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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干存在的潜在风险,想想都会不寒而栗,是否值得重视?

 图书馆收藏文库 2022-05-24 发布于山东

真的没想明白为什么最近平台上“单干与集体”的话题怎么这么多?就单干而言,如果是单纯的,不涉及任何其它,也许没有什么的。但是根据辩证法而言,世界是普遍联系的,那综合的因素就很多很多……

集体的形成应该在1962年吧?全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82年吧?1982年全国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随之人民公社改制为“乡政府”、“镇政府”。集体的“存在”仅仅20年。从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承包制已经40年。

这里不探讨集体的利弊,仅仅说说“单干”存在的“潜在”的风险看法。

一、单干的“积极性”造成的资源破坏

在这40年中,我们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初始交公粮,到免交公粮,到国家给予农业的支持补贴。说明了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对农民的重视。

从“责任制”开始,农民的积极性“非常”高涨,到种地获得补贴更是欣慰,感谢党的关怀。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农民在种地“积极性”的情况下对资源造成的“破坏”。这样说可能很多人会反对。但我想现实存在的是不可否认与掩盖的。

在集体时期(就我们地区而言,全国我不清楚),可以说每个村的耕地中都有规划好的“水渠”。这些水渠其实是最简易的,就是耕地中挖出一条条的“沟”。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灌溉,不依靠天吃饭。那时候我们缺水泥,很少有水泥性的水渠。即便这样,每条土水渠也是非常通畅的。

当实行联产承包制后,田地里的水渠越来越少,时至今日已经消失殆尽了。遗留下来的,能看到的是长满荒草的主水渠道。有的主水渠道也消失了。所以今天的种植只能靠天吃饭。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更为简单。就是都想多种植一垄……

曾经的基础就这样被消失殆尽。这是好还是不好呢?这种“积极性”带来的后果是难以估量的。2019年华北大旱吧?至少我们这里的玉米近乎于绝收。玉米杆不到一米,玉米穗很多不到一寸。很多家户那年都没有秋收。

试想如果再遇这样的年景会怎么样呢?

我们坚持保证十八亿亩耕地的目的是为了基本生存。但是在年景不好的情况下,无论是大旱还是大涝情况下怎么保障粮食安全呢?

我们曾经辛勤的劳动付出却被调动积极性后完全破坏。如果再恢复,那代价就会很大很大……但不恢复就存在“绝收的潜在风险”!

二、单干与市场经济下的“青小麦收割”风险

前些天突然出现1500-2100元/亩收购未成熟的青小麦。至于收购青小麦的目的是什么,没人能说清楚。究竟做工艺?还是做青贮?

1.做工艺

如果收购者收购青小麦'是为了做工艺。这能理解的。因为做成工艺品的利润空间大。

2.做青贮

如果收购者收购青小麦是为了做青贮,那么就需要想想个中的道理了。

一亩青小麦能产出多少青草?按6000斤计算,那一斤是0.25-0.35元。如果做成青干草呢?一斤就合着1.25-1.75元。

这里就需要了解青小麦的营养价值是多少了。如果青小麦的营养价值与苜蓿草或是花生秧等比较的结果不如那些草的营养价值高。收购者会销售价该是多少?有多少养殖户购买?不是耐人寻味么?

但是我们必须要面对一个现实。既然是单干,自己说了算,又是市场经济规则。那个农民不想多卖点钱呢?一亩小麦成熟后卖出的收入不如卖出的青小麦,那农民肯定要卖青小麦。而且还少了收割,晾晒的麻烦……

国家对此行为制止是很正确。一是保护农民不被骗;二是保护粮食安全。

但是从这个现象而言,即使国家进行制止,会不会还会出现呢?这对粮食安全是不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资源浪费的“潜在”风险

很多赞成“单干者”以单干后,家家户户都有了农机为依据来反驳赞同集体者。但赞成单干者是否想过这样的问题?就目前而言(出土地多的区域外),每家每户按人口计算大部分都是3-10亩耕地。试问一户仅仅10亩地,配置了拖拉机(不管是四轮拖拉机还是手扶拖拉机,包括现在的什么微耕机)、农用三轮车等农机(还有人可笑的说配置了收割机)。而配置的这些农机一年仅仅使用几天,或是一天,剩余时间只能是被雨淋风吹日晒。这样做的结果是经济还是浪费?

一个村,大村有两台大型拖拉机完全满足全村耕种,小村更不需要大型的农机。但在“各扫门前雪”的情况下,人情淡泊,没办法只有被迫投资。这样做除了有些人所说的促进机械的发展外又有什么好处呢?(姑且不说良知缺失,只为赚钱而制造的伪劣农机)唯一的就是促进了内需。但是促进内需与“资源浪费”相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这一浪费绝对也是不可估量的……

现在废品回收,废铁3元多一公斤,其它废品同样高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难道与此无关么?全国69万行政村,那么有多少户呢?闲置的农机又有多少呢?这些占有而不用的资源是不是浪费?是不是造成资源紧缺的因素?

有些资源是可以再生的,但有些是不可再生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浪费是不是会导致“潜在”的风险?

、无事则可生非

单干的好处是农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不只是有些人为了反驳赞成集体者就说的那么好。农民可自由支配时间,种了地可以出去打工,可以有更多的收入。按理说这些是没有错的。但事物是可以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也应该一分为二。

在集体时有偷奸耍滑者,而单干同样存在偷奸耍滑者。难道这不可理解么?集体时偷奸耍滑只是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而现在时间是自己的,自己是自由的。那么这一“偷奸耍滑”就不是集体那样简单地“耍滑”了。这一耍滑是对生活对社会会带来极大的损害的。

在农村因为夜里偷玉米而杀人的有之,打麻将就因为几毛钱吵得脸红脖子粗,甚至于动手过失杀人的有之,女人跑了的就更多……

这些是不是安全隐患?是不是“潜在”的风险?

……

至于还有多少“潜在”的风险想不来了,但肯定还有很多……

本人并不是对赞成单干者有什么看法。而是对单干存在的“风险”做一看法。

自认为应该重视这些“潜在”的风险,而不至于造成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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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主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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