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更改评审记录
文件名称 环境因素识别控制制度 编号 评审
时间 参加评审单位、部室:安全环保部
参评人员名单:
评审内容摘要:
结合公司实际和xx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进一步修订公司程序文件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控制程序》,将其变更为制度;同时,明确环境因素识别范围、评价标准和变更条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合规义务。 《环境因素识别控制》修改内容:
制度中增补部分:
1、“4.2环境因素识别方法”的条款中:
增加4.2a)、b)、c)、d)、e)f)、g)、h)。
制度中修改部分:
1、修改“1目的”条款中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
2、修改“3职责”条款。
3、修改“4.1工作流程”条款和“4.2环境因素识别方法”条款中的4.2.1、4.2.3、4.2.4、4.2.5。
4、修改“4.3.3是非判断法”条款中a)、b)、c)、d)、e)。
5、修改“4.5环境因素的更新”条款中4.5.1。
6、修改“5相关文件”。
7、修改“6记录”。
评审结论:
文件修改责任部门: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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