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2022-05-23 | 阅:  转:  |  分享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有一定的难度,一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但应限期整改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排查:针对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现象,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缺陷,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有目的专项检查行为。

职责

各单位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公司综合性隐患排查由总部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

各单位综合性隐患排查由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

项目部(施工局、制造厂)具体负责本单位各类隐患排查和治理。

内容与要求

5.1隐患分类

5.1.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为:行为性隐患、设备设施隐患、管理性隐患、地质环境隐患四大类。

5.1.2行为性隐患是指从业人员违章违规操作行为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其中包括触电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20小类隐患。

5.1.3设备设施隐患是指施工单位设备设施和各类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其中包括施工通用设备、特种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用电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17小类隐患。

5.1.4管理性隐患是指施工单位在基础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其中包括施工作业单位应具备的各类资质证照、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三类管理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等17小类隐患

5.1.5地质环境隐患是指项目所在地的地质灾害对施工场所和生活营地影响;不利气候及恶劣环境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影响,其中包括滑坡、泥石流、洪水、受限空间作业、地下洞室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16小类隐患。

5.2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5.2.1确定排查的区域范围以及区域内需要排查的相关方。

5.2.2成立由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组成的排查小组。

5.2.3调查项目部的基本情况、周边特殊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特殊敏感目标包括油库、炸药库、氧气瓶仓库、乙炔瓶仓库、交通要道、施工生活区、特殊地质区域等),以及危险源防控设施的建设情况,据此编制隐患排查所需的检查表。

5.2.4通过日常巡查、专项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综合性检查、环境监测等方式进行隐患的现场排查。

5.2.5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对隐患风险进行分级。

5.2.6根据隐患危害程度,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及时进行现场隐患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5.2.7及时上报隐患排查信息,根据统计分析,提出预测预警告知,确定专项治理方案并进行隐患整改。

5.2.8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

5.2.9总结本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提出下一阶段PDCA计划。

5.3隐患排查内容

5.3.1隐患排查主要是针对危险作业、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相关方等各个方面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行为的排查。

5.3.2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以及管理程序缺失和环境因素等方面的梳理。

5.4隐患分级监管

5.4.1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一般事故隐患由作业队现场安全员实施监督。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4.2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较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及时填写《较大事故隐患快报表》,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估,要有实质性整改措施。同时项目部应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较大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实施监督,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备案。

5.4.3确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并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例会,进行评估,要有实质性解决问题的方案。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项目部应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安全总监实施监督,报地方安监局及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备案。

5.4.4较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

5.4.4.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5.4.4.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5.4.4.3应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

5.4.4.4隐患的治理方案。

5.4.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4.5.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5.4.5.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4.5.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4.5.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4.5.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4.5.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7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4.8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上级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5.4.9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5隐患排查频次

5.5.1作业队现场安全员负责本队作业范围的行为类隐患排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5.5.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部危险作业部位及项目部作业范围的行为类隐患排查,每个危险作业部位每天不少于一次。

5.5.3设备设施类隐患,由项目部设备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专项专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5.5.4安全管理类隐患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人力资源的部门共同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结合项目部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5.5.5地质环境类隐患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专项专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5.5.6分局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由分局安全环保管理部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对本单位每个项目的隐患排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5.5.7公司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对分局自管项目每年抽查不少于自管项目总数的30%;对局管项目隐患排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5.6分局、项目部应当每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情况按照公司隐患分类规范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5.7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5.8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违规处罚实施细则》处罚。

5.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的。

5.10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重大事故隐患不按时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整改,造成伤亡事故,由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处罚。

6、报告与记录

《公司隐患分类说明》

《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

《行为性隐患统计表》

《设备设施类隐患统计表》

《安全管理类隐患统计表》

《地质环境类隐患统计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年月

序号 隐患

名称 隐患

等级 隐患整治单位

(部门、工区) 责任人 整治

时间 治理

经费 治理措施(专项措施名称) 应急

预案 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隐患排查项目 隐患排查、整改 一般隐患 整改率 较大隐患 整改率 重大隐患 整改率 (个) (条) (%) (条) (%) (条) (%)

本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序号 隐患大类 隐患小类 说明 1 行为性隐患 物体打击 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指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 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或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但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4 起重伤害 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但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和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以及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 5 触电 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 6 淹溺 由于水大量经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它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 灼烫 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 火灾 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高处坠落 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场合发生的坠落事故,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 10 坍塌 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及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 放炮 指由于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2 瓦斯爆炸 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3 火药爆炸 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4 锅炉爆炸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07MPa、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5 压力容器爆炸 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 16 其它爆炸 可燃性气体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引起的爆炸;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与空气相混合遇火源而爆炸的事故;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等亦属“其他爆炸”。 17 中毒和窒息 指人接触有毒物质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由于缺氧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亡的事故。 18 冒顶片帮 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适用于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时发生的坍塌事故。 19 透水 指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20 其他伤害 指上述范围之外的伤害事故,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等。 1 设备设施隐患

