幼主即位时太后辅政,而实质上却是封建社会中,君主继承制难产所出现的必然趋势。

第五,是解决文官制度对封建专制制度离心力的补充手段。

封建政治制度本来是为稳定封建秩序而设立的,但它的政治名分与财富占有相结合的本质,又向人们披露了一个事实:皇帝高踞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俯视、监视着他的臣民;百官大臣和子民百姓匍匐在他的膝下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地揣度着帝王的意旨,并准备承受突然降临的雷霆;皇帝对他的臣民也不信任,他极力想探索在那惊恐的外表所掩盖下的狡诈叵测的阴谋。君臣之间的防范、猜疑更加深了双方的冷淡,扩大了权力的距离。日益扩大的权力距离使权力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发生转移,官僚政治与文官制度也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对皇权的离心力。汉严光给司徒侯霸的信中谈道:“位至鼎足,甚善。怀仁辅义天下悦,阿谀顺旨要绝。”说明士人与帝王间不同的思想旨趣。

长孙无忌

为了克服这种离心力,巩固自己的地位,一方面“官与职殊”、“名与实分”,制造出中枢机关的权力制衡。另一方面又提拔亲信“任人唯亲”,监督与控制朝廷公卿官僚。在这方面,曾实行过外封藩王,以屏卫皇室的办法。但后来的发展趋势表明,外建藩国的政策,最终导致的是专制王权更大的动荡不安,官僚们的向背不一,朋党互庇,藩王间的纵横捭阖。如西汉前期的七国叛乱,明初的燕王起兵等。外戚虽然是皇帝的母族、妻党,但比起皇室子孙、诸王及三传四传之后的皇室支系来说,关系既亲密又可靠。同时外戚与诸王、官僚权臣不同,它缺乏一个持久稳固的权力基础,只能依附在帝王身上,又同朝廷内外百官关系较疏。这一点与宦官似有相同,但外戚比宦官更具有“正统”的亲缘身份,又靠着帝王的裙带关系。帝王利用外戚监视、控制百僚,在培植皇权政治力量上起着重要作用。

如唐太宗重用长孙无忌,甚至选太子也依长孙无忌心意,废魏王泰而立李治,目的就是要维护以李氏皇权为核心的关陇贵族集团,监视和排斥山东、江南士人官僚。

综上所述,封建君主需要外戚,又能赋予外戚极大的权力,故外戚政治具有制度化的现实性基础,外戚的出将入相、荣华富贵也势在必然。在以父权为核心的封建社会中,尽管历朝士大夫与史家对外戚专权多所抨击,并不断总结“外家之祸”的严重教训,但封建统治者却再三再四地重蹈覆辙,其原因正在于君主专制与外戚政治这种非制度化的一体性。当然不可否认,外戚活动时间之长,规模之大,危害之烈,也是举世无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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