起重设备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2 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 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距离不符合要求,乙炔瓶放置不符合要求;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等。 3 电梯及卷扬机 电梯、卷扬机特种装置未经验收即使用、未定期检验、带病运行或超载等。 4 电焊设备 电焊机没有完整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外壳没有接地。电源线裸露、电源线引线未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且无可靠防雨设施;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等。 5 交通运输工程车辆 载人大客车、办公生活车辆、运渣车、砼运输车等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带故障运行,制动装置失灵,未定期检修、检验。 6 工程施工机械 推土机。挖掘机、锚杆台车、喷浆台车等工程施工机械带故障运行,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未定期检修、检验。 7 大型专用设备 拌合楼、多臂钻、运梁车、架桥机、钻爆平台、砼衬砌台车等大型专用设备带故障运行,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未定期检修、检验。 8 电气设备设施 配电盘、电源箱、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防雨设施;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施工区域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等。 9 照明设备设施 施工中使用220V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施工照明、应急照明设备有缺陷等。 10 消防设备设施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等。 11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施工现场的孔、洞、深沟、深坑及高处作业区域、交叉路口、危险路段、排水坑等危险区域无安全围栏、警示标识,夜间无警告红灯;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等。 12 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电源线裸露、带电部分裸露、无漏电保护装置;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等。 13 脚手架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脚手板质量差,强度不够,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等。 14 大型模板 使用不合格的大型模板,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等。 15 施工吊篮、吊笼 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吊篮、吊笼,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带病运行或超载等。 16 安全标志及标识类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以及使用安全色对具有危险性的设备设施进行的标识。 17 其他 不属于上述隐患分类的。 1 管理性隐患 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2 安全总监及安全员配置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人员不满足生产需要。 3 三类管理人员持证 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 4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分包队伍、临时性用工人员)的上岗资质。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分包队伍、临时性用工人员)的上岗资质。 6 安全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及相关实施记录,新入场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教育;转换工种、调入人员是否进行上岗前培训;分包单位员工和临时用工人员是否进行培训教育。 7 安全投入 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措施费,安全投入不及时或不充分,未建立健全安全投入和安全支出管理台账,统计不规范,上报不符合规定。 8 安全检查 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安全巡视,综合检查、专项、专业安全检查、危险作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闭合。 9 施工用电管理 未按照现场施工用电规定要求管理。 10 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缺乏针对性和严密性或不准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认真,或有安全技术措施而不认真执行。未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论证等。 11 危险作业许可证 施工危险作业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或者办理不及时。 12 危险源辨识监控 国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准确,监控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13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未制定项目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未按要求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至少一次)。 14 相关方安全管理 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的安全管理,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方。 15 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脏、乱、差,未按“工完、料尽、场地清”原则管理。 16 生活卫生管理 生活区域和食堂卫生管理存在不足。 17 其他 不属于上述隐患分类的。 1 地质环境隐患 岩爆 硐室开挖过程中发生岩爆,对人员和设备设施产生伤害的。 2 地下硐室施工 长期处于地下硐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害。 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井、坑等)的作业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4 有毒有害气体 隧洞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另外对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有很大影响的。 5 氨中毒 拌合站制冷系统的液氨泄漏导致人员中毒。 6 粉尘 在有粉尘的场所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7 噪音 由于长期在工作场所受到机械噪音等影响引发的听力损伤。 8 辐射 在工作环境中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辐射伤害。 9 泥石流 在生活营地或者施工区域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泥石流危害的。 10 滑坡 在生活营地或者施工区域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山体滑坡危害的。 11 洪水 在生活营地或者施工区域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洪水危害的。 12 大风 生活营地,施工区域可能遭受大风影响生活和施工的。 13 大雪 生活营地,施工区域可能遭受大雪灾害而影响正常生活,施工的。 14 高温 高温作业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局部性伤害,主要是皮肤烫痛、烫伤以及局部组织烧伤;另一种是全身性的高温伤害,如中暑、高温晕厥等。 15 森林草原火灾 由于防火意识淡薄,随意点火、烧荒或玩火、夜间点火取暖等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16 其他 不属于上述隐患分类的。 行为性隐患统计表



序号 单位 触电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机械伤害 车辆伤害 火灾 淹溺 坍塌 放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容器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他伤害 隐患合计 整改率(%) 合计 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设备设施隐患统计表



序号 单位 起重设备 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 电梯及卷扬机 电焊设备 交通运输工程车辆 工程施工机械 大型专用设备 电气照明设备设施 消防设备设施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电动工具 脚手架 大型模板、吊篮、吊笼 安全标志及标识 其他 隐患合计 整改率(%) 合计 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管理性隐患统计表



序号 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 安全总监及安全员配置 三类管理人员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安全培训 安全投入 安全检查 安全技术管理 危险作业许可证 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相关方安全管理 安全文明及生活卫生管理 其他 隐患合计 整改率(%) 合计 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地质环境隐患统计表



序号 单位 岩爆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有毒有害气体 氨中毒 粉尘 噪音 辐射 泥石流 滑坡 洪水 大风 大雪 高温 森林草原火灾 其他 隐患合计 整改率(%) 合计 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1



























献花(0)
+1
(本文系奋斗的胡